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租房按「新規」辦,事關出租人、承租人、二房東和房屋買賣

2020-12-23 騰訊網

根據艾媒報告顯示,到2022年,我國租賃人數將達到2.4億,比2020年再增加2千萬人。由此可知,租房市場已成為房地產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出租人和租房人的切身利益保護顯得越來越重要。

為規範房屋租賃市場,將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民法典》新規中進行了明確規定,涉及到租房的方方面面,而當下的《合同法》也隨即廢止。換言之,從明年開始,租房統統按「新規」處理,事關出租人、租房人、二房東和房屋買賣,從總體看,既有保護出租人,也有保護承租人,是老百姓出租和租房的重要法律依據,有必要學習了解。

首先,租賃期限和未約定租賃期的規定。

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為無效期限。如果忘記約定租賃周期,或者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則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提前通知對方,隨時解除租約關係。租賃期到期後,若雙方沒有提出異議,且繼續租住,合同繼續有效,但屬於不定期租賃關係,參照不定期處理方式。

對於出租人和承租人來說,如果對未來租期不確定,不定期租賃其實是一種很好的租賃方式,但若想保持長期穩定的租賃關係,最好還是約定固定租賃周期。

第二,二房東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從發現後算,只給6個月異議期。

在租房過程中,二房東現象還是比較常見,其目的就是在中間賺差價,根據規定,出租人一旦發現二房東轉租給其他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但考慮到「其他人」也是「受害者」,若出租人在發現二房東的轉租行為後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同意轉租,租賃合同有效。

第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改造、裝修房屋。

00後、90後,個性特徵鮮明,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不例外,租到的房子未必是自己喜歡的風格,有一種「搗鼓」房屋的衝動,比如把窗簾換換、牆壁刷刷、臥室改造一下等等,如果這些行為未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或者獲得賠償。因而,如果承租人有改變或增加房屋設施的想法,應事先跟房東溝通好,同意後再進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未履行通知義務,後者可索賠。

租房,總給人一種居無定所的感覺,究其原因,即使一些租客跟房東籤訂了長期的租賃合同,但有些房東由於各種因素需要售賣有租約的房屋。為保護租客的合法權益,在新規中明確,出租人售賣租賃房屋的,應事先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理論上保障了承租人的繼續居住權。如果出租人未履行告知義務,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賠償。從實際來看,承租人要在同等條件下購買的影響因素有很多,未必真的就會購買,但房東通知租客有優先購買權確實有必要,以避免產生相關糾紛。

當然,這裡還有一個特別規定,如果把房子賣給近親屬,比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是不受租客優先購買權約束的。其實,這是比較符合實際的規定,因為誰也不想把房子低價賣給自己的至親時還要徵詢租客的意見。

第五,設立有居住權的房屋不要買也不要租。

從明年1月1日開始,房屋可以設立居住權,一些被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按照規定,既不能買賣、也不能出租和繼承。一旦房屋被房主設立了居住權,即使沒有產權,居住人也可以居住,根據設立時間長短,最高可以終生居住。所以,我們在買房時,一定要查清房屋有無設立居住權。此外,再加一層保險,在買二手房和求租時,在相應買賣和租賃合同上加一句話:要求房主承諾該房屋沒有設立居住權,在買賣和租賃期間也不會設立居住權,同時約定違約金額。

第六,房屋及設施危及出租人健康和安全的,承租人可隨時退租。

租房市場上,難免存在利慾薰心的出租人,把不合格的房屋租出去,此前也有媒體報導過相關案例:使用劣質的裝修材料,超出一般人健康承受範圍。還比如,房屋本身質量問題,可能會危及出租人的人身安全等等。根據規定,即使承租人知曉租賃物質量不合格,仍然可以隨時解除租房合同。

由此可知,國家對房屋出租的相關事項做了更為貼近事實規定,解決了租房過程中的諸多難題,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權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隨著2021年慢慢到來,讓我們一起期待新規的正式實施吧。

學習更多房產知識,歡迎關注本號。

—— 分享新聞,還能獲得積分兌換好禮哦 ——

相關焦點

  • 租房必看!2021年起,《民法典》租賃合同增5項新規
    二、出租人發現房屋被轉租應及時提異議,時間僅為6個月 現在有不少二房東,將自己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價。但是二房東這種轉租行為,如果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這種轉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這就導致實踐中很多租賃關係處於不穩定狀態,當你租賃的房屋是轉租的,則隨時有可能被人趕出去的風險。
  • 2021年起,房屋買賣、租賃、產權按這些新規執行
    2020年即將過去,2021年即將到來。而關於買房賣房、租房、房屋產權等領域都有全新的規定,你了解過嗎?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1、新增房屋「居住權」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 2021年起,房屋買賣、租賃、產權按新規執行!你一定要知道!
    2020年即將過去,2021年即將到來。而關於買房賣房、租房、房屋產權等領域都有全新的規定,你了解過嗎? 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1、 新增房屋「居住權」 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 房屋出租「新規」來了,房東、房客都要注意,明年統統「這樣」辦
    有相關的報告數據顯示,預計到2022年,中國的租房人數將超過2.4億人,預計到2020年將新增2000萬人。租房市場越來越大,同時也更加的受到大家的重視,規範業內的不健康行為已經迫在眉睫。房屋出租也將實行新規,在新規中,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將需要注意,房屋租賃交易也有大變動。
  • 租房「新規」出臺,2021年起執行,關係到2.2億人的利益
    不過房東與房客之間的問題以後可能不用再擔心了,因為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現有的《合同法》將被廢止,同時將採用民法典中的新規定。新規定對房東、房客各自的利益提供了新保障,其中就包括以下幾點。
  • 2021寧夏事業單位考試公基備考:民法典中的租房攻略
    它分為七編和附則,第一編為總則,之後依次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因此也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它在「房屋租賃」方面也出臺了不少「新規」,快來跟小編一起研究研究吧!
  • 需要買房、賣房、租房的看過來!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1、 新增房屋「居住權」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比如頂樓露臺改造後變成房屋、房屋加蓋、廠房、臨時建築、過道等,都不得對外出租,否則面臨罰款。3、 不能單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驅趕承租人以往隨著租賃市場的好壞,房東隨意增減房租。但新規下,房東不得再單方面提高租金,必須得到承租人的認可。
  • 新規下,從2021年起,租房統統按「新規」處理
    租房市場是時候要整治了,對於這種情況,國家也是很重視的,就在今年9月份,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了,其中對租房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此外,從2021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中,對租房問題也提出了新規。尤其是在轉租、房屋權屬發生爭議時可以退租、租房人享有優先租賃權等4個方面,2億租客要注意了,關乎到每個人的權益。
  • 濟南租賃住房出新規了!沒了隔斷房二房東活得下去?
    從上面的這幾點來看,果凍君覺得二房東的路子確實被堵死了不少。二房東能多賺錢的,不是打隔斷分N個房間出租,就是單個房間裡面放N個上下鋪出租。那些整租以後不改布局稍微加點錢分房租出去的都算是「良心」二房東。這個新規如果順利實施了,利弊都會很明顯。有利的地方:租賃市場規範化。
  • 2021年租房新規實施,兩個「新禁令」下,4類房屋不準出租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若一套房屋有多個產權人,例如甲和乙共有某套房的產權,在房屋空置時他們將這套房租給了丙,雙方收益按產權比例分配。某天甲想把自己那部分產權賣掉,則同等情況下乙的優先權高於丙。
  • 房屋買賣、租賃、產權新規一文了解
    「房屋所有權和居住權一樣嗎?」…… 買房、租房、售房、物業都有了新規定,我們匯總了2021年《民法典》涉及到房屋買賣等各種問題,為大家列舉出相關房屋的新規。
  • 2021年1月1日起,房屋買賣、租賃、產權,統統這樣處理!
    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實施。您對房屋買賣,房屋租賃和房屋產權方面的新規定一無所知嗎?2021年新的房屋產權新規1.新增住房「居住權」。從2021年開始,每套大型產權房屋將具有三種不同的產權屬性,即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和居住權。居住權是獨立於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財產權的新的第三屬性。可以理解為只是為居民設置的一種財產權。原則上,具有居住權的房屋是免費建立的,不能出租,居住權也不能轉讓或繼承。
  • 重磅,房屋產權新規來了!
    2020年即將過去 2021年即將到來 而關於買房賣房、租房、房屋產權等 都有全新的規定
  • 房產過戶新規具體內容?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房產過戶新規具體內容?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1、 新增房屋「居住權」。   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居住權是獨立於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外、新增的第三種屬性。可以理解為單純給居住人設置的1個物權類型。帶有居住權的房子原則上無償設立、不能出租,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 網友西安租房到期後,中介(二房東)收回合同拒退押金還辱罵客戶
    無論是出外工作也好,學習也罷,租房都成為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環節。而很多網友在租房的時候,因經驗不足,也或許是中介的套路太深,往往會遭遇一些額外的損失。這時就要注意了,租房一定要找房東面籤合同,租金也要交給房東!防止一些無良中介機構(二房東)從中作梗。
  • 解讀民法典系列:「二房東」轉租 應徵得原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裡程碑意義。  那麼,在民法典時代,關於房地產行業的問題有何亮點,又將帶來哪些影響呢?晉江經濟報特別邀請專業律師,對民法典當中和房地產息息相關的條款進行解讀。
  • 「新標準」出臺,明年起這5類房將不得出租,房東租客應早做打算
    對於現在的購房者來說,買房的壓力那是越來越大了,很多人需要工作十幾年並且低消費才買得起一套房。現在異地就學的學生和初入社會的畢業生以及外出務工的人群,都因為自身的原因需要到其他城市進行生活。對於他們來說,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就在當地買房的,但是衣食住行是剛需,不買房也必須得有個位置住才行吧?
  • 新規下月起執行!抵押房產不用解押可直接過戶!商辦40年產權可續期?
    《民法典》新規對房產的直接影響還有哪些呢? 2021年房屋產權新規 1、新增房屋「居住權」 從2021年起,每一套大產權房子都擁有三種不同的物權屬性,分別是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居住權。
  • 二房東和大房東沒籤合同又轉租了合法嗎?
    更多內容▲點擊圖片27年風險代理經驗專業代理判決書的執行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租人出租房屋時,一般要與承租人籤訂租賃合同的,而有些承租人可能會轉租房屋,那麼二房東和大房東沒籤合同又轉租了合法嗎?一、二房東和大房東沒籤合同又轉租了合法嗎?(《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二房東沒有與出租人籤訂租賃合同,如果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是不合法的。如果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房屋是合法的。
  • 從二房東租房要注意什麼?杭州林樸律師
    林樸律師;「我哪裡知道~,不過包租婆說自己大部分拿的租賃權「,當事人「哦~我知道了,二房東唄,如果從二房東處租房,我要注意哪些?由此租房時一定要注意,房屋是不是屬於可以出租的性質,不要掉坑哦。2)從二房東租房時,需與大房東確認是否可轉租、租期、用途等。根據《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