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典婚姻家庭邊草案》:『委員建議適當下調法定結婚年齡』;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而本次全國人大常委員會議建議:「將法定結婚年齡下調至男18周歲,女18周歲」;以便提升我國結婚率和新生兒出生率!
而作者本人作為90後,我們面臨的最實際的問題就是「高房價、高教育成本、低收入」!這些根本問題是擋在我們90後群體以及一部分80後群體晚婚晚育甚至不婚不育的根本障礙;國家降低法定結婚年齡雖本是好意但是這個方案會不會是一種牛頭不對馬嘴的解決方案呢?如果對於目前「高房價、高教育成本、國民低收入」沒有合理性協調控制,只是一味的去調控客觀因素而忽略主觀因素,最終導致的結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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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父母介入子女戀愛
現今社會上最普遍的現象之一就是雙方的父母介入了年輕人的戀愛裡,雖然老一輩的生活經驗確實能幫助到我們年輕人以更好的生活和在一些生活問題上的便捷;然既《國家婚姻法》都已規定要自由戀愛!您這不是違背了國家制定的相應法律制度呢!年輕人即是您的孩子但也是一個成年人,也應該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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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以年齡、學歷、戶口、收入、工作等「條件」來匹配最佳配偶!豈不是同於動物寶寶們才有的擇偶標準嗎!
次之就是天價彩禮
相信很多已婚人士都經歷過的!經常在新聞看到的現象就是「想娶我女兒可以,88萬彩禮一分錢也不能少!沒有就免談」;也試想請問你們在還是20剛出頭的小夥子當初在結婚的時候不也沒有要過這麼多彩禮錢不是嗎?回想以前兩頭牛就能把婚事辦了的年代早已一去不復還;曾經的他們現在不也過的挺好的嗎!
雖然現在生活水平上升很多但也不至於讓一部分女方父母早已不是嫁女兒而已升華到賣女兒這一層次了吧!再者她可是您的孩子呀!也是您身上掉下來的肉呀;試想您在出售的時候難道您不心痛嗎?
提倡合理彩禮,反對陋習
目前國家在強制規定破除陳規陋習,卸下「甜蜜負擔」提倡「零彩禮(適當彩禮)」婚禮,以合適自己子女的彩禮來協助子女有一個幸福的婚姻與家庭,同時也相信以後的天價彩禮會離我們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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