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楊璐 通訊員曲藝
王啟最近一直被一件事情煩惱著,幾個月前李歆借了他1700塊錢,說好的還錢日期早過了,卻一直不見這個人還,期間王啟多次打電話催促李歆,讓他趕緊把錢還了,卻一直得不到一個明確的回覆。
1700塊錢對於別人而言也許不是什麼大數目,但對於剛工作不久的王啟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如何讓對方把錢還給自己,是王啟這幾天來最頭疼的問題。
「老賴」不還錢求助表哥 電話約見面
王啟有一個表哥叫姜陽,平日裡對朋友仗義,對自家親戚更是兩肋插刀。王啟自己想不出怎麼讓李歆還錢,就把心裡的煩悶都告訴了姜陽,希望表哥能給自己支支招。
居然有老賴欠錢賴帳欠到自家兄弟頭上!姜陽一聽就不樂意了,拍著胸脯說這事兒哥哥幫你解決。問王啟要到了李歆的電話後,姜陽馬上撥打過去,開始了為弟弟的「討債」之路。
此時的李歆正在一家私房菜館和朋友吃飯,酒酣耳熱之際,身上的電話響了。李歆拿起來一看,是一個不認識的陌生號碼,李歆沒理睬,隨手把電話掛了。不一會兒電話又響了起來,還是之前那個號碼,李歆接了:「喂?你哪裡?」
「李歆是嗎?我是姜陽,王啟的表哥。我弟弟之前借了你1700元,你打算什麼時候還?」
突然之間的來電本就讓李歆不快,接通之後發現是要他還錢的,這更加深了李歆的厭惡,「我現在沒錢還!」說完李歆就把電話掛了。
然而,手機還是不依不饒地響,這讓李歆更加不勝其煩,接起電話後直接和對面吵了起來,對方的「上門要債」讓李歆的火氣越來越大,再加上原本喝了一點酒,腦子裡的理智也逐漸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於是和對方約了個地方,要當面「掰扯掰扯清楚」。
雙方衝突 「老賴」水果刀捅了過去
電話這頭,姜陽也被李歆囂張的態度弄得很憤怒,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怎麼這個人還能這麼豪橫?聽電話裡的背景聲兒應該是在飯店一類的地方,沒錢還債去下館子,這擺明了是有錢不想還。既然他要當面掰扯,那正好,今天就一定要讓這小子把錢還了!姜陽立馬打電話呼朋喚友,叫上了七,八個人一起去約定地點。在他看來,人多氣勢足,這麼多人往那一站,自己這邊陣仗就出來了,到時候說話也能更有魄力,不怕這個老賴不還錢。
李歆在約定地點等著姜陽,但他並沒有還錢的打算,在他看來這就是去打架的。為了增加自己打架的勝算,他還在來的路上買了把水果刀,隨身藏在了褲兜裡,準備在關鍵時刻拿出來威脅對方。
姜陽在車裡遠遠地看到了李歆,想到之前電話裡對方囂張的態度,以及爭吵時罵的那些汙言穢語,姜陽不由地憤怒起來,他打算先「教訓教訓」李歆,殺一殺對方的氣焰。於是車子還沒停穩,姜陽就跳了下來,直接衝李歆踹了過去。
李歆沒想到對方上來就動手,猝不及防就被踹到在地,爬起來後又挨了幾拳,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朝姜陽捅了過去。姜陽沒想到對方還帶了刀,躲閃不及掛了彩,於是更加憤怒,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幾分。
就這樣,兩人扭打在一起。這個時候車上的人才趕到將二人分開,並奪下了李歆手裡的刀。只是這個時候,姜陽已經傷的不輕,身上有好幾處刀傷,只能被同行的朋友送去醫院。
表哥輕傷二級 「老賴」以故意傷害罪被起訴
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將犯罪嫌疑人李歆控制起來,並對受害人姜陽進行傷情鑑定。經鑑定,姜陽身上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龍口市人民檢察院審理此案後,認定犯罪嫌疑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破壞公共秩序,依法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向龍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龍口檢察院檢察官提醒,遇到欠債不還的煩心事後,受害人應該在搜集好證據的基礎上,及時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讓專業的司法機關去對付老賴。千萬不可自作主張,用其他手段去討債。這樣不僅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也可能像本案的受害者一樣,把自己陷入到危險的境地,最終不僅錢沒要到,反而導致自己受傷,得不償失。
(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