8月初,韓國棋界傳來消息,韓國法院於7月24日作出判決:2018年7月10日韓國棋院對金成龍做出的除名處分,因程序上存在違法行為,予以撤銷。根據這一判決,金成龍將於8月7日0零點,正式恢復棋手身份和九段段位。
兩年前,韓國棋院理事會根據棋手相關規定中明示的「棋院所屬職業棋手不得損害棋院和棋手的名譽」,將金成龍除名。事後金成龍要求重申,但韓國棋院不予理睬,這才有了金成龍訴諸法律之舉。如今法院下達的判決書認為,兩年前的除名處分不符合應有的程序,予以撤銷。韓國棋院接受了這一判決,沒有提出上訴。
事實上金成龍在訴訟中除了「取消處分」,還有「要求賠償收入和精神損失」,認為韓國棋院對自己的除名是濫用裁決權的過分行為。除名的同時還將調查報告書公開,導致其名譽受損,要求韓國棋院補償他因為被除名造成的收入損失和精神損失。對此,法院認為韓國棋院開除金成龍這一做法,以社會觀感來看並無不合理之處。故僅僅支持了金成龍的「取消處分」,駁回賠償要求。從這個角度看,法院對於韓國棋院的態度是支持的,只是處分過程中涉嫌程序不當的問題,也應當予以糾正。
時間來到8月7日,當事雙方針對程序展開激烈攻防,令我等吃瓜群眾應接不暇。8月7日上午10時,恢復棋手身份的金成龍通過郵件向韓國棋院遞交辭呈,表明了退役意向。試圖通過走正常流程,體面的結束職業生涯。
然而韓國棋院並沒有接受金成龍的辭呈。根據韓國《國家公務員法》第78條第4項,「對有被懲戒處罰的人不允許退休」。8月7日下午4時,韓國棋院緊急召開懲戒委員會,一致通過了再度開除金成龍的方案。
再次完成除名後,韓國棋院表示「向(因金成龍造成的傷害)感到痛苦的受害當事人再次表示慰問,同時我們將制定強有力的應對策略,防止今後再度發生類似事件」。
根據相關流程,金成龍可以要求覆審針對自己的再次除名決議,重申將提交給韓國棋院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