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塗縣人民檢察院駐當塗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官聯絡室」共建協議籤約儀式
11月6日上午,當塗縣檢察院駐當塗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官聯絡室」正式成立,在當塗縣人民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共建協議籤約儀式。縣委常委、副縣長、副總河長劉志遠,縣檢察院檢察長何玉明,副檢察長胡敏,縣河長辦主任李思軍,副主任尹朝木等出席籤約儀式。
籤約儀式上,縣檢察院與縣河長辦籤署了《當塗縣檢察院駐當塗縣河長制辦公室「檢察官聯絡室」共建協議》。該協議建立了案件線索移送和處理結果反饋、執法協作、聯合督促整改、常態化聯絡等協作配合機制,為共同促進當塗縣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劉志遠同志高度評價「河長制+檢察」機制在保護我縣水資源生態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並指出「河長制+檢察」的新模式是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河長辦的協作配合,有利於充分發揮檢察機構和各級河長辦保護河湖生態健康的職能作用,形成保護合力,為河湖管理提供有力組織保障和司法保障。同時要求各級河長自覺接受檢察監督,要充分認識到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進行法律監督的一種方式,對行政機關具有剛性約束,必須嚴格按照檢察建議的要求進行認真整改。根據共建協議,縣檢察院定期派駐公益訴訟、刑事檢察幹警到檢察官聯絡室工作,縣河長辦指派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專員。檢察官聯絡室承擔與縣河長辦及河長辦成員單位的溝通聯繫,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等工作機制;參與縣河長辦相關執法活動,跟蹤了解水生態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尋找破壞水生態資源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破壞水生態環境刑事案件;履行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等職責。
(轉自:馬鞍山市水利局網站 原文連結:http://slj.mas.gov.cn/hzz/2000441901.html)
【來源: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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