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對《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進行了修訂調整。其中明確表示,消費者在娛樂場所、網吧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等。
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 ,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上網服務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建議暫停營業。
以下為文件原文
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二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要求,加強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包含娛樂場所在內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緊盯防控重點環節、切實落實防控要求,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確保安全。
(二)堅持有序開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各地應當嚴格按照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縣域為單位,分區分級,確定娛樂場所恢復開放時間和具體要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建議暫停營業。
(三)堅持預約限流。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實行預約消費、錯峰入場、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並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監控,防範聚集性風險。
二、消費者保護
(四)落實戴口罩、檢測登記制度。娛樂場所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並安排專人值守。消費者進入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並進行實名登記。消費者不戴口罩或者體溫異常的,場所應當拒絕其進入。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娛樂場所應當採取預約消費、錯峰入場等措施,對消費者進行限流限量。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建議在包間門口明示限額人數);遊藝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消費者娛樂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六)建立值守制度。娛樂場所應當安排專人監督進入場所的員工和消費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提醒消費者科學佩戴口罩,及時對消費者進行疏導、分流,避免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離。
三、場所防控管理
(七)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娛樂場所應當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制定本場所防控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應當將日常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八)加強清潔消毒。娛樂場所應當建立《清潔消毒記錄表》,明確消毒範圍和頻次,記錄消毒時間、責任人等信息。每日營業前,應當對場所內外公共部位(門廳、前臺、獨用樓道、獨用電梯、樓梯、場所內衛生間、門把手等)進行全面消毒清潔(建議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或者擦拭消毒),並對娛樂設備及附屬設施進行專門清潔消毒(建議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也可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軟質材料的座位可以增加布套並提高更換頻次。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麥克風、點歌按鈕、屏幕、座位、扶手、桌臺等設備消毒或者更換。遊藝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消費者使用過的設備按鍵、搖杆、代幣及座位、扶手等相關附屬設備進行消毒或者更換,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九)加強通風換氣。娛樂場所應當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在開啟前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對冷卻塔等進行清洗,保持新風口清潔;運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運行,加強對冷卻水、冷凝水的衛生管理,定期對送風口等設備和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出現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應當關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在疾控部門指導下進行清洗消毒。
(十)規範垃圾處理。娛樂場所應當設置專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導將廢棄口罩、消毒紙巾等用品投入專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條件的用塑膠袋密閉紮緊後投放。垃圾收集容器應當做到乾淨整潔無異味,防止滿冒,日產日清,並定時定點對垃圾收集容器及周邊區域地面進行消毒。
(十一)設置臨時隔離區。娛樂場所應當設立(臨時)隔離區,位置相對獨立,設立提醒標識,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症狀時立即進行暫時隔離。
(十二)配備防護物品。娛樂場所應當配備充足的口罩(建議配備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者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物品等防護用品。在公共休息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速幹手消毒劑等清潔物品,便於消費者和員工隨時清潔。應當嚴格按照說明書正確儲存和使用消毒物品,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檢查防護用品,及時補充更換。
(十三)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娛樂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通過設置提示牌,張貼健康提示、顯示屏宣傳等多種方式,宣傳疫情期間場所運營規則及防控知識,提升員工及消費者的疫情防控意識。
(十四)排查安全隱患。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排查安全隱患,並按照《文化部關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17〕5號)有關規定,加強自查自檢,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整立改。
四、員工健康管理
(十五)做好員工健康檢測。娛樂場所應當按照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每日對員工進行兩次體溫檢測,隨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及時安排去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跟蹤相關情況。
(十六)減少員工聚集。加強員工用餐管理,鼓勵實行錯峰就餐、分散用餐。科學管理工作會議,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提醒員工減少不必要外出,儘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
(十七)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娛樂場所應當及時對員工進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督促員工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異常情況處置
(十八)建立溝通機制。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了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聯繫方式,並確保全體員工知曉。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十九)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娛樂場所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採取相應疫情防控處置措施,暫時關閉場所,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之間的聯動,確保恢復開放工作平穩有序。
(二十一)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恢復開放的娛樂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十二)加強應急管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排查、評估和宣傳培訓工作,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暫時關閉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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