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副縣長的縣政府黨組成員權力大嗎?
縣政府班子成員比如縣長、副縣長除了非黨幹部外,一般都會兼任縣政府黨組成員,包括政府辦主任。那麼,除了縣政府辦主任外,不是副縣長的縣政府黨組成員有實權嗎?
首先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不是副縣長的縣政府黨組成員。這類人員主要來自於兩種情況,一是部隊轉業幹部,比如正團轉業,安排縣政府黨組成員;一類是低職高掛,比如某局局長出於工作需要兼任縣政府黨組成員。
縣政府黨組成員是黨內職務,由於不是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的主要職責一般是協助縣長或副縣長工作,不具體直接分管某一塊工作,因此有沒有實權主要要看縣長對其的分工安排。如果縣長指定黨組成員分管某一塊工作,在職責範圍之內,黨組成員有一定的話語權,反之如果黨組成員只是協助副縣長分管某一塊工作,黨組成員至多是有建議權,沒有實質上的拍板權和決定權,其對下面的局辦和鄉鎮影響力就非常有限。下面的人尊重你,可能會把黨組成員當回事,不尊重的,直接把黨組成員的話當耳邊風也不奇怪。這就是縣政府黨組成員在現實中面臨的尷尬。
換言之,縣政府黨組成員有沒有實權主要看其是否取得兩位主官的支持。有主官的支持,影響力就大,反之很可能是擺設,享受待遇大於實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