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高校、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落實教育部「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體系,促進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現將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0〕5號)轉發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各校按照文件精神,認真研判就業形勢,抓緊落實相關工作。
一、繼續用足用好就業政策。各高校要全力挖掘平臺就業機會,積極引導畢業生到戰略性新興領域就業創業。鼓勵支持畢業生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往基層就業並落實相關政策。結合宣傳2022年起普通專升本可免試招錄退役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畢業生的利好政策,積極做好大學生「一年兩徵」兵役工作。主動開發科研助理崗位並完善配套措施。
二、健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各高校要把畢業生就業作為立德樹人的重要環節,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以「成才觀、職業觀、就業觀」為核心的就業主題教育活動及針對不同年級學生的職業發展和就業指導活動,提供職業發展諮詢和就業心理諮詢服務,引導學生樹立健康、積極、理性的就業心態,切實強化就業育人實效。要嚴格落實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配齊配強校級專職就業工作人員。定期開展業務技 能培訓,提升專業化素質。鼓勵高校院系專設就業輔導員,建立健全全員參與就業工作長效機制。要積極參與實施「24365崗位精選計劃」,精準收集招聘信息,優化網上就業服務,向畢業生精確推送崗位要求和求職意向,提升人崗匹配精準度和實效性。要抓緊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主動對接第三方用人單位,廣泛匯聚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業資源,全力拓寬招聘信息渠道,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制訂就業工作應急預案,適時舉辦區域性、行業性、聯盟性招聘活動。
三、完善落實「一把手」工程。各高校要把就業工作列入各級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並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形成全員抓就業、促就業的工作格局。要加快完善高校內部就業工作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主動牽頭、就業隊伍協調統一、就業工作服務到位、就業手續環節暢通、就業數據定期核查的工作機制。
四、推進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各高校要鼓勵培養大學生積極參與中國國際「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根據實際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專項活動」,發揮創業孵化基地作用,推動各類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成長發展、落地見效,帶動更多畢業生實現就業。
五、嚴格畢業生統計核查機制。各高校要積極配合教育部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與畢業去向登記平臺」,實現部、省、校三級就業數據實時同步共享。完善籤約進展情況周報和就業情況月報機制,全力做好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監測工作。要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籤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籤約掛鈎,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籤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確保就業統計數據真實準確。根據實際建立就業數據倒查機制,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就業數據抽查。
六、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幫扶援助。各高校要持續關注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少數民族、殘疾等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創業情況,實施重點群體畢業生能力提升行動,開展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培訓。要建立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檯帳,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願的貧困生儘快就業。要繼續實施全國高校與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幫一」行動,拓展合作內涵,推進「一幫一」行動縱深發展。
七、提升就業工作綜合評價。各高校要探索改革就業評價機制,建立分層分類就業評價指標體系。將推送畢業生到西部、基層、艱苦邊遠地區和重點領域就業情況作為就業工作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健全畢業生就業質量報告制度,更好發揮畢業生就業狀況對高校招生、學科專業設置、人才培養的反饋作用。要結合本校實際,培育選樹促就業創業典型,利用好各類媒體渠道,宣傳推廣促就業的好做法好經驗,營造全社會支持就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山西省教育廳
2020年12月8日
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doc
【來源:山西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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