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階段:2016年全國錦標賽男子團體賽前10名和第12、第13名,女子團體賽前10名和第13、第14名的隊按名次設兩個種子,其餘名次按同檔次分批抽入A、B兩個組進行分組單循環賽。2016年全國錦標賽男子團體賽第11、第14名,女子團體賽第11名、第12名的隊作為種子與其他報名參賽隊(A、B組除外),如總數達到或超過6個隊,則按同檔次分批抽入C、D兩個組進行分組單循環賽;如不足6個隊,只進行C組單循環賽。
(二)第二階段:A、B組的1、2名,3、4名,5、6名分別進行交叉淘汰賽決出第1-12名;C、D組的1、2名,3、4名,5、6名……分別進行交叉淘汰賽決出第13名以後的名次。
(三)第11、12名的隊下一年度作為種子參加C、D組比賽,第13、14名的隊分別抽入A、B組的最後一個位置參加比賽。
(四)單循環賽的比賽順序,均採用「1固定逆時針輪轉法」。賽事裁判長有權對比賽順序進行調整。同組來自相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隊之間的比賽在分組循環賽中最先進行。
(五)凡2016年全國錦標賽有名次而不參加今年比賽的隊,其位置按名次由排列其後的隊遞補;沒有參加2016年全國羽毛球團體錦標賽的隊參加C、D組比賽,最後抽籤進組。
(六)男子團體上場隊員在一次團體賽中不得兼項。女子團體賽一名隊員在一次團體賽中最多打一場單打和一場雙打,但不能連場。
(七)每次團體賽均採用5場3勝制,各項目運動員的出場順序由各運動隊在交換出場名單時自行排定。
(八)比賽出場順序如下:第一單打、第一雙打、第二單打、第二雙打、第三單打。如遇特殊情況,裁判長有權調整比賽出場順序。
(九)交叉淘汰比賽表:A、B組交叉淘汰比賽表,其餘名次依此類推。
(十)棄權和罷賽
1. 正常棄權:賽前運動員確因傷病者,賽中受傷(或突發急性病)者,分別經市一級醫院和大會醫生檢查,證明不能參加比賽和繼續比賽。
2. 非正常棄權:除以上正常棄權範圍外,其他均屬非正常棄權。
3. 特殊情況:根據出現的具體情節進行特殊處理。
(1)賽前交換比賽隊出場名單時,按規定時間遲到超過5分鐘者,被判該次比賽棄權。
(2)每場比賽出場運動員遲到超過5分鐘者,被判該場比賽棄權。第一次比賽以比賽開始計算時間,其它場次的比賽以裁判員宣布上一場比賽結束(棄權)後計算時間。
(3)在一次團體比賽中出現兩場棄權的隊,被判該次團體比賽棄權。
(十一)罷賽
因運動員、運動隊原因造成比賽不能進行、中斷,或運動員、運動隊賽前拒絕出場,賽後拒絕領獎時間超過5分鐘者(經說服教育工作後,由裁判長計算時間)視為罷賽。對在比賽中不盡全力並消極比賽的運動員,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現役國家隊隊員按國家隊隊紀處理。
(十二)罰款
對非正常棄權的運動員、運動隊,保留其繼續比賽的資格,但將對其進行罰款處理。
1. 團體賽棄權一場比賽罰款1,000元人民幣,棄權一次比賽罰款3,000元人民幣。
2. 運動員、運動隊的罷賽行為,按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還將處以10,000元罰款。
3. 全部罰款交賽事組委會。
4. 受罰運動員、運動隊辦完交款手續後方能繼續參加比賽(罷賽除外)。拒不交款者,不準繼續比賽,另行處理。
(十三)規則、用球及比賽服裝要求
1. 競賽規則:採用中國羽協審定的最新《羽毛球競賽規則》和世界羽聯的最新規定。
2. 比賽用球:由江蘇威克多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3. 比賽服裝:按中國羽毛球協會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