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 6月1日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周一表示,他將支持把焚燒國旗定為犯罪的立法,並在與州長舉行電話交談時表示,隨著全美範圍內針對喬治·弗洛伊德之死的抗議活動愈演愈烈,現在是美國最高法院再次討論這一問題的時候了。
在川普發表此番言論之前,因46歲的非裔男子弗洛伊德遭警察暴力執法致死事件,美國各地爆發了近一周的抗議活動,抗議活動有時會演變成暴力活動。在一些城市的抗議活動中,人們破壞建築物,洗劫商店。在亞特蘭大,抗議者在CNN總部前焚燒了一面美國國旗,最近幾天在洛杉磯和華盛頓州也有焚燒國旗的現象。
川普在2016年競選總統時曾提議因焚燒美國國旗而被判入獄或剝奪公民身份,他在周一稱該法案是「恥辱」,並承諾支持一項「反焚燒國旗」法令。
美國總統告訴州長,「我們的法庭已經不一樣了,我認為現在是重新考慮的時候了。因為當我看到國旗被焚燒時,他們想爬上華盛頓的旗杆,試圖焚燒國旗,但我們制止了他們。他們沒能做到這一點。如果我們不制止,他們就會這麼做。我認為現在是重新審視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希望最高法院能接受這一點。」
他繼續說道,「如果你想再次通過一項非常有力的關於焚燒國旗的法令——反焚燒國旗,我希望你能這樣做,因為我們會百分之百地支持你。好嗎?我希望你們中的一些人能做到。」
早在1989年,美國最高法院就這一問題以5比4的比例裁定,認為對示威者褻瀆國旗的定罪與憲法第一修正案不符。該案件涉及1984年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期間的一次抗議活動。
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共和黨議員米奇·麥康奈爾在2006年撰寫了一篇了專欄文章,為焚燒國旗的權利進行了辯護。他寫道,「沒有任何一種言論行為是如此令人討厭,以至於值得我們去修改憲法第一修正案。」
儘管如此,禁止焚燒國旗以前也得到過主流政要的支持。1989年的《國旗保護法》在被裁定違憲之前得到了美國前總統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老布希)的支持,2005年的《國旗保護法》是另一次試圖將焚燒國旗定罪的嘗試,是由當時的參議員希拉蕊·柯林頓共同發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