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父親與養女斷絕關係 索要24萬撫養費並追回房產

2021-01-10 人民日報

3行21字斷絕35年的父女之情。77歲的曾明(化名)沒有半點後悔:「這樣的女兒還有什麼好要的,不要了!」

據曾明稱,1983年冬,他和愛人收養了年僅4個月的女兒曾英(化名),多年來,他都與女兒生活在一起,供女兒上學,看著女兒結婚成家。曾明說,在愛人過世後,還將房產直接過戶給了女兒,女兒結婚後,又拿出了大部分資金幫助女兒購買了另一套房產。

然而,父女倆的關係卻在今年出現了惡化。一份字據顯示兩人籤下協議斷絕父女關係,曾明甚至向成華區法院提起訴訟,欲追回已過戶給女兒的房產,同時索要在收養期間的生活教育開支共計24萬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訴訟

7旬父親狀告養女

「我的東西全部要還給我」

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77歲的曾明在律師陪同下,來到了成華區人民法院。此行,他要狀告的是他的女兒曾英。曾明稱,女兒曾英是他和愛人(已過世)於1983年冬收養的。「當時她只有4個月大,是我愛人從一對夫婦那裡收養的,但那對夫婦其實也不是她的親生父母,親生父母好像是郫縣(現為郫都區)的。」

曾明準備了一份民事起訴狀,訴狀稱,其與曾英在生活期間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並於2018年5月25日,雙方籤訂字據,斷絕父女關係。記者看到,該份字據僅僅3行21字,稱雙方經過協商,斷絕父女關係。而根據起訴狀所述,父女關係的決裂源於一套房產。

此前,曾明和愛人在成華區東風路居民點擁有一套住房,在愛人過世後,曾明放棄了應有的繼承權,並將自己名下50%的產權也贈與了女兒。不過,房產證一直保管在曾明處,且約定贈與人享有房屋的永久居住權。起訴書中寫道,由於該房屋位於5層,樓層較高,因曾明逐漸衰老,每天上下五樓,力有不支,提出賣掉該房買個低層的住房,但遭到了拒絕,之後他又提出由女兒曾英出個二、三十萬元,容其買個底層小屋,也未獲準。

雙方矛盾逐漸增加。起訴書稱,後來女兒未經說明,拿走了由曾明保管的產權證,矛盾徹底激化。「這樣的女兒還有什麼好要的,不要了!」曾明很堅決,父女倆籤下協議斷絕父女關係。

之後,曾明向成華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回贈與女兒的房產,並要求女兒支付其在收養期間的生活教育開支共計24萬元,「我的東西全部要還給我」。記者了解到,成華區法院已於7月9日受理該案。

衝突

父親稱生活瑣事導致隔閡

女兒暫未回應及證實

日前,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見到了曾明,他向記者講述了他與女兒曾英的一些點滴。曾明介紹,當年與愛人收養了女兒曾英後,在一位公安局朋友的幫助下才為曾英上了戶口。當年他在「郫縣一中」上課,期間為了照顧曾英,夫妻倆就輪著班來照顧。曾明介紹,之後有機會調到成都市區上班,進入到了四川省商業專科學校(後合併到成都理工大學),為了讓孩子受到好的教育,隨後經過努力將愛人和女兒也帶到了市區。曾明說,曾英從小到大非常聽話,考試成績也都不錯。

曾明說,除了將東風路房產贈送給女兒外,還用自己的教職工名額在成都理工大學附近購買了一套住房,「70%的房款都是我給的,但房產證上,99%的產權都是給她了的。」之後,女兒女婿搬到該住房居住,自己也一同居住,期間也會回東風路的住房。

按照曾明的說法,他與女兒的關係在搬家後發生了變化,在其一次生病住院後,女兒女婿的不上心,加上生活中一些繁瑣事物,漸漸與女兒女婿間開始有了隔閡。而「女兒悄悄拿走其保管的房產證」一事,則讓曾明覺得「沒有指望了」。他表示,在矛盾升級斷絕關係後,女兒還讓他搬出門去。

對於曾明的說法,記者試圖與曾英取得聯繫。但據了解,曾英近日在外出差,記者多次撥打其電話,均無人接聽或被掛斷,發去簡訊也未有回覆。

目前,父親曾明的說法,暫未得到曾英的回應以及證實。

訴訟背後

幾個法律問題

1、養父母與子女間是否可以解除關係?

全國律師協會民委委員、副主任律師張承鳳表示,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有血緣關係,那麼是不能解除關係的,而如果是非親生屬於收養關係,雙方關係又確實惡化的情況下,在子女成人後可解除收養。

北京理工大學民法副教授孟強表示,對於本案情況,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對於年滿18周歲的被收養人,如果長大後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已經到了無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再維持收養關係對雙方均不利,且被收養人已經長大成人,具備自我生存生活的能力時,養父母和養子女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主張解除收養關係的一方,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解除關係後,養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子女補償在收養期間的經費開支,「贈與」是否可以追回?

張承鳳表示,在解除收養關係時,被收養方就面臨著需承擔父母贍養的問題——老人需要養老,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但如果要解除父女或父子關係,就意味著子女方後面可能沒有贍養義務了。這種情況,就需要在解除的時候,就商討好具體所付費用問題,老人有權利要求其承擔在撫養其長大過程中的開支。

另外,對於「贈與」的追回問題,根據《合同法》192條規定,受贈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張承鳳表示,如果不符合《合同法》法定撤銷權的情況,法官在具體解決事情時,也會把撫養子女返還費用與贈與費用結合起來共同考量。

孟強表示,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已經具備了工作和生活的能力,甚至能反哺遇到困難的養父母,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在解除收養關係後,成年養子女依法應當給付養父母一定的生活費。至於在收養期間贈送的房產是否可以追回,孟強表示需適用《合同法》關于贈與合同的規定。根據該法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而房產一旦過戶給了養子女,除非事先有約定,或者因養子女的違法行為而導致養父母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否則無法撤銷贈與、追回房產。

3、解除關係後,是否意味著完全「一刀兩斷」?

張承鳳認為,收養關係不解除,可能對於老人方更難受,彼此之間並不愉快,強行在一起也會發生衝突。對於解除關係後,老人獨居,無其他子女及親人贍養,發生困難時無外乎兩個問題,一個是經濟上的幫助,一個是人情上的關心。而雙方關係已然不好,即這種人情上的關心是負面的,所以在解除關係後,把金錢問題理清楚,給老人實際補助,再付點錢請保姆和護工,讓老人養老問題能得到解決。

孟強則認為,既然《收養法》第30條要求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在收養關係解除後,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那麼類推適用該條,則當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去世後無人支付喪葬費用的,解除收養關係的成年養子女應當負有支付喪葬費用的義務。這也是基於人們的普遍情感和道德要求。

4、與養子女解除關係後,今後養老如何進行?

孟強表示,老人在解除收養關係後沒有其他子女的,就屬於獨居老人、空巢老人,確實需要社會的進一步關愛,一是應當在老人失去或者部分失去民事行為能力時,給老人確定合格的監護人幫老人處理日常事務,照料老人,沒有合適的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二是應當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相關服務,使老人能夠享受到養老金,在病痛時能夠受到良好的醫療照顧。三是民政部門和社會各界均應當以各種形式展開對老人的照料和慰問,豐富老人的精神生活,使老人能夠安度幸福晚年,這也是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之後面臨的急迫而普遍的問題。

(來源:成都商報)

相關焦點

  • 為了房產,父女斷絕關係,雙方各執一詞,原來另有隱情
    當事人劉老漢之女劉曉英:「俺爹今年73,俺娘在世時,俺爹就不老實,多次與異性發生不正當關係,俺娘是被氣死的,娘過世後,俺爹為勾搭年輕婦女,與我斷絕關係。」1982年春,劉老漢和愛人收養了年僅4個月的女兒劉曉英,多年來,他都與女兒生活在一起,供女兒上學,看著女兒結婚成家。
  • 成都7旬老父與養女斷絕關係 一紙字據21個字斬斷35年父女情 心酸
    在這裡,他帶了一紙字據和一份民事起訴狀,說要狀告自己的養女曾英,並且想追回自己的房產,以及養育孩子這麼多年的24萬費用。曾明老先生說自己和已過世的妻子,在1983年的時候領養了現在的女兒曾英。那時候他們是在一對夫婦手中領養的,據得知女兒的親生父母應該是在郫都區,並不是現在這對夫婦。
  • 男子離婚時為不支付撫養費 竟與兒斷絕父子關係
    男子離婚時為不支付撫養費 竟與兒斷絕父子關係 2013-12-11 10:38:25   來源:六安新聞網
  • 父子反目,竟然籤訂「斷絕父子關係」協議,如今他想找到父親,討回他的...
    小偉的爺爺告訴記者,最近一年,兒子和孫子之間的父子關係就一直在惡化,今年過年之後鬧得更兇了。在各方親戚勸說不管用的情況下,4月中旬,在爺爺、姑姑等人的見證下,小偉和父親籤訂了一份所謂的「斷絕父子關係」的協議。協議中這樣寫道:「小偉因感情不合,所以提出與父親斷絕關係,小偉自工作開始至今的工資,結給小偉。」
  • 男子以兒子改姓,已斷絕父子關係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卻被判敗訴
    孩子改姓後,另一方是否還有法律上的義務繼續支付撫養費?【案情簡介】孔某乙和哈某原系夫妻關係,婚後於2008年8月27日生育一子,取名哈天睿。2011年3月17日,孔某乙和哈某協議離婚,在自願離婚協議書中,孔某乙與哈某約定哈天睿由母親孔某乙撫養,哈某不承擔撫養費。
  • 長沙養父拿出200萬斷絕父子關係
    一個人最剪不斷理還亂的是感情,人生最無價的也是感情,如果說一個父親突然拿出200萬和兒子斷絕父子關係,這該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鄭周所指的廠房是他父親鄭直樹的,主營金屬加工,現在公司發展勢頭良好,任誰也想不通鄭父為何要拿出200萬買斷父子關係。而鄭周的父親鄭直樹講:「這個兒子,嚴格來說不是我的兒子,是養子,是30年前收養的一個孩子,而且目前這個孩子不親不敬,現在斷絕父子關係,當做白養了一場。」
  • 養父女關係斷絕 養女戶口遲遲不肯遷出
    近日,家住六安市裕安區平橋鄉高皇村的徐登榮,在今年5月份,他通過法院起訴,依法解除了與養女的養父女關係。如今,他最希望曾經的養女能夠儘快將戶口從他的戶頭上遷走,而眼下卻始終無法聯繫上養女本人。這影響到他的情緒與正常生活,那麼徐登榮有著怎樣一段收養經歷呢,最終養父女關係又為何走向不歡而散呢?
  • 養女要求斷絕父女關係 法官調解幫助修復裂痕
    養女要求斷絕父女關係  法官調解幫助修復裂痕近日,桐鄉法院洲泉法庭來了一大幫人,在法庭裡吵吵嚷嚷。其中有一名初中女生,說要跟父母斷絕關係,一旁跟著來的父親也是氣急敗壞,在大廳裡大聲責罵女兒,他們身邊圍著的親戚則在勸說這父女倆,場面十分混亂。
  • 怎麼樣才能有效斷絕父子關係,在法律方面怎麼處理?
    父子關係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是一種十分重要的關係。那麼,怎麼樣才能生效斷決父子關係,在法律方面怎麼處理?網友諮詢:我父親因賭博負債纍纍,房產也賣光。現又冒充某私人公司員工去申請銀行信用卡,想套現去賭博。家母和本人深怕被連累,請問如何申請解除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 這種父親,可以和他斷絕父女關係嗎?·都市快報
    姑娘是跟母親一起生活的,父親脾氣不好,酗酒、愛賭博,經常深更半夜回家,稍有不順心就對老婆拳打腳踢的。母親為了這個家隱忍了好多年,後來姑娘都看不下去了,勸母親離婚算了。 離婚過程很坎坷,因為父親要麼不出庭,出庭就是一句話:不同意。好在姑娘和母親態度都很堅定,最後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了離婚,並讓父親一次性付清女兒的撫養費。
  • 陳學冬「斷絕父子關係」阻擾父親再婚,看《奇葩說》選手如何支招
    01林林的父親打算再婚了。林林的母親三年前去世。現在父親要再婚,她覺得自己不能接受,很不高興,連著好幾天都跟朋友們表達不滿:「我爸怎麼就這麼拎不清呢!」那麼,林林到底為什麼不能接受父親再婚呢?林林說:「我也不是不讓他再找,但是現在這個自己沒有退休金不說,還有個沒結婚沒房子的兒子,誰知道她是不是有什麼企圖?」
  • 【第232期】一位父親要起訴「斷絕父子關係」,法...
    【第232期】一位父親要起訴「斷絕父子關係」,法... 本文原標題:《【第232期】一位父親要起訴「斷絕父子關係」,法官這樣說···》2019/5/21父愛如山近日來,監利法院朱河法庭接待了多件訴求為「斷絕父子關係」的案件,其中一件是這樣的······❀「周庭長,我要和我兒子斷絕父子關係!
  • 兒子與父親籤訂了斷絕父子關係的協議,法律會認同這個協議嗎?
    說有一對趙姓父子,他們拿著已經擬好的,斷絕父子關係的協議書來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該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斷絕父子關係,這是很讓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呢? 如今兩個老人家年紀已經大了就立下遺囑,把名下的一棟房產給了女兒。趙老爺子的兒子,得知後心裡很不舒服。於是就找到老兩口說,如果不撕毀遺囑的話,他就不認老趙這個父親。趙老爺子心裡冒出一股火,直接就和兒子斷絕父子關係。協議的大概內容是,日後生活和喪葬事宜不需要兒子來負責的。
  • 毛曉彤被父親索要5000萬:「不給我,揚言一起下地獄!」
    是《背影》裡,拖著肥胖的身體為兒子買橘子,不善言語的父愛;還是《寶貝寶貝》裡,集全身的愛於女兒一身,舐犢情深的父愛;或者是《妞妞》裡,看著一歲半女兒得癌症離去,哀思如潮的父愛.......「父愛」最簡單解讀就是父親的愛,不管是怎麼的表達形式和感情,至少都是圍繞著「愛」來的。
  • 少年蔣經國:寫公開信,斷絕父子關係
    4、蔣經國斷絕父子關係是被迫的嗎?今天,通讀各種資料,我無法得出結論,蔣經國與父親斷絕關係,是完全被迫的?還是完全自願的?或者,既有被迫他譴責父親的客觀環境,也有真誠反對父親的主觀意識?蔣氏父子一直沒有公開回應過這個問題,蔣介石在日記中,也沒有說過這件事。蔣介石捧讀過兒子遠在蘇聯的公開信。
  • 【每日一學】漫說 | 當唐僧師徒遇上索要撫養費
    【每日一學】漫說 | 當唐僧師徒遇上索要撫養費 2020-12-22 16:5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兒子向父親索要「叫爸費」「叫爺費」,按一天一元收取,良心何在!
    那要是兒子向父親借錢,到頭來不僅不還錢,還在父親年老多病需要照顧的時候不聞不問,又該如何處理呢? 近日某地就發生了一起老父親起訴兒子借錢不還,無良兒子賴帳反索要「叫爸費」「叫爺費」的奇葩事件。 事件回顧 小張結婚之後便和父母分開居住,婚後和妻子育有兩個女兒。
  • 2000年,將齊秦告上法庭,又向他索要350萬的私生子,今怎樣了?
    2000年,將齊秦告上法庭後,又向他索要350萬的私生子,今怎樣了?20年前,齊秦與王祖賢的愛情歷經分分合合,眼看就要熬過15年愛情長跑,準備步入婚姻殿堂。沒想到,半路殺出個齊秦的私生子,嚇到了王祖賢。
  • 母親去世不穿孝服,父親葬禮不來參加,曹西平與四兄弟斷絕關係
    與兄弟斷絕關係,父親說:我兒子只有曹西平一個曹西平1959年出生在臺灣,由於家裡排行老四,所以大家都叫他「四哥」。父親曹培芳是著名的中醫師,母親是家庭主婦,曹西平的少年生活還算過得比較愜意,與三個哥哥和弟弟的關係都非常好。可是曹西平在成年後並沒有和哥哥一樣成為醫生,而是在23歲那年以《野性的青春》橫空出道。
  • 父親帶兒子到派出所斷絕父子關係 直言不養他了
    父親帶兒子來「斷絕」父子關係 沙區警方供圖而身邊的小孩對父親也是咬牙切齒,斜著眼睛看著父親,氣得不說一句話……這樣的情況派出所民警也是第一次遇到,到底這對父子發生了什麼?為何嚴重到斷絕父子關係?  放暑假天天玩遊戲 父親沒收兒子手機  7月10日上午,一中年男子拽著一個小孩,氣衝衝地來到天星橋派出所,嚷著要跟孩子斷絕父子關係,為了解事情真相,民警先請父子倆到辦公室坐下,然後仔細地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