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導讀]8月6日晚,雲南省公安廳披露巧家爆炸案結果:案發地巧家縣迤博村村民鄧德勇和宋朝玉,被證實策劃爆炸案,他們花100元僱傭趙登用,讓他進入拆遷賠償現場,並用手機實施遙控爆炸。趙登用被利用,他僅僅是個肉彈。至此,巧家爆炸案真相大白。
視頻: 雲南5·10巧家爆炸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局長曾信誓旦旦 用前程保證趙登用是嫌犯
雲南巧家爆炸案發生後,公眾對警方認定趙登用是嫌犯質疑不斷。在5月14日案情通報會上,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說:經過省廳20多位專家的現場勘查,爆炸點就在嫌疑人趙登用側身經過的柱子跟前。從現場留下的殘留物,專家已經查明爆炸物品是硝氨炸藥,使用的是自主控制裝置。這是一起爆炸案,毋庸置疑。
楊朝邦表示,這個案件非常特殊,特殊就在於嫌疑人已經死掉了。這也是一個很複雜的案件,各種疑點難點很多。從趙登用本人生前的日記QQ等文字資料以及其媳婦所寫給他的信件來看,可以看到夫妻之間的感情並不是很好。關於其媳婦是否與他人有感情糾紛的事情,目前還沒有相關證據來支持。
楊朝邦說:「我可以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人員參與等情況,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
媒體評論
看雲南警方如何自圓其說巧家爆炸案
轟動中國的雲南巧家爆炸案又出了新版本。嚴格說來,這個版本,是巧家爆炸案的第三個版本。
在經過更新的最新版本裡,原來在上一版本裡的案件嫌疑人,成了不明就裡的受害人,原來被警方摸查過的兩個守法村民又變成了案件嫌疑人。從案發到今天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巧家爆炸案主角臉孔的變化之快,與川劇中的變臉有得一比。
新版既出,舊版中的那些什麼與拆遷無關,什麼錄像證據,什麼以官職和個人前途作抵押保證案件真實性,什麼嫌疑人日記足以證明作案動機,什麼村民「旁證」嫌疑人品行不端……等等,不一而足,就都成了浮雲。
而問題則在於,如果雲南警方沒有向公眾說明此案的舊版本錯在哪裡,為什麼錯,警方又是如何糾正的錯誤,那麼,人們又有什麼理由相信此一版本的真實性呢?
巧家爆炸案發生後,雲南警方迅即說明案件是由一名李姓婦女,因為不滿政府徵地拆遷,懷抱一歲多的小孩,身綁炸藥包進入徵地拆遷協議籤訂現場,點燃了導火索所致。誰知,這個案件的因由還未被公眾「消化」,幾天時間內,雲南警方又推出了「趙登用作案說」。這個說法的離奇程度,不僅超出了事情的常理,即使從案件偵破的專業角度講,也是難以自圓其說。
面對公眾的質疑,雲南警方不為所動。這就像所有旁觀者都告訴警方,其手上的黑球是煤球,而警方不僅充耳不聞,而且還咬了煤球一口,咂巴嘴下咽之後,反而還告訴公眾這個黑球是白的,不過是黑芝麻餡的湯圓……對警方的上述所為,光明網評論員曾發表《巧家爆炸案,不要成為權力妄為之惡例》的評論,指出巧家官方完全清楚自己的「痛點」所在,其應對媒體的導向也異常明確,那就是把爆炸案以及任何發生在爆炸案前後的醜聞都與政府主導的橫徵強拆撇清關係,而警方如果只是一味迎合政府的說辭,而不是為了偵破案件,那麼,巧家爆炸案就會成為權力妄為的惡例。
現在看來,巧家爆炸案,活脫就是一幕由真人出演的權力如何妄為的活報劇。當然,在這齣真實版的活報劇中,警方官員以自己的烏紗帽保證案件真實,以錄像證實犯罪嫌疑人作案過程的證據,以警方「指定」的「犯罪嫌疑人」日記中的隻言片語作為犯罪動機的犯罪構成要件等情節,都遠遠超出了所有劇作家的想像範圍。
對於雲南警方和案發地各級政府來說,即使巧家爆炸案的最新版本為真,事情也沒有了結。以烏紗帽做抵押的警方官員如何處置,釀成此次爆炸的徵地拆遷有無違法違規之處,相關責任人如何處理,如何為趙登用挽回名譽,如何賠償趙登用遺屬等,都是警方和政府要面對並且要向公眾有所交待的問題。以為在避過風頭之後,用一個新版本替換舊版本,從而就可以既保住烏紗帽,又可以解除了維穩之患的想法,其實正是社會安定的定時炸彈。若這種想法在現實中可以無阻礙地不斷成真,那麼,這不啻是權力妄為的後續版本而已。
實際上,在現實中,許多地方的官員在應對頻發的醜聞中,已然練就出了一套應付公眾、對付媒體的套路。在突發事件中,許多官員明明極其清楚最有可能導致事件的原因是什麼,但卻故意掩蓋與此相關的線索,並在第一時間發布「顧左右言他」的「權威消息」,以期與媒體「爭奪話語權」,誤導公眾,保住「烏紗」。雲南巧家爆炸案是否又是上述過程繁多版本的最新版本,讓人們拭目以待。(光明網 文/光明網評論員)
本文來源:華聲在線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