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事不經己不知難,人往往眼高手低,目標定得太高。真正實行卻發現處處碰壁窒礙難行,事與願違。未學佛修道前,常犯此過失,學佛之後方知多做少說,說一丈不如行一尺,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空有心願而無實踐,願再大也無法得到實現。「願大力就大」,願大卻無力感,有道場同修如此提問,據她所說:尚未來維摩道場之前,曾經在某道場發心護持,一場梁皇寶懺幾十萬元都付出,陸陸續續也花了不少錢。願大力就大,為何?無法得到應有的真實感應,長期困擾對法產生懷疑與真實性。
願大云何無力,有人因而退失道心,產生懷疑,不再信佛學道,斷諸善根或改信其他宗教,入寶山空手歸。「慈悲為本,方便為門」,願將修行多年所見、所聞、所修、所證經歷心得,向有緣的信眾做簡短說明分享,這是個人的經驗分享,若有疏失尚祈大德先賢不吝指教。其實並不是,有安奉神聖仙佛金身的廟宇、寺廟、道觀就是正法道場。正法道場可以增福慧、消業障、解冤釋結、了生脫死、解脫清淨自在,不受輪迴之苦,得諸大安樂。不如法的道場,則無此功能效果。
我並不知道這位信眾,所到的是正法或不如法的道場。如同田地有肥沃良田或貧瘠土壤,田地適合耕種或不適合耕種。一顆種子如果種在肥沃適宜生長的良田,生長出來的植物收成可期;如果把種子放在石礫貧瘠土壤田地,當然長得不會如預期中那樣美好,或根本發不出芽,無法結果。同理道場如福田不可不慎。
第二執法人員,慈悲濟世弘法利生,心術誠正有修有德,自然能夠感召天龍護佑,靈驗感應;若執法人員德未修感未召,當然得不到靈驗感應。執法人員與道場該負責任,信眾亦有責任,一件事情必須眾緣和合方有成就,一分恭誠一分感應,十分恭誠十分感應,信眾心中若無恭敬虔誠心,以為只要花錢請人做功德就可以。「因地不真 果招紆曲」,雖遇明師亦難得到真實法益。
佛力勝過業力,業力自然消除;業力勝過佛力,業力現前,業盡福方至。尚在業報清償期間,當然也不會得到感應。願大力大並非誇大其辭,是真實不虛,發願若為大眾,為眾生利益安樂發,非為自己私慾發。無為法「願大力大」,得到的真實法益非常大;若為個人私慾發,是有為法,利益並不大功德有限,有同樣疑惑信眾,破迷顯正,慎選正法道場,明師而非名師,真修一定有感應,感應來自真修,這是必然的道理。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富有卻吝於付出,擁有再多隻圖個人享受,到頭來也帶不走,於己無益,於世無補,何不善與人同,回饋社會,將有限物資轉化為永恆的精神,常駐於世,在大家的心目中雖死猶生,死而不亡真正達到,死不亡者壽,如此發心「願大力大」功不唐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