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本來是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召開聯席會議,認證選舉人團票結果的日子。
但在會議期間,數千名川普支持者闖入國會大廈,國會被迫緊急休會。
場面極其混亂。
當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警察局代理局長康蒂(Robert Contee)召開新聞發布會說,這次暴力衝突事件已造成4人死亡,至少14名警察受傷,52名示威者被逮捕。
川普支持者站在國會警察的裝甲車上,其他人湧進了國會大廈。圖片來源:2021 CQ-Roll Call
川普支持者闖入國會大廈內部。圖片來源:Reuters
這次衝突,為總統權力能否和平交接,蒙上了一層陰影。
2020年美國大選,為什麼爭議頻頻,始終無法塵埃落定?
一位川普支持者,在國會舉著內戰時期聯盟國的旗幟。圖片來源:Reuters
直接原因,是因為川普始終沒有宣布敗選,而是不斷向支持者宣稱,存在廣泛的選舉舞弊和違規行為,導致自己的勝利被「竊取」。
除此之外,這次大選也暴露出美國選舉制度本身不完善、有爭議的地方。
今天,我們來重點談談選舉人團制度在大選中暴露出的利弊。
01
得票數多,卻不一定當選
2020年不僅是美國的選舉年,也是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年。每個州在國會中的代表人數也會相應變化,而選舉分區也會產生變化。
但在十年間,由於選舉人團制度,選舉總統的「最終」票數卻是固定的。
即使是現在,很多人仍認為選出的總統不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
在這次大選前,美國民眾對於選舉人團制度的質疑就已經不少。
由於選舉人團制度中的「贏者通吃」原則,2016年,也就是美國上一次大選,川普打敗了希拉蕊,當選總統。
可是在那一年,希拉蕊得到的總選票數比川普多出了將近300萬張,超出了2%。
只是,由於像佛羅裡達州、俄亥俄州、北卡羅來納州這幾個搖擺州倒向了川普,使得川普最後贏得了選舉,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五位普選票數少,卻仍然勝出了的候選人。
在「贏者通吃」的設計中,更受歡迎的總統候選人可能會在選舉人團投票中落選。圖片來源:Wikipedia
2020年大選前夕,民調分析師西爾弗(Nate Silver)做出一項調查。調查顯示,如果拜登能夠以700萬張選票的優勢打敗川普,那麼他就能夠當上總統;如果這個數字是450萬張,他就還有四分之一的可能性落敗;當這個數字僅為300萬張,那麼川普連任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如果只是150萬張,那拜登幾乎沒有獲勝的希望。
也就是說,即使拜登選票超過川普,也有很大可能失掉選舉。
當然,最終拜登拿到了8127萬選票,川普拿到了7421萬選票,兩人都創下了得票數量的記錄。拜登拿到的選票比川普多了700萬張。
但這仍然提醒人們:在美國,如果一個候選人得到了更多民眾的喜愛,他仍可能當不上總統。
這便是選舉人團制度被廣為詬病的一點。
這一點,美國的開國元勳之一麥迪遜(James Madison)在1823年就談到:
「各州使用『贏者通吃』的原則是『一串串珠子』,無法反映其公民的真正政治多樣性。」
開國元勳之一詹姆士·麥迪遜圖片來源:Wikipedia
那些「少數」的選民,他們的投票在「大眾民意」面前消失了,它不是被打敗,而是被吞噬了。
在一個州中,如果它是民主黨的地盤,那麼,不管支持共和黨的選民多麼努力地投票,最後這個州都會歸民主黨勝利;反過來,也是如此。這是選舉人團值得反思的第一點。
02
「千瘡百孔」的制度?
選舉人團制度值得反思的第二點,是被固定下來的538張選票。
參議院的100個席位,眾議院的435個席位,加上華盛頓代表特區的3個席位,總共538個席位。
選舉人團擁有的票數不變,可美國的人口卻在不斷增加。雖然,每十年進行人口普查之後,都會根據各州之間相對人口的變化來調整選票比例,但往往變動不大。
比如說,2000年佛羅裡達州的人口數為1533萬,到了2019年達到了2148萬人。
2000年的人口普查後,佛羅裡達州的對應選舉人團票為29票,每一張選票背後代表的約為53萬民眾。
可是將近十年間,這個州的人口增加了615萬人,但可能增加的席位只有1~2個。這就相當於,在可能增加的選舉人團票裡,每張選票可能代表著300萬以上的選民。
因此,固定下來的選票數與不斷增長的人口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
對於那些人口大州來說,選舉人團票沒能跟隨人口的增長速度,一起大幅上漲;
對於那些人口較少的州來說,手中握有的選票卻具有「更高價值」。
這個現象最極致的表現在於,不論一些州人數再怎麼少,比如懷俄明州、蒙大納州,這些州在眾議院中至少會保有一票,加上參議院的2票,就會有3票保底。
這就意味著,人口小州所擁有的的選舉人團票數,相對於自身的人口比例來說,有些過多;而那些人口大州的選舉人團票數,相對於人口來說,又過少,他們的權利被忽略了。
雖然人口普查每十年就會進行一次,也會根據人口的變化來調整選票比例,但仍然改變不了在不同的州背後,選票代表的人數不同、背後所附帶的價值不同這個事實。
這樣的不平衡,讓民意與民意之間有了高下之分,原來為了民主而產生的制度,卻將民意分出了高低,這是選舉人團制度最大的問題所在。
同樣,在《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中,要求:
「每三萬人中需選出的一名眾議員,每州至少須有一名眾議員。」
(The number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not exceed one for every thirty Thousand, but each State shall have at Least one Representative.)
這一條憲法本是華盛頓為《美國憲法》留下的為數不多的貢獻,但卻沒有提到眾議員數量是否要隨著人口增加而增加。
後來,麥迪遜也曾提議眾議員數量應該隨著人口增加,並提出提案,但沒有通過。
如今,麥迪遜的擔憂變成了現實。
不過,隨著時間推移,眾議院席位的確增加了,只是遠遠趕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這也造成了民主被「稀釋」。
第三,由於選舉人團制是一種間接選舉制,選舉人作為民意的代表去投出自己神聖的一票。但人非機器,這就導致了「失信選舉人」的存在。
當某些選舉人背棄民意,以自己的主觀想法來投票,問題就出現了。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這類選舉人的選票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選票以及最終總統當選的比例是否也應當相應調整?
第四,選舉人團制度可能會使更多操縱選舉的現象發生。
每次人口普查後,每個州會依據數字變化以及分到的議席來劃分選區,進行投票。
既然可以自行劃分選區,為了能夠贏得選舉,便會有人從中設法。
最典型的便是1812年,美國麻薩諸塞州州長格裡(Elbridge Thomas Gerry)為了自己的黨派能夠勝利,將選區劃分成歪七扭八的樣子,使得敵對黨派都集中於少數幾個選區。
因為他所設計出的選區劃分奇形怪狀,長得像一種兩棲動物「蠑螈」,之後,人們就將這類不公平地劃分選區、以操縱選舉的行為稱為「格裡蠑螈」。
1812年,描繪麻薩諸塞州選區劃分的諷刺漫畫。圖片來源:Wikipedia
這樣看來,選舉人團制度似乎漏洞百出,如同哈佛曆史學家基薩爾(Alexander Keyssar)所言:
「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模仿我們的選舉人團制,這絕非偶然。」
這樣看起來「千瘡百孔」的制度,為什麼會存留至今?
03
會有一個更好的選舉制度嗎?
選舉人團制度能夠沿用至今,有一定的道理,眾多捍衛者也提出了很多論據。
比如,選舉人團制度能夠減少政治亂局,當「贏者通吃」的原則定下後,候選人之間的票數會更為集中。這可以減少計票成本,也可以防止選票分散。
而且,一定程度上,選舉人團制度可以減少暴民政治的產生。
最初,選舉人團制度是先由大眾選民投票,再由「選舉人」這些政治精英作為中介去投出最終票,有這些政治精英作為緩衝帶,迎合大眾的暴民政治家出現的機率就降低了。
選舉人團制度其實是大眾政治與精英政治的結合體,有效地減少了直接選舉和國會選舉兩者的弊端。
同時,選舉人團制度涉及到州與州之間的利益。一個州擁有多少選舉人團票,就一定程度上意味著話語權大小。因此,由於目前的制度有利於各州發揮各自的影響力,想要改變這個制度,需要超過三分之二的州投票通過,這在現實中難以實現。
至於「失信選舉人」和普選票多數總統未能勝選的情況,在美國歷史上是個例,並不足以說明選舉人團制度不合理。
總體上來看,選舉人團制度仍是經過很長歷史檢驗的制度。
不過,一些人仍堅持認為,以人民直選來取代選舉人團制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推崇此法的人們將其稱為「全國民眾投票制」(National Popular Vote,簡稱NPV)。這種制度中,所有的選舉人選票可以分配給任何候選人,這些票數也不會因為「贏者通吃」的原則,將你的選票「整合」。
這當然是我們很熟悉、世界上也有許多國家在使用的選舉方法。
另一種可能的做法是擴大眾議院的規模。
印第安納州的代表克魯姆帕克(Edgar Broompark)就表示:
「如果我們使每位選舉人代表的人數過多,代表制的概念就會變得模糊而不確定。選民對選舉人的意義變得越來越不重要,我們可能會失去我們代表制政府的生命力。」
另一方面,如果眾議院的規模擴大,代表人數增多,就可以促進整個眾議院的分工,專業化程度也會提升,也有更加充足的人手來進行行政監督。
眾議院開會現場。圖片來源:Bloomberg
不幸的是,眾議院擴大規模這件事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前人口普查部主任普雷維特(Kenneth Prewitt)就是其中之一:
「擴大眾議院可能會創建一個更加公正的系統,而該系統的可管理性將降低,而且我不確定美國是否會保持領先。」
選舉人團制度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提出的其他方案也是如此。
關於選舉人團制度的爭論,歸根結底是對於直接民主更好,還是間接民主更好的爭論。
雖然選舉人團制只有美國有,且無其他國家模仿,但不代表它是落後的制度。相反,幾乎沒有人會認為,採取直接民主的一些非洲或中亞國家在民主程度上會超過美國。
選舉人團制度「下防暴民,上防暴君」,毫無疑問是巧妙的政治制度設計,也是代議制的體現。
不可否認的是,隨著人口增加,選舉人團制度暴露了弊病。在保守主義政治學家拉塞爾·柯克看來,這一制度無疑也會引發「黨爭」。
選舉人團制度不是完美的,但也絕不是「千瘡百孔」的。
正如美國從來不是完美的國家,而是「最不壞的國家」一樣,選舉人團制度也是這個國家中「最不壞的制度」之一。
美國想要迎來更好的制度,不在於廢除選舉人團制並採取普選,而在於回到其立國的最初精神之中。
選舉人團制之所以設計「巧妙」,正因為它不是某個人在某一時間中運用理性設計而來。
相反,它是各種理念和各種立場相互爭執下的妥協產物。不同的思想理念、不同的立場和利益之間平等地商量、爭吵和妥協才是美國的力量之源。
在這種力量下產生的結果,如果還是出現了問題,也同樣需要運用這一力量解決。這也許才是美國精神之所在。
一個制度出現問題不會毀掉美國,足以毀掉美國的,更可能是對其立國精神的背離和遺忘。就像林肯所說的:
「美國永遠不會被外界摧毀,如果我們動搖了並失去了自由,那只可能是毀於我們自己。」(America will never be destroyed from the outside. If we falter and lose our freedoms, it will be because we destroyed oursel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