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網友初次約會點2萬多火鍋,女方:他佔我便宜還逃單。新聞發布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從女方言語中可以看出,女方認定男方是一個有錢人,所以鐵定認為可以在這些高檔的地方消費,還一口氣點了好幾千的霸王蟹,外加一瓶一萬二的紅酒,可見這女方的完全就是衝著這男方有錢買單的目的來的吧。
不得不說,一個剛見面的網友給你來個冤大頭,吃個飯能吃出個上萬來,那是真心把你當朋友嗎?網友看到這新聞,紛紛點讚:是我我也跑,這分明不是來交朋友的,而是來蹭吃蹭喝的吧。
現在的年輕男女思想觀念都開放了,在網上交友還是需謹慎,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被吃得家破人亡,像這樣的女人來說,第一次見面點個一萬二的紅酒都不算貴,究竟是她買單還是男方買單?如果按照她說的那樣還準備點個二十萬的紅酒,那對於男方來說豈不是傾家蕩產了?
對於女方聲稱在就餐過程中男方還猥褻了自己,把過程能講得那麼露骨,而且被摸胸的過程中都沒有掙扎,過後才覺得別人猥褻了自己,這算什麼意思呢?不過男方也回應說沒有對她動過手腳,估計也就是想利用這點逼男方出來買單減少損失吧。
不得不說,在這女方的陳述當中,最重要的點就是自己認為男方很有錢,可以高消費,所以自己就約他到高消費的地方,吃完好東西還有人買單,這麼好的好事誰不想,不過沒想到做得太過分男方直接跑路了,最後自己也自食其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