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國家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人情世故講究特別多,稍不留神,也許就會有失禮之處。
「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這句話,從字面上不難理解。
意思是說,自家的房屋可以借給別人停放靈柩,也不能借給成雙配對的男女留宿。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呢?
按理來說,喪事意味著不幸和悲哀,很是晦氣,人們唯恐避之不及,而男女留宿怎麼反而犯了忌諱呢?
若是以常人的思維方式來理解,的確有些匪益所思,但既是民間口口相傳的俗語,想必自有其一定的道理。
下面,咱們就簡單地聊聊這個話題。
過去的人鄉土觀念根深蒂固,雖有志在四海之說,但身後事還是講究落葉歸根,魂歸故裡。
哪怕是在千裡之外去世,親屬也會僱請人手,不辭車馬勞頓,一路護送棺槨回到家鄉下葬。
那時候,交通可不象現在這樣便利,行腳趕路,主要依靠的就是騾馬車舟,一天到晚走不了多少路程。
路上,耽擱個十天半月很是正常,路途遙遠的一年半載也是有的。
前兩年,我們從央視熱播劇《于成龍》中可以看到,于成龍自山西永寧赴廣西羅城上任,萬水千山,行程二千多公裡。
一路上,主僕幾人艱難跋涉,整整走了一百多天,到廣西時,形容枯槁,憔悴不堪。
再說民間素以死者為大,後人應敬仰肅禮,靈柩在歸鄉途中,更不能劇烈顛簸,應儘可能地平穩護送。
若是驚動了棺槨內的亡靈,那可是大不敬之罪。
如此一來,棺槨在路上羈留的時日自然更多了,難免會有借宿停喪的要求。
那時候,客棧也是有限,若是不趕巧,只好請求沿途村民行個方便,提供停放靈柩的房間。
一般來說,人們都會答應的。認為這是行善積德的好事,不僅不會給自家招災惹禍,反而會福蔭子孫,為後人造福的。
那麼,為什麼不可以讓男女同屋留宿自家呢?
主要是因為過去人們的思想觀念極為保守,認為男女同宿,難免會有床第之事,這是不潔淨的汙穢行為,會影響自家的運勢。
不僅如此,即使自己的女兒女婿回到家裡,也不能住在一起的,甚至於民間還有「女婿上床,家敗人亡」的說法兒。
過去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結婚以後就是外姓人了,如果在娘家同房,會影響娘家的運勢,財氣,是十分不吉利的,必須嚴格禁止。
若是不聽規勸,任由性子來,萬一在娘家同房懷了孕,那更是大逆不道之罪,會折損娘家的人丁旺氣。
若是娘家絕了後,斷了香火,必然會怪罪於你,這個罪責是萬萬擔不起的。
綜上所述,「寧可借屋停喪,不可借屋成雙」,即是告誡人們在日常交往中,要懂得進退,識得禮數,切勿觸碰一些禁忌。
不過,我認為借屋停喪尚可理解,畢竟是行善積德,與人方便。
可是借屋成雙就不合時宜了,現代人思想解放,誰也不會再講究那些所謂的道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