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司來說,支付的各種費用中除了工資薪金,最常見的就是勞務報酬。但很多人不清楚臨時工工資屬於工資還是勞務報酬?
舉個例子:利用工作之餘在外兼職,或是擔任某公司的董事、監事,但不在公司任職、受僱,就屬於勞務報酬性質,按照「勞務報酬」徵稅。
問題又來了,勞務報酬誰來代扣代繳?個稅怎麼算?為啥我的勞務報酬要交這麼多稅?憋著急,今天稅漫君就來給大家掰扯掰扯。
新個稅法實施以後,稅務局不再代扣勞務報酬等的個稅,這些事都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稅,到了彙算清繳的時候,把全年的所有收入綜合起來,在計算一次,多交的稅會退給你,少交的稅,就需要你補稅。最終,你的實際稅負並沒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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