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局解讀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2021年1...

2020-12-23 瀟湘晨報

內容提要: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規範交通參與者行為

■ 機動車駕乘人員應當規範使用安全帶

■ 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

暢通城市生命通道

■ 車輛駕駛人應當主動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而產生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的,經調查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消除。

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會上,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牛健介紹:「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了交通參與者的行為,明確機動車駕乘人員應當規範使用安全帶,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等新規定。同時,為了暢通城市生命通道,明確車輛駕駛人應當主動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而產生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的,經調查核實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消除。」

據了解,新法規明確了公安交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公開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推行預約、「一站式」等便民措施。規定了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終端應用軟體等多種媒介,及時向社會公眾提供實時路況、交通擁堵指數等信息,為社會提供交通信息引導服務。

有哪些新規屬於交通參與者在新法實施前容易忽視而新法實施後必須引起重視的?對此,市公安交管局法制支隊支隊長龐寶山介紹說:「在機動車方面,車輛遇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時,應當主動避讓;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未設置限速標誌、標線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七十公裡,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八十公裡;駕駛人不得允許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駕駛人不得有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接聽、撥打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據介紹,在非機動車方面,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得在非機動車上安裝或者使用遮雨(陽)篷、高音喇叭、掛架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裝置;不得實施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接聽、撥打電話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行人方面,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得在車行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車輛;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非道路車輛方面,明確叉車、場地觀光遊覽車、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非道路車輛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高速公路方面,規定中型、重型載貨汽車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我市範圍內高速公路通行時,應當在最右側機動車道行駛。

電動自行車管理是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龐寶山介紹說:「新法規明確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登記、安裝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號牌應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不得載人;已滿十八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以及乘車人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來源:北方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騎乘電動自行車...
    &nbsp&nbsp&nbsp&nbsp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施行 聚焦交通難點回應群眾關切
    央廣網天津12月14日消息(記者陳慶濱)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定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日前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對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建設科學性不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維護保障不足、停車難、「小事故、大擁堵」、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 ...若干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騎乘電動自行車應佩戴安全頭盔
    天津北方網訊: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 新聞通氣會丨《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有哪些特點
    為維護我市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落實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求,2006年,我市頒布實施了《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若干規定》的實施在維護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 新聞通氣會丨《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主要內容
    新聞通氣會丨《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主要內容 2020-12-11 12: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這個城市1月1日起騎電動車必須戴頭盔!頭盔明年能成為熱銷產品嗎
    近日,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據了解,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會上,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長牛健介紹:「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了交通參與者的行為,明確機動車駕乘人員應當規範使用安全帶,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 騎乘電動自行車應佩戴安全頭盔
    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2021年起施行:騎乘電動自行車...
    內容提要: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將施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以及乘車人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國家摩託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主任劉欣、交警河東支隊綜合保障大隊副大隊長倪文競提醒,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關鍵時刻能保命。
  • 明年1月1日,騎電動車自行車,頭盔必須戴!
    新修訂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為我市建設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召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新聞通氣會,對新法規進行了解讀。
  • 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就《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
    原標題:市人大常委會就《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禁止替代他人記分 從事改裝電動自行車最高罰五萬  近日,市人大常委會公開徵求社會各界對《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見和建議
  • 蘭州市公開徵求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見
    【專題】打造都會城市 構建精緻蘭州   原標題:蘭州市公開徵求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見  整治駕照「賣分」 未滿12周歲禁騎共享單車  12月21日,記者從蘭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市人大常委會日前公開徵求社會各界對《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
  • 市人大常委會公開徵求《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
    近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獲悉,《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草案)》)已經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一次審議。一審後,法工委會同內司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綜合研究了一審意見和其他方面的意見,對《若干規定(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
  •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不佩戴安全頭盔將受罰
    即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以及乘車人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人,騎乘電動自行車規範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而且研究表明,一旦發生事故也能大幅降低人員傷亡發生率。
  • ...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2021年起施行:騎乘電動自行車 頭盔不能少
    天津北方網訊: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將施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駕駛人以及乘車人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國家摩託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主任劉欣、交警河東支隊綜合保障大隊副大隊長倪文競提醒,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法律法規的要求,關鍵時刻能保命。另外,如何戴頭盔、如何選頭盔,也是很有講究的。
  • 又有電動車銷售大市出臺新規,騎乘必須戴頭盔,1月1日開始實施
    電動車作為短途出行工具,在我國有著龐大的用戶群體,根據數據不完全統計,電動車保有量已經突破3.5億,可以這麼說,我國已經從「自行車王國」轉變成「電動車王國」,不過,再好的交通工具如果管理不善,也會出現不好的問題,所以,對於電動車管理就至關重要。
  • 《濰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於2020年11月27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 市、縣(市、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服務、教育、農業農村、商務、氣象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工作。
  • 天津公安機關答覆當前城市交通「痛點」「難點」等問題 讓城市「堵...
    天津北方網訊:交通出行,事關民生。昨天,市公安局副局長孫連凱帶領公安機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海河傳媒中心和市政府辦公廳聯合推出的《公僕走進直播間》特別策劃「十四五 開新局──2020委辦局長年終訪談」直播節目中,傾聽民聲,回應關切。
  • ...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全省農村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比降三成
    長期以來,廣東各級公安交管部門緊緊圍繞平安鄉村建設目標,通過深化警保合作推進農村「兩站兩員」建設,統籌推進農村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加強農村交通軟硬體建設等舉措,構建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新體系、新格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1月,廣東已建成1336個警保合作勸導站,並推動全省1534個派出所參與交通管理等。
  • 公安部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5月1日起實施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公安部修訂發布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
  • 綜合施策治理當前城市交通「痛點」「難點」
    昨天,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孫連凱帶領公安機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海河傳媒中心和市政府辦公廳聯合推出的《公僕走進直播間》特別策劃「十四五 開新局──2020委辦局長年終訪談」直播節目中,傾聽民聲,回應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