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第三代毒品較量:揭秘「喪屍藥」甲卡西酮
近年來,一種吸食之後讓人亢奮異常的粉末狀物質,在山西省長治市一帶悄然興起;由類似物質構成的「喪屍藥」,在海外讓吸食者以行屍走肉般的面目出現……甲卡西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質」,正式進入國際禁毒機關的打擊視野。
公安部在一次新聞通氣會上透露,目前全球的新精神活性物質,「相當一部分在中國生產」。中國成為此類被稱為「第三代毒品」的系列新型合成毒品國際製造與流通鏈條上的重要一環,一些掌握一定化學知識的製毒者,通過改變化學配方,生產調製出與被管制毒品功效相近的「替代品」,再以線上交易、包裹郵寄等形式運往海外。製毒與禁毒開始了新一輪較量。
「絕命毒師」的實驗室
2014年11月底,武漢某高校副教授張某,打算向國外投遞兩個包裹。然而這兩個包裹並沒有通過武漢海關的例行監測。
「當時這兩個包裹上,並沒有寫明內含什麼東西。我們通過X光機掃描,發現裡面是規則的晶體,疑似化學品。」武漢海關的工作人員遂對包裹進行第二道郵檢程序,即拆包檢驗。在提取樣品進行毒品試紙檢驗後,結果顯示其呈現「冰毒陽性反應」。
「但它既不是海洛因等傳統毒品,也不是冰毒這一類的合成毒品,我們一時無法判斷這到底是什麼東西。」武漢海關緝毒民警向財新記者講述。隨後的幾個月裡,武漢海關又連續截獲了8起郵寄類似可疑白色粉末的包裹。
武漢海關通過湖北省公安廳,將這些神秘的化學品移交公安部國家毒品實驗室請求鑑定。經檢測,包裹內的東西名叫「3,4-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是市面出現的新型毒品「甲卡西酮」類的變種,2014年1月1日已經被列入國家一類管制精神藥品名錄。
甲卡西酮,屬於傳說中的「喪屍藥」,是一種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的高效精神類藥物,可致幻。據媒體報導,2012年5月26日,美國邁阿密男子魯迪·尤金突然對一名路人發動襲擊,將其面部大部分咬下,後被趕來的警察擊斃。警方懷疑其事前攝入了致幻藥物,這類藥物便有了「喪屍藥」之名。
2015年5月,一則《「喪屍藥」現身哈爾濱》的新聞引起了國內民眾對「喪屍藥」的關注。新聞報導稱:「哈爾濱市禁毒支隊繳獲新型毒品甲卡西酮7000克、冰毒(甲基苯丙胺)300克,收繳作案車輛兩臺,徹底斬斷了一個山西長治到黑龍江哈爾濱的運毒通道。」
在武漢海關處,疑似「喪屍藥」的出現,引起了有關部門的警惕。雖然郵包上的聯繫人信息皆為虛構,武漢海關還是通過郵件渠道倒查的方式,逐步追查到一家名叫「武漢凱門」的化學品製作公司。
2015年6月17日深夜,武漢海關聯手武漢公安,突擊進入該公司位於武漢市江夏區的一座倉庫,中國版「絕命毒師」張某的製毒工廠就此曝光。
「它給人的第一感覺,就像一個很大的化學實驗室一樣,擺放著各種大型的反應器皿。我們到達的時候,它們還在運轉、生產。」參與抓捕行動的武漢海關人員向財新記者描述,整個廠區被嚴格細分為若干特定區域,分別屯放和製造各色原料、助劑等,「在一個房間裡做出這一步驟的成果後,再到下一房間進行下一步,跟化學實驗室一樣。」
現場查獲了大量化學品。「光蹲在地上提取廠區堆放的袋裝化學品,我們就花了兩天時間。」武漢海關工作人員表示,當晚現場查獲有現貨6公斤,其中就有10種屬於當時已被列管的禁藥,可以定罪。現場還有更多當時尚未被列入明令禁止範圍的「變種毒品」3,4-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那是製毒者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自行研發的替代品。甲卡西酮被列管後,製毒者轉而製造乙卡西酮。
武漢海關的工作人員稱,製毒者推出替代產品的初衷,是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在管制目錄更新不夠快的情況下,打法律的擦邊球。
「替代品的吸食效果差不多,不過海外市場的反饋還是甲卡西酮更受歡迎。」武漢海關工作人員解釋稱,就像抽菸的人,抽慣了黃鶴樓牌香菸,「突然黃鶴樓煙不讓生產了,換成紅雙喜之後,我們說不喜歡抽這樣的,還是喜歡抽黃鶴樓。毒品吸食者的心理也是一樣。」所以,製毒者根據這一市場需求,在僥倖心理作用下,仍繼續生產已經被明確列入管制目錄的甲卡西酮。
武漢海關的工作人員還介紹,除了現貨,通過對該公司帳目、生產記錄、庫存記錄、銷售記錄的調查,這家製毒工廠涉嫌已賣出200多公斤確已列管的禁藥。「當時公安部的專家來到這個製毒工廠,表示這家工廠規模已經具備了公斤級的生產能力,意思是它一個流程生產下來,可以製造至少是公斤級以上的化學品了。」
這不是中國第一次發生大學教授化身「絕命毒師」的故事。2015年《三秦都市報》《華商報》等報導,曾是西安某高校化學教授的陸某,將製作甲卡西酮的配方提供給陳某等人。陳某等人經多次試驗,成功合成甲卡西酮後,再以每公斤400元的價格賣給陸某。隨後,陸某再通過物流手段將毒品轉手賣給譚某,譚某逐步將毒品轉賣給下線,最終這些毒品一部分流向了緬甸。警方破獲該案時,查獲新型毒品甲卡西酮128公斤、半成品2000餘公升,繳獲毒資500餘萬元。
2015年10月12日,鹹陽市中級法院對陸某等人製作販賣毒品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陸某、陳某明知甲卡西酮是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在沒有任何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含有該藥品的製品1000多公斤並向外銷售,應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01. 這是3,4- 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張某等人稱其為「4 號」。甲卡西酮於2014年1 月1 日被列管後,製毒者轉而製造當時尚未被明確列管的乙卡西酮。2015年10 月1 日,3,4- 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也被《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目錄》收錄。
武漢某高校副教授張某製毒工廠的一間實驗室。張某的製毒工廠細分為多個實驗與製作區域,在一個房間裡做出這一步驟的成果後,再到下一房間進行下一步。
作為第三代毒品的「新精神活性物質」
在一系列新型合成毒品的國際製造與流通鏈條上,產自中國境內的分量在加重。2015年11月26日,中國官方正面回應了這種說法。在公安部舉行的一次新聞通氣會上,公安部禁毒局官員稱,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相關國家通報以及中國有關部門的核查,目前全球此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相當一部分在中國生產」。
國家禁毒辦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視員魏曉軍介紹,所謂「新精神活性物質」(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又稱「策劃藥」或「實驗室毒品」,是製毒者為逃避打擊,對管制毒品進行化學結構修飾後得到的毒品類似物,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它在2013年《世界毒品報告》中首次被提出,聯合國給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定義是,沒有被聯合國國際公約(包括《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和《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管制,但存在濫用,並會對公眾健康造成危害的單一物質或混合物質。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預測,該類物質將成為繼傳統毒品、合成毒品後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武漢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工作人員具體對財新記者描述,目前,通俗來講把毒品分為三代。第一代,是以海洛因為代表的傳統毒品,以植物提取為主;第二代,即以冰毒、K粉、搖頭丸為主要流通品,多為化學合成;第三代毒品即新精神活性物質,甲卡西酮的變種形態即屬這一類毒品。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的工作人員告訴財新記者,之所以稱「策劃」,是因為製毒者會根據毒品在市場上的需求量,結合法律管制漏洞,圈定生產目標與範圍,有策劃地進行生產。
「大多數新精神活性物質是從歐美發達國家實驗室中『設計』出來的,其深加工環節和消費市場也主要集中在國外。」魏曉軍透露,長三角等地一些具有化工、醫藥知識的人員受境外販毒團夥利益誘惑驅使,通過網際網路、電話等方式聯絡,根據境外不法分子品種、數量等需求,採取訂單式生產並經郵寄等渠道輸出,並利用各國管制差異逃避打擊。
北京大學中國藥物依賴性研究所副所長、國家藥物濫用監測中心主任劉志民此前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介紹,國際已經列管的毒品一共有234種,而根據聯合國的報告,截至2014年12月,近幾年新出現的並已在人群中引起濫用、卻未被聯合國《麻醉藥品公約》和《精神藥品公約》列入管制的物質(即「新精神活性物質」)有541種。
「這500多種新精神活性物質絕大多數都是化學合成的,也有少數是天然來源的,比如『阿拉伯茶』。」劉志民說。
2015年3月,一個名叫田海軍(Haijun Tian)的中國公民從中國抵達洛杉磯國際機場時被捕。美國國土安全部、聯邦毒品管制局等執法部門認為,田海軍在中國製造了巨量違禁新化學合成毒品原料,然後以粉末形式通過快遞出口到美國中間商手中。田海軍實驗室製造的這些原料,可被用於製造一種類似於大麻的合成毒品,美國中間商只需要對其進行簡單的化學反應。《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將田海軍稱為「世界最大的合成毒品製造商之一」。
然而,讓中國公眾開始知道中國成為此類「第三代毒品」生產源頭的,是2015年9月一則「澳洲喪子父親來華臥底調查致幻劑」的消息。9月13日,澳大利亞第九頻道《60分鐘》播出紀錄片《臥底在中國》,講述了一名澳大利亞少年因服用致幻劑跳樓身亡後,其悲痛欲絕的父親假扮成富豪,臥底找到一家位於安徽合肥的合成致幻劑原料生產商的故事。
在2015年11月的新聞通氣會上,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中國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最新管制政策,以及在打擊這類毒品犯罪方面的國際合作情況。據介紹,2015年10月1日起,中國正式施行《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下稱《辦法》),其中的《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目錄》一次性增列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國家毒品實驗室對財新記者表示,加上前期已列入《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的13種新精神活性物質,目前管制總量達129種,覆蓋當前全球九大類新精神活性物質。湖北張某製造的「變種」3,4-亞甲二氧基乙卡西酮,也被此次《辦法》列入管制範圍。
之所以將其歸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行列,國家毒品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介紹,是因為這些藥物完全沒有藥用價值,但它又與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同樣對精神起作用;另外,也是為了與現行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及《刑法》保持一致。
《辦法》中將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定義為:未作為藥品生產和使用,但具有成癮性或成癮潛力,且易被濫用的物質,範圍既包括新精神活性物質,也包括過去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中已經列管的非藥用類品種,比如冰毒、海洛因、大麻等。「事實上,新精神活性物質與已被列管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性質是一樣的,已經在人群中出現了濫用,造成了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社會問題,嚴重的會導致死亡。」劉志民對財新記者表示。
上述物質在國內的生產和銷售之所以最初並沒有列入管制,公安部禁毒局偵查指導處處長趙仲忱解釋,這類新毒品的販賣和消費地區主要在歐美,中國對此最初的反應屬「末端反應」。「我們原來不知道全球有這樣的物質,但是不斷地接到國外執法部門發來的協查函,告訴我們中國生產的某類物質流到國外去,給當地人員帶來危害,當地的濫用極為嚴重。」
「這類物質在國外列管之後,當地人不能直接去製造,就通過網絡和我們國內化工類製造企業取得聯繫,我們國內企業『接受邀約,訂單生產』。」他介紹,國內一開始並沒有把這些物質當做毒品,「但現在我們知道了國內有這樣物質的生產,我們現在的反應非但不是末端的,且是主動主導打擊這類現象」。
據魏曉軍介紹,過去中國對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列管,是把聯合國已經列管或國內出現製販濫用、對國內已造成實際社會危害作為必要前提。新《辦法》統籌考慮當前和今後、國內和國外等多種因素,不僅把聯合國已管制或已在國內形成現實濫用危害的品種納入列管範疇,也把中國有生產、無濫用,但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造成濫用危害作為列管的標準。
國家禁毒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推動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及時制定新增列的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定罪量刑標準。
03. 特製的含毒「郵票」,印有各種圖案、狀似小型郵票的厚貼紙,製販者將新精神活性物質溶解之後噴塗在 「郵票」上,吸毒者可以將這種特製「郵票」置於舌下含服。
04. 毒品製販者為男同人士特製產品,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質,使用者獲得額外的興奮體驗。
05. 用彩色錫紙包裝的特製巧克力。毒品製販者會將新精神活性物質和巧克力融化之後混合,製成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質的特製巧克力銷售。
「長治筋」的故事
根據財新記者的調查,新精神活性物質不完全是設計、消費「兩頭在外」,它也曾在中國某些區域流傳過。
新精神活性物質中的甲卡西酮,在國外稱為「喪屍藥」「浴鹽」,在國內則有一個俗稱——「長治筋」。
在山西省長治市,財新記者曾隨機搭乘了四輛計程車,四位司機中有三人表示,「長治筋」盛行的時候,他們都抽過。這種白色粉末狀物體曾是晉東南一帶頗受歡迎的「提神藥」。
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工作人員稱,長治的甲卡西酮吸食情況,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滅絕到死灰復燃三個階段。
2010年初,長治市出現了一種俗稱為「筋」的毒品,在當時的毒品市場價格在3000元至6000元不等。「當時,我們公安機關並不清楚『筋』的底細,2010年上半年,本地公檢法對此類案件一般都按咖啡因處理。」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工作人員表示,「筋」的濫用迅速蔓延,社會上議論紛紛,領導也批示要求嚴厲打擊、查明來源,公安機關壓力很大。
長治警方一面加大打擊,摸排毒品來源,另一方面也在尋求技術鑑定和相關法律依據的幫助,到國家毒品實驗室鑑定後才知道,「這種在我市俗稱『筋』的毒品叫甲卡西酮」。
2010年8月28日,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破獲了以陳林鎖為首的特大販毒案,繳獲毒品「筋」50公斤。2011年1月10日,長治市公安禁毒部門和技偵部門聯手破獲了以趙彩平、趙志偉夫妻為首的家族經營特大販賣甲卡西酮案件,繳獲甲卡西酮375公斤。2011年3月22日,長治警方再破獲一起以郭建平為首的特大販毒案,繳獲甲卡西酮107公斤。
上述販毒人員的上線,也在警方的摸排中漸露真容。2011年4月17日,長治警方一舉破獲了以河南安陽人李五隻為首的特大販毒案件,打掉其位於天津市的甲卡西酮生產廠家。
在這一階段,甲卡西酮在毒品市場上的價格一路飆升。從一開始的每公斤6000元-12000元不等,到2010年的後半年就上漲到每公斤6萬元,2011年又上漲到每公斤10萬元以上。
2011年「4·17」特大販毒案件的破獲,給長治市的甲卡西酮吸販毒活動帶來致命打擊,市場明顯萎縮。由於失去貨源,當時毒品市場上甲卡西酮的存貨1克狂漲到1500元-2000元不等,合每公斤150萬-200萬元。2011年的後半年至2013年的兩年多時間裡,甲卡西酮在長治基本滅絕。
「但是由於甲卡西酮暴利的誘惑,期間發現有外省製毒分子在外省製造甲卡西酮後向我市販賣。」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一位警官向財新記者透露,2013年3月份,長治與遼寧營口公安局禁毒支隊聯合破獲了一起重大製販甲卡西酮案件,分別在湖南長沙、吉林長春打掉製毒工廠兩個,繳獲甲卡西酮440公斤。
長治市公安局方面表示,期間也發現了本地不法分子在暴利誘惑下開始從外省購買原料和設備,加工生產販賣甲卡西酮。「在破獲的全部案件中,只有兩起製造甲卡西酮案件發生在我市當地。其中一起製造甲卡西酮30多公斤,被我市公安及時打掉,另一起在購進原料和設備後還沒有開始生產,就被我市公安及時打掉。這兩起案件的原料和設備全部來源於省外。」
長治警方認為,甲卡西酮之所以能短期內迅速佔領長治市毒品市場,最重要的原因是「發現之初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
長治警方的資料顯示,長治市及周邊地區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民間即出現吸食咖啡因的風氣,因為這有利於當地煤礦工人及煤運司機長時間連軸作業。到上世紀90年代,為了使吸食者更感興奮提神,販賣者開始往吸食的咖啡因中加入添加劑,這種添加劑在毒品市場上俗稱為「筋」。當初添加的「筋」是麻黃素,後來由於國家對麻黃素加大管制而難以獲得,加上海洛因和當年的「新型毒品」冰毒等的出現,給毒品市場帶來衝擊。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工作人員認為,實際上當時長治的咖啡因市場已經出現萎縮。
原來吸食咖啡因的群體,大部分是拒絕海洛因和冰毒的——他們認為海洛因和冰毒是毒品,吸食容易成癮,而咖啡因和「筋」不是毒品,吸食不會成癮,危害不大。2010年,當販毒者將甲卡西酮引入長治,並披著「筋」的外衣大肆販賣時,甲卡西酮得以迅速在長治蔓延泛濫。長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工作人員認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吸食者不認為「筋」(甲卡西酮)是毒品,這迅速吸引了原來吸食咖啡因和吸「筋」的群體。另一方面,新產生的冰毒吸食者群體,在斷貨時也用「筋」解決所需,結果發現這種「筋」比冰毒還有效,也開始把「筋」作為吸食之物。
長治警方強調,甲卡西酮不僅僅在長治存在,也存在於其他省份和地區,「長治只是發現並打擊甲卡西酮問題最早的地區,也是打擊甲卡西酮違法犯罪活動最有力、效果最明顯的。甲卡西酮問題開始出現就是從外省流入我市的,直到現在其主要生產來源渠道也是在外省。長治只是甲卡西酮問題的最大受害地,而不是主要生產地。」
主要生產地在哪裡?目前並沒有權威定論。財新記者根據目前已被查獲的諸多個案統計,國內至少山西、陝西、天津、湖北、湖南、吉林、河南等地都出現過新精神活性物質製販案例。湖北張某的製毒工廠位於武漢本地;在山西長治警方2011年破獲的「4·17」特大販毒案中,主犯的甲卡西酮生產工廠位於天津;長治本地亦有製造甲卡西酮窩點被警方清查,兩起案件的原料和設備來自河南鄭州;在長治與遼寧營口警方2013年3月聯合破獲的重大製販甲卡西酮案件中,毒品從湖南長沙、吉林長春兩地的工廠流出;得到西安化學教授陸某傳授製毒秘訣的陳某,曾在陝西省渭南市租用化工廠房,開始甲卡西酮的試驗和批量製造,後轉至陝西省三原縣繼續生產,直至事發。另據魏曉軍的介紹,長三角地區也被認為是一些具有化工、醫藥知識的製毒人員活躍的地區。
製毒與禁毒的競速跑
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的查禁,遠比前兩代毒品更難。
「它是一大類物質的總稱。」國家毒品實驗室工作人員對財新記者介紹,按照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劃分方法,新精神活性物質具體包括九類(合成大麻素類、卡西酮類、苯乙胺類、色胺類、氨基茚類、哌嗪類、氯胺酮類、苯環利定類、植物類及其他類),每一類中又有數百種單一的物質。
從結構上來說,新精神活性物質又可大體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延用已有毒品的主體結構,但又對其結構進行細微修改,「比如一棵大樹,樹幹不變,在這裡或別處加一個小枝椏,就不是原來那棵樹了。」該工作人員解釋。另一類則是完全創造出的新結構物質。除植物類外,其他新精神活性物質均是靠化學物質合成。
尤其是前一類,使製販者有機可乘,鑽管制目錄的漏洞,逃避法律制裁。魏曉軍表示,新精神活性物質大多尚未列入國際管制目錄,具有製造上的主觀故意性、法律上的非管制性、種類上的多樣性和快速更新性、濫用人群的廣泛性以及社會危害的嚴重性等特點。
這類毒品的更新速度特別快。「就像那棵大樹,把一根枝椏改插在上面還是下面、左邊還是右邊,都可以變化出一棵不同的樹。」國家毒品實驗室工作人員對財新記者解釋,製毒者只是對現有毒品分子式的位置進行極小的變化,就可以變化出很多種化合物,不斷更新,且這些新變化出的化合物還不在管制之列。
另一方面,在查辦相關案件時,這一特點也讓繳獲毒品的檢驗和鑑定面臨不小的困難。國家毒品實驗室負責對所收集的毒品和易製毒化學品進行全面的特徵分析,為毒情研判和串併案件提供技術情報和數據支持。工作人員告訴財新記者,檢驗需要有純品(即已知為某化學品的高純度標準物質)作為參照,才可確定是某一種物質,但新精神活性物質更新速度太快了,新物質層出不窮,檢驗難度很大,「可能等我們跟上這個新物質的時候,它可能已經不生產了,又出下一代產品了」。
該工作人員舉例,九大類中的合成大麻素類,從2011年開始流行到現在,已經出到第八代產品了,「說第八代都是老的數據,現在可能都已經出到第九或第十代了。」
同理,每一種新出現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它對人體的危害也需要系統性研究,「這需要一個比較長、比較複雜的過程。但等你研究完了,它可能也已經不再流行了。」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法規和管制目錄必然滯後於新型毒品問世的速度,全球的製販者正是利用這一特點逃避監管和制裁。而且,國家毒品實驗室對財新記者分析,這類毒品原料很容易獲取,價格也比較便宜,合成方法比較簡單,「有一定化學知識的人不難做出來」。
就有關部門已經查獲的案例看,新精神活性物質的交易方式也很隱蔽。武漢海關緝私局辦案人員介紹,製販者通常會選擇偽造品名。國家毒品實驗室工作人員也表示,國外最常見的方法是以植物肥料、香料等方式寄送運輸,並在包裝上標明「非人類食用」字樣。
「這類毒品最初的形態大多是粉末狀或晶體狀的固體,但為了追求更大利益或更隱蔽地銷售,製販者還會把它添加到其他物質當中,比如將新精神活性物質溶解之後噴塗在葉子上,就可以像捲菸一樣卷著吸。」國家毒品實驗室還發現有加到巧克力、果凍、液體裡的案例。
甚至「郵票」也能作為一種偽裝形式。警方曾見過一種印有各種圖案、狀似小型郵票的厚貼紙,製販者將新精神活性物質溶解之後噴塗在 「郵票」上,吸毒者可以將這種特製「郵票」置於舌下含服。
國家毒品實驗室人士向財新記者介紹,縱觀三代毒品,基本都起源於國外。海洛因和冰毒最早都是研究出來做麻醉劑或鎮痛劑的,後來才出現濫用;新精神活性物質最早也是國外醫藥公司、科研單位研究出來作為新藥使用,後來發現這種化合物濫用的弊端更大,就叫停了,但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這類化合物作為毒品去傳播和濫用。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充沛的化工製造能力被販毒網絡利用,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趙仲忱在回答財新記者關於網際網路是否為查緝管控難點問題時表示,境外不法分子與國內製造商聯絡的主要渠道就是網絡,「銷售也主要通過網絡進行聯繫,再通過郵遞物流等其他渠道,輸送到國外去」。他承認,治理網絡涉毒,尤其是新精神活性物質問題,確實是一個大難題。
趙仲忱介紹,公安部和國家禁毒辦在2015年初組織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網絡掃毒專項行動,破獲一批大案,有的案件涉及數千人。他認為,要加強對此類新精神活性物質從中國生產出口海外的力度,還要發揮網絡服務商的主體責任。「我們發布了《網際網路禁毒公約》,組織網際網路企業主動在網上搜集非法信息,進行刪除。同時我們也提醒國外的執法部門,國外也要開展網上不法信息的清理。通過我們的技術手段,從中還要挖取一些線索,偵破一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