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院長葛曉燕:去年全省法院結案率位列全國第二

2020-12-17 澎湃新聞

1月1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作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備受全國輿論關注的上饒王小建持刀殺害小學生案寫入了2020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全省法院收案700006件,結案678797件,同比分別上升11.53%、13.9%,結案率位列全國第二;其中,省法院收案6549件,結案6026件。案件質效主要指標繼續保持在全國前列。」葛曉燕回顧過去一年主要工作時介紹,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西召開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充分肯定並推介江西省法院工作經驗。

「探索金融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推進金融法庭建設,助力金融風險防範,妥善化解金融類案件135438件;大力加強涉金融債券案件執行,執結案件25615件,實際執行到位金額79億元。堅持打擊破壞資源、汙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審結案件1427件。在贛江、鄱陽湖、長江幹流江西段、廬山風景區等重點流域和區域,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構建地域與流域管轄相結合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推動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和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審結案件334件,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汙泥案入選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件。」介紹過去一年為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時,葛曉燕如是說道。

葛曉燕還稱,2019年江西法院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防止人為「拔高」或者「降格」,確保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一審審結涉黑涉惡案件1164件7266人,結案率92.23%,結案數位列全國前列;加大「打傘破網」力度,審結汪俊君受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保護傘」案件90件105人;加大「打財斷血」力度,判處財產刑10.4億元。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還提到,依法嚴懲殺人、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審結案件4021件,對王小建持刀殺害小學生案等案件中罪大惡極的被告人依法判處死刑,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上述工作報告還對王小建持刀殺害小學生案作了介紹。2019年5月9日,被告人王小建因聽聞女兒何某某(上饒市某小學學生)受到同桌劉某某欺負,便在班級微信群中發出威脅。次日,王小建在班主任、對方家長同自己的妻子何某積極協調的情況下,持刀向正在教室上課的劉某某胸腹部等部位連續捅刺十餘刀,隨後又將其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致劉某某死亡。2019年11月29日,上饒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小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王小建表示服判,不上訴。

澎湃新聞記者還注意到,上述工作報告還披露了江西廣播電視臺原臺長楊玲玲、新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胡高萍兩名正廳級落馬乾部案件的審結情況:2019年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審結楊玲玲、胡高萍受賄案等職務犯罪案件443件585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縣處級以上51人。

楊玲玲受賄案:1999年至2017年,楊玲玲利用擔任江西電視臺副臺長、臺長,江西廣播電視臺臺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366.85萬元、美元21萬元。2019年9月19日,萍鄉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楊玲玲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0萬元。宣判後,楊玲玲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胡高萍受賄案:2002年至2018年,胡高萍利用擔任新餘市委農工部部長,仙女湖風景名勝區區委書記,渝水區政府區長、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701.8萬餘元。2019年11月11日,撫州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胡高萍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宣判後,胡高萍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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