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雄安新區官網發布了《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雄安新區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人員,在京繳納的社保和在京居住時間都能夠折算成積分。
哪些人可在雄安積分落戶?
試行辦法提出,除雄安新區承接的北京籍轉移人口、引進的人才、原籍雄安新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直系親屬投靠且按相關規定可在雄安新區直接辦理落戶的人員外,在雄安新區合法穩定就業並居住的非雄安新區戶籍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申請積分落戶的,適用本辦法。
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4個條件。持有雄安新區有效《居住證》,在雄安新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屬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累計計算;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無刑事犯罪記錄;屬於雄安新區引進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員。
雄安積分落戶有哪些指標?
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基礎指標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五項。加分指標包括榮譽表彰、創新創業、個人納稅三項。
以教育背景指標為例,申請人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的,積46分;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的,積32分;具有研究生學歷的,積24分;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的,積18分;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積12分;具有大學專科學歷的,積6分。學歷(學位)的認定以申請人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為準,不累計。
試行辦法同時公布了減分指標,包括違法行為和不良徵信兩項。
申請人近5年內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的,每次減20分。申請人每有一次一般失信行為的,減3分;每有一次嚴重失信行為的,減12分。
北京疏解轉移人口的積分如何算?
試行辦法表示,雄安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北京戶籍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非北京戶籍人員,符合雄安新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才認定標準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其他非北京戶籍人員,可按照本辦法規定申請積分落戶。
這部分人的積分落戶指標除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外,還包括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連續居住指標。申請人在京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每滿1年積3分,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1分。
如何獲得雄安居住證?
按照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非雄安新區戶籍人員有兩種情況可以獲得雄安居住證:在雄安新區居住半年以上,並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屬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
居住證持有人在雄安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並可以獲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
此外,還可以在雄安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進行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等便利。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編輯 吳嬌穎 劉夢婕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