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還在上大學的時候有一天我在校讀書館看到一本泛黃的舊書,書名叫《馬背上的水手-傑克倫敦傳》,歐文斯通著。隨手翻了幾頁,很快就被傑克倫敦的傳奇經歷所吸引,並去書店找來傑克倫敦的小說來讀。
他一共寫過19部長篇小說,150篇短篇小說和故事,3部劇本等。其中我最喜歡的是他的半自傳體小說《馬丁伊登》,和關於狼的小說《野性的呼喚》,《白牙》等。
傑克倫敦出生於一個破產的農民家庭,自幼家庭貧寒,家裡經常吃不飽飯。由於貧困,傑克便早早綴學,幹過童工,裝卸工,水手,後來還加入過阿拉斯加淘金者行列,曾經一度還做過流浪漢,童年乃至青年,他一直貧窮悲慘的生活。
在謀生的間隙,他一直不忘不學習,經常趁工友休息的時候就著昏暗的油燈看書。他讀過尼採的著作,深受尼採超人哲學思想的影響,這在他的狼體裁的小說中均有體現,他也讀過斯賓塞的哲學,達爾文的進化論,馬克思的資本論等著作,他如饑似渴地吸收著這些大思的營養,為他後來的創作奠定的寶貴的知識儲備和豐富的思想源泉。
傑克倫敦青年時期曾因為要養家餬口加入了阿拉斯加的淘金隊伍,雖然那段經歷並沒有賺到多少錢,但阿拉斯加極其嚴酷的自然環境和艱難經歷給他提供了極為寶貴的創作素材,他後來一系列以狼為題材的小說的靈感皆來自如此。
《野性的呼喚》、《白牙》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野性的呼喚》講述的是一條叫巴克的雪橇狗在阿拉斯加冰天雪地的世界中經歷了飢餓、嚴寒、與狗王和群狼之間的爭鬥,在極端的自然環境中如何擊敗自然,擊敗對手,小說處處體現了達爾文優勝劣汰的生存法則以及尼採的超人哲學的強者法則。
巴克經歷生死考驗後遇到了他真正的主人索頓並建立忠誠的友誼,然而主人的不幸離世,巴克為主人報仇,最後在群狼的召喚中回歸了狼的世界。小說引人入勝,讓人熱血澎湃,欲罷不能。
傑克倫敦的另一篇力作《馬丁伊登》就是傑克以自已為原型創作的一部半自傳體小說。
主人公馬丁青年時期潦倒窮困,舉止粗俗,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上流社會的露絲小姐,露絲漂亮端莊,雍容華貴,舉手投足是那麼的高貴,馬丁一下子就愛上了露絲。
為了配得上露絲小姐,馬丁決定提升自已。他開始為自已擬定了龐大的讀書與寫作計劃,他要當一名作家並讓自已擠身上流社會。
他拼命的學習和寫作,日復一日夜復一夜,每天只睡五個小時,他一次次的投稿,一次次的失敗,他幾乎被失敗擊潰,在他最為艱難的時候他深愛的露絲小姐和他斷絕了關係。
在他幾乎彈盡糧絕的時候終於有出版商看中了他的作品,並給他寄來了5美金,這讓他看到了希望,讓他欲戰欲勇。終於一發不可收拾,他之前寫滿一屋子的「廢紙」也全部出版了。
他終於成了當時最出名的作家而且靠稿費成了腰纏萬貫的富翁,所有的社會名流,達官貴人都找上門來表示願意結交,這時連露絲也自動送上門來,願意委身與他同居。
這使他極度反感,看透了這些衣冠人士的真面目,感到徹底幻滅。在成功登上人生最頂峰後馬丁看透了人性醜惡。
他把所有的稿件處理完畢,不願再寫一個字,他將自已的巨額財產散盡給曾經幫助過他的人和親朋好友,對生命沒有絲毫留戀,終於投身大海,了卻此生。
弔詭的是,傑克倫敦本人也如他的小說中人物馬丁一樣,也是從小人物奮鬥成文學巨匠,達到萬人膜拜的人生頂峰後選擇吸食大量嗎啡自殺,可能瞑瞑中他已為自已找好了人生的最後歸屬。
傑克倫敦離開我們已經有一百年了,他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腦海中索繞,始終揮之不去。
要比起來,傑克的童年和青年時期比我們每一個人都悲慘,私生子,童年綴學,做過童工,當過報童,幹過碼頭小工,做過流浪漢扒過火車,當過水手,經常吃不飽飯。
他從來沒有向苦難低頭,在艱苦的謀生之餘,他一直不忘學習,借著昏暗的油燈閱讀,如饑似渴地吸收著知識。肉身處於卑微之中,而靈魂一直向著高貴邁進。
反觀我輩,童年時期沒有經歷飢餓,也不至於凍餒,少年時期還可以接受學堂教育,青年乃至壯年一直有一份餓不死的工作,渾渾噩噩虛度人生。人生如白駒過隙,而我卻一事無成。
雖然我們達不到象傑克倫敦那樣的高度,但我們可以讓努力讓每一天活得更加精彩。
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時間的長短,而在於生命的厚度,傑克倫敦很好地為我們詮釋了這一點。從山腳的最低點奮勇攀上山頂,可謂是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他用短短四十年的光陰走完了很多人幾輩子的生命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