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容易,掙錢難。這句話是我們常掛在嘴邊的,確實,賺錢不易。最近,抖音上又出了一新段子: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人上人。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打工不易。是啊,如今,在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說得不好聽的就是適者生存,確實就是這麼現實。
雖然如此,但也有人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如今,出現方式是越來越多了,滴滴出行,花小豬打車,t3出行,小電動出現。人們的出行方式是越來越多了。
但是,在農村,還沒有完全普及這些出行方式,那麼,農村人都是怎麼出行的呢?11路車,其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步行,還有客車和摩的。
說到摩的,很多人是很喜歡的,騎車的人是因為騎摩託車很帥氣,又或者是因為騎摩的載人很賺錢,原因多種多樣。生活中很多坐車的人都會選擇坐摩的,一是確實喜歡,二是因為坐別的車會暈車。
今天,照樣收到了網友的來信諮詢:某摩的常候在酒吧門口,不是為了載客,只為撿包撿屍。對此,你怎麼看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如今,張某已經有著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所以,他會在工作之餘,開摩的拉客貼補家用。一天,他開著摩託車在路上尋找客人時,突然看到了一名男子搖搖晃晃地從酒吧出來。
此時,男子的包掉了,但是這位男子包掉到地上自己卻全然不知,仍然在跌跌撞撞往前走。這時候,張某便趁醉酒男子走遠,馬上撿起了皮包開車離開了。
他回家一數,包內竟然有幾千元錢。沒想到今天的運氣這麼好,有了這樣的好事後,張某每天都會抱有希望,於是便每天只守候在酒吧門口,期望再有新的收穫。但是,幾天過去了卻一無所獲。
2020年11月6日晚,張某照常在在酒吧門口蹲守,這時候,他突然看到了一名女子從酒吧裡出來了,但是還沒走幾步就撐不住了,並且還一屁股坐到了路邊。
此時,張某看到女子已經意識模糊,便假裝成了路人,要扶女子起來並藉機對女子上下其手,後來還拿走了女子價值不菲的手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警方通過酒吧附近的監控,將張某抓獲了。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看完案例,你有什麼想法呢?有人說這是明顯的盜竊,你怎麼看呢?接下來我們再一起來看看。在上述案例中,醉酒男的包掉在了地上,無論他是否知道,該包仍處於男子佔有之下。
但是,此時張某卻將包撿起據為了己有,這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建立起新的佔有關係的過程,也就是說,張某涉嫌了盜竊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現在,你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