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隨著時代的發展,NBA在全世界範圍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功,在各種商業代言滿天飛的時代,球員的收入待遇自然也跟著水漲船高,從2018年自由市場上我們就不難發現,交易日開啟第一天就誕生了近20億美元的籤約合同,凡是打出點名堂的球員都可以拿到億元頂薪,甚至像格林這種場均三單的球員都和勇士籤下了一份4年1億頂薪長約,由此可見現在的NBA,球員能籤頂薪已經是在平凡不過的事情了。
但目光回到30年前的NBA,能籤下千萬頂薪的球員翻來覆去就那麼幾人,聯盟設立的工資帽也只有2400萬美元,大家試想一下全隊分擔2400萬,最終到手的能有多少錢?但別人沒法籤頂薪不代表喬丹同樣不行,在1996-97賽季喬丹個人年薪就達到了3014萬美元,一個人就頂一支球隊的薪水上限,甚至在1997-98賽季拿到最後一個三連冠時,喬丹的年薪來到了恐怖的3314萬美元,要知道3000萬在如今NBA都已經算頂級球星了,喬丹距離今天已經過去了20多年啊。
那在當時那個聯盟,NBA第一人喬丹能拿3314萬美元年薪,其他球員,像從喬丹手中搶走MVP的巴克利、被喬丹壓制整個職業生涯的馬龍和尤因又是什麼待遇呢?
首先是巴克利,作為當時聯盟最好的內線球員之一,巴克利的年薪竟然只有225萬美元,在喬丹面前完全就像是一個底薪邊緣球員一樣。而爵士當家球星馬龍當時的年薪也不過只有512萬美元,雖然超出巴克利很多,但與喬丹超3000萬相比較,還是小巫見大巫了。
再往後球員年薪會有所上浮,超音速當家球星佩頓年薪1051萬美元,紐約大球市尼克斯當家球星尤因年薪2050萬美元,休斯頓球隊隊史最偉大巨星奧拉朱旺在拿到兩連冠後年薪也不過1116萬美元。值得一提的是,當年尼克斯在招募喬丹時直接送給了他一張支票,並且表示年薪數字隨便填,由此可見喬丹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
那為何喬丹在當年可以拿到超3000萬年薪呢?一個人就超過了工資帽600萬美元,聯盟就這麼放任不管?其實這還要從喬丹超強的個人影響力說起,作為當時NBA的門面巨星,聯盟公司需要喬丹這個搖錢樹創造效益,而喬丹本人也想留在公牛保留形象,所以公牛就向聯盟請求不計算喬丹年薪入工資帽,也就是說喬丹當時的合同雖然大,但並不會影響整個公牛團隊引援。
特約編輯:蘇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