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少林寺聲明,怒斥某知名服飾品牌侵權,稱其標誌中出現了「少林功夫」等字樣——而該品牌服飾則稱:是與少林寺下面的合作公司籤約授權云云。
對此,《封面新聞》語音採訪了少林寺某工作人員,其稱:少林寺現已註冊666個商標——含東南西北少林。
該少林寺工作人員還說:之前有很多打著少林旗號的,如「少林秘籍」、「少林武僧」;還有打出「少林牌火腿腸」的——這都知道,僧人是吃素食的,所以,對少林寺來說,我們沒有別的更好的選擇,就使用商標法來保護我們的品牌!
首先,「少林」相關字樣、名稱,被少林寺申請為專有的註冊商標,是否合適呢?
少林寺雖是宗教場所,但是,在當代,它其實也相當於一家公司,具有市場經濟下的商業屬性,所以,只要符合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和相關法治規定,則少林寺依法申請有關「少林」字樣的相關商品商標,並得到商標監管部門的批准,那麼,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少林寺註冊商標因此合理合法,其也就因此擁有了相應的合法商標權益,並得到法律的保護。
不過,人們或會說,如今的少林寺,是不是更像是一個掙錢的公司了?
少林寺本是宗教場所,現在更成了旅遊文化環境下的文化商品了,但這也沒有什麼不可。
雖然會有認為:少林寺不應做好自己的宗教事務,少摻和俗世民間事務嗎?可是,法無禁止皆可為、法有禁止則不為:只要少林寺的行為符合這兩點,人家的僧門符合市場化要求,世人也無可指摘了。
其中還有一個好玩的現象,少林寺還註冊了東西南北少林的商標——而福建福清南少林寺也註冊了「南少林」商標,類似的商標,又是如何能被通過的呢?
不過,有意思的是,這位少林寺工作人員還說出了一個侵權現象:濫用「少林武僧」名號。
比如,最近,太極馬保國在被30秒揍倒3次後,他卻又一次露臉於一家武館開業典禮,而與馬保國配合推手的所謂「少林武僧」——釋延強,他真的是少林寺的人嗎?從目前的資料來看,並無證據。
這兩年裡,還有一位名為釋延覺者,就曾稱自己是「少林武僧、少林寺第一護法」——但卻被「武僧」一龍在武林風時的師弟一虎,後成為少林武僧的釋延直揭發:釋延覺是因打架被驅逐出少林寺。
但釋延覺卻在網上晾出他與釋永信的合影,以及少林武僧證等。少林寺方面卻並未對此所言進行澄清,也讓外界平添了很多聯想。
還有「武僧一龍」,他最初到武林風百姓擂臺時,就被團隊包裝後,起外號為「少林武僧一龍」,但此後,少林寺卻公開聲明一龍與其無關,則一龍團隊就打起了擦邊球,將其外號改為「武僧一龍」。
估計,少林寺開始加大保護自己品牌權益的行為,以後也會涉及那些隨意亂稱「少林武僧」的人吧?——而剃了光頭,蠻像和尚的「武僧一龍」,聰明地去掉了「少林」二字,或可以逃脫侵權之嫌了吧?
曾有一個媒體報導武僧一龍時顯示:一龍從未在少林寺及周邊學過武,這也說明,哪怕是一龍現在所用的「武僧」外號,也一樣是空穴來風,與少林寺毫無關係,則可見,「武僧一龍」之名號,只不過是其蹭少林熱度的一大炒作手法而已。【原創作者:瑜說還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