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15:13 故事你聽酒我喝
球場3v3是日常常見的比賽形式,國際籃聯也有相關的3VS3的比賽規則,更重要的是,它已成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之一!那麼3v3比賽與普通五人籃球比賽有什麼區別呢?對此列出以下幾點,請認真閱讀!(文字有點長呢...)
一、球場及用球
1.1、球場:標準的三對三籃球場地面積應為15 米(寬)×11 米(長)。場地須具有一個標準籃球場尺寸的區域,包括一條罰球線(5.80米)、一條2分球線(6.75 米),以及球籃正下方的一個「無撞人半圓區」。可以使用傳統籃球場的半個比賽場地。1.2、比賽用球:比賽統一使用6號球,重量約為510-550g,圓周70-71cm;而標準籃球比賽使用7號球,重量約為600-650g,圓周75-76cm。
二、球隊
2.1、兩支參賽隊伍,每支球隊由4名隊員組成(其中3名為場上隊員,1名為替補隊員)。
三、比賽的開始
3.1、球權確定:雙方球隊以擲硬幣的方式決定擁有第1次球權。獲勝一方可選擇開場擁有球權或決勝期擁有球權。
3.2、比賽開始:每隊必須有3 名隊員在場上才能開始比賽。
四、得分
4.1、每次在圓弧線以內區域出手中籃,計1分。
4.2、每次在三分線以外區域出手中籃,計2分。
4.3、每次罰球出手中籃,計1 分。
五、比賽的時間/勝者
5.1、比賽的單節常規時間為10分鐘,死球與罰球期間停表;在雙方之間完成一次傳遞球後(類似1v1鬥牛),進攻隊員獲得防守隊的傳球時(此位置在圓弧線外),應重新開動計時鐘。
5.2、球隊如果在常規比賽時間結束之前率先得到21分或以上則獲勝。
5.3、如果比賽時間結束時比分相等,則應進行決勝期比賽。決勝期開始前,應有1分鐘的休息時間。決勝期中率先取得2分的球隊獲勝。
六、犯規/罰球
6.1、某隊全隊犯規發生6次後處於全隊犯規處罰狀態。隊員不因個人犯規的次數被逐出場外;
6.2、對在三分線以內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應判給1次罰球;
6.3、對在三分線以外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應判給2次罰球;
6.4、對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果球中籃應計得分,並加罰一球;
6.5、全隊累計第7、第8和第9次犯規總是判給對方2次罰球;
6.6、第10次及隨後的全隊犯規如同技術犯規和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總是判給對方2次罰球和球權。此條款也適用於對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並且不再按照6.2和6.3判罰。
6.7、所有技術犯規將判罰給對方1次罰球以及隨後的球權;違反體育道德犯規將判罰給對方2次罰球以及隨後的球權。完成技術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的罰球後,比賽將以防守隊與進攻隊員之間在場地頂端圓弧外傳遞球方式繼續進行。
七、如何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