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維冠大樓倒塌全案定讞 建築商等5人判處刑罰5年

2021-01-19 廈門廣電網

  據臺灣媒體報導,3年前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故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臺南「高分院」將建築商林明輝、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等5人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最高刑罰5年、並處罰金9萬元(新臺幣,下同),林明輝放棄上訴入獄、臺「最高法院」駁回另外4人上訴、全案定讞。

  建築師張魁寶申請「本件追訴權」時效完成,另一名建築師鄭進貴主張未參與大樓的建案設計,洪仙汗辯稱只是依照建商林明輝指示完成非結構的計算機繪圖工作,結構技師鄭東旭主張維冠大樓倒塌是後續變更設計及施工問題。張魁寶等4人不服原判決、提上訴。

  臺「最高法院」認為,本件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且張魁寶等人各有業務上過失,及其等的過失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原審判決已詳加說明、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他們的上訴,張魁寶等人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滿貫刑度5年確定。

  (新媒體編輯:李佳)

相關焦點

  • 臺南大樓倒塌案宣判 建築商等5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
    中國臺灣網2月21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導,臺南維冠大樓2016年在地震中倒塌致重大人員傷亡案,臺南「高分院」將建築商林明輝、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等5人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最高刑罰5年、並處罰金9萬元。
  • 臺南維冠大樓倒塌致案建築商等被判賠7億臺幣
    臺南維冠大樓倒塌致案建築商等被判賠7億臺幣   臺南維冠大樓2016年在地震中倒塌,導致重大人員傷亡,150多名受災戶提出35億新臺幣的民事賠償。16日,臺南地方法院認定,建築商林明輝等5人過失行為與維冠大樓倒塌毀損所造成死亡或傷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判賠7億多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62億元,這也是維冠大樓倒塌事件中的首件判賠案。
  • 臺南維冠大樓倒塌2年整 花蓮大樓再塌
    臺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2周年整,花蓮大樓再塌。(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中國臺灣網2月7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導,2016年2月6日凌晨3點57分,高雄美濃髮生了6.6級的大地震,是自9·21以來最嚴重的地震,造成臺南多處房屋傾斜倒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在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造成115人死亡。
  • 臺南維冠大樓偷工減料致114人喪生 檢方全力展開搜證
    臺南維冠大樓偷工減料致114人喪生 檢方全力展開搜證 2016-02-14 09:46:47來源:中國臺灣網作者:${中新記者姓名}責任編輯:朱念
  • 臺南地震大樓倒塌疑偷工減料 檢方搜證查建商責任
    華夏經緯網3月3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月6日因突如其來的一場強震而倒塌,造成115人罹難,多人受傷,經相關專業人員深入了解,大樓倒塌主因是建商偷工減料,臺南地檢署以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恐有串證之虞,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三人獲準,而且就其財產進行假扣押。
  • 臺南維冠大樓倒塌致115死案續:建商等被判賠7億臺幣
    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2016年2月6日,臺灣南部發生6.7級地震,強震致臺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臺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建商林某、維冠設計部經理洪某、建築師張某、鄭某、結構技師鄭某等5人,被認定偷工減料,5名被告及大合鑽探公司需賠償7億元(新臺幣,下同)。全案可上訴。   2016年2月6日小年夜發生震災後,當時臺南市政府及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聯手提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團體訴訟,求償新臺幣8.2508億元,附帶民事訴訟賠償62. 7187億元。
  • 又見「恍神」法官 男子未定讞即入獄服刑12年
    據臺灣媒體報導,男子鄭萬文17年前因販毒被臺中高分院判處無期徒刑,高分院應主動依職權送「最高法院」覆判,但審判長與受命法官疏忽未送,檢方也未留意,逕自依二審未定讞判決,將鄭發監執行。臺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表示,審理鄭案的審判長劉連星十年前退休,受命法官林照明兩年前也離職,院方將了解兩人未依職權送三審覆判原因,由「考績會」追究失責法官、書記官責任,並將全案函「最高法院」處理。吳火川強調,為免再有未依職權上訴誤送執行的情形,該院將針對死刑或無期徒刑案件列管追蹤。
  • 鄭捷死刑定讞 臺北捷運公司:持續加強捷運安全
    華夏經緯網4月23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鄭捷捷運殺人被判死刑定讞。臺北市議員陳重文22日質詢北捷求償進度和相關安全維護加強計劃為何?臺北捷運公司說,求償官司二審駁回即未上訴,捷運安全則一直持續有加強。  據報導,男子鄭捷於2014年5月21日在臺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
  • 拖欠工資10多萬元 兩家公司老闆被判處刑罰
    原標題:拖欠工資10多萬元 兩家公司老闆被判處刑罰   2018年3月至8月,四川泰諾建築工程有限
  • 臺南高雄臺北三地土壤液化嚴重 新北新竹相對安全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導,臺灣地質調查研究所14日公布了8個縣市的土壤液化潛勢區,人口稠密的臺南、高雄和臺北市,高潛勢區面積相當可觀。臺當局「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當局規劃第一年提供40億元(新臺幣,下同),其中20億元作為老屋健檢之用,另20億元則用來改善土壤液化。
  • 因被絆一跤,兩男子妄圖敲詐5000元,被判處刑罰
    因被絆一跤,兩男子妄圖敲詐5000元,被判處刑罰 2020-08-20 17: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高新法院公開宣判李榮國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11月30日,合肥高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榮國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以來,被告人李榮國為牟取非法利益,以自己及妻子周敏的名義,從事非法高利放貸業務,採用在部分借據上的利率空白或以2分至3分月息,但實際卻以5分至6分的高息收取借款人砍頭息和月息方式,並採取要求借款人利息必須以現金方式支付、不準轉帳、不打收條的手段,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隱瞞還款事實,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 涉詐領助理費255萬餘元 綠前臺南議員遭判8年半
    華夏經緯網6月1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前民進黨籍臺南市議員楊麗玉被控勾結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共新臺幣255萬餘元,經檢方起訴後,臺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剝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經檢方提起公訴,臺南地院判處楊麗玉有期徒刑8年6個月,剝奪公權5年;郭月娥5年6個月,剝奪公權3年;助理陳銘鴻5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月娥是楊麗玉友人又具有助理身份,不知規勸被告楊麗玉不要違法,反與楊麗玉情誼被動配合,拿取不該拿的款項。陳銘鴻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竟為獲取擔任公費助理機會,違背其學識,盲從被告楊麗玉指示,所為也有可議之處。
  • 「527」北洛河汙染事件後續:5人因環境汙染罪獲刑罰
    2019年5月27日,北洛河富縣段水體出現大面積黑色汙染物,經查系人為將鑽井廢液排入河道所致,此次汙染事件造成直接損失372.23萬元、環境損害價值10.5萬元。近日,經富縣法院審理,涉案5人因犯環境汙染罪分別受到刑罰。
  • 廉江這些人開賭場賭錢被抓,最後均被判處刑罰!
    2020年7月中旬,公安機關在投注點抓獲莫某某。經統計,至案發當天,被告人莫某某接受「排列五」「七星彩」投注的金額多達人民幣19萬餘元。被告人莫某某最終被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刑罰。被告人黃某甲、黃某乙、黃某丙等人均被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刑罰。
  • 味全油品案遭判2年 董事長魏應充下月底入監服刑
    華夏經緯網6月17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味全油品案,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前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魏應充構成詐欺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臺北地檢署日前已發出傳票,傳喚魏應充7月底報到入監。據報導,判決指出,魏應充為降低各款調合油製作成本,以及搶攻2013年春節檔期市場,增加營收與獲利,在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建議下,決策指示更改調合油配方,大幅提高IV65棕櫚油成分達96.78%至97.86%,混淆誤導消費者98配方調合油具有高級食用橄欖油成分,構成詐欺取財罪。
  • 主官的人應當熟讀哪些律例,楊辛宗一案,投案自首相關條款
    為官之人研讀律例知識,與幕府師爺們研習律例不是回事。刑名師爺學律例,必須要做到全部熟讀,並且能在腦子裡融會貫通。而為官之人的日常公務十分繁雜,客觀上沒有多少閒暇可以自由支配,因此,主官在學習法律判例之時,不必誦讀那些與審判無關的律例條款。這些內容本來就是刑名師爺應當熟練掌握的。那麼,做主官的人應當熟讀哪些律例呢?
  • 巴中破獲「方氏集團」涉黑案兩名組織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年!
    其中,組織、領導者方旭、方茗分別被判處20年、19年有期徒刑,4名骨幹成員分別判處4年至9年有期徒刑。在巴中轟動一時的方氏兄弟涉黑案以罪犯受到法律懲罰完美落幕。原來,系同胞兄弟的方旭、方茗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因時常打架鬥毆而出名,身邊跟隨一些不良少年,2007年6月,方氏兄弟倆受張某強(已判刑)邀約參加一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案件,後兩人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5年、2年。
  • 河南李含富案細節披露 涉案資產估值達5.51億元
    全國掃黑辦新聞發布會披露河南李含富案:涉案資產估值達5.51億元中新社北京5月19日電 (記者 張子揚)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新聞發布會19日在北京舉行。河南省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甘榮坤在介紹河南李含富案時透露,在長達23年時間裡,李含富以村基層組織及家族企業為依託,通過強攬工程、欺行霸市、高利放貸、侵佔集體利益等多種方式,涉案資產估值達5.51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