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刑滿釋放後,因「這輩子不可能打工」言論意外「走紅」的周某,圍繞其是否高價籤約公司成為網紅的話題熱度不減。4月21日,周某的弟弟向南都記者否認了千萬籤約一事,並稱周某不懂網紅和直播,目前先在家務農,打理辣椒和苦瓜。
像周某一樣的另類網紅IP並不少見。此前因「大力出奇蹟」為人熟知的「大力哥」,出獄後曾成為主播。去年刑滿釋放的郭美美希望直播帶貨,卻在近日發文稱,被某短視頻平臺連續封號5次。
此類流量的問題成為行業關注焦點,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等機構發聲,以周某為噱頭炒作的經紀公司將納入負面清單。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周某此前言行涉嫌導向不良,多數平臺不會與之籤約。
【被「網紅」】
因盜竊入獄四次,「不可能打工」成流行語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一頭凌亂的捲髮,一副無所謂的表情,一隻戴手銬掛在牆上的手,成為網絡熱傳畫面。
這段當地電視臺的報導令周某意外「走紅」,被網友稱為「竊格瓦拉」,頭像一度被做成各種鬼畜視頻和表情包。
綽號「阿三」的周某為廣西南寧人,1984年出生,小學文化,無業。因犯盜竊罪,他曾四次入獄。
最後一次犯罪是在2015年8月,周某夥同他人在南寧盜走五輛電動車,次月再次盜走一輛。同時,他在2014年9月盜竊行為被發現後以暴力威脅受害人的罪行也被警方查明。
2016年9月19日,南寧興寧區法院以周某犯搶劫罪、盜竊罪,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並處罰金10000元。判決書顯示,盜竊款均被銷贓,得款後全部用以揮霍。
4月18日,是周某刑滿釋放的日子。
據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消息,當日下午,興寧區政府人員將刑滿釋放的周某送回家鄉。與人們熟知的形象不同,周某穿著白色短袖,一頭利落的短髮。談及走紅,他低下頭不好意思地笑了。
面對民警「後悔做過那些事(犯罪)嗎?」的提問,周某直言「後悔」,「最想做的是第一時間回家看父母,把失去的時間補償回來。」
4月20日,周某的弟弟告訴南都記者,回家後的兩天,周某每天都去醫院看望前段時間因支氣管炎住院的父親。弟弟稱,父親很盼望見到周某,平時提到他都「眼淚汪汪的」。
問及周某此次回家是否有變化時,周某的弟弟回應「肯定有變化啊」,並稱這次回家「比之前好很多,說話比較成熟、穩重一點,回家後比較勤勞一點。」
【否認籤約】
「他不懂網紅直播,先務農」
出獄後,影視及短視頻公司出價百萬甚至千萬籤約周某的傳言也備受關注。
對於高價邀約的說法,周某的弟弟表示「不現實」,連聲否認道:「只是過來說要不要合作,沒有說幾百萬、幾千萬這種,只是問他要不要走網紅這條路。」據其透露,有不少網紅公司來家裡詢問周某要不要當網紅的意向,但並沒有提及籤約金額。
至於網紅直播,周某的弟弟曾與之談過,但周某還未接受過外面的新鮮事物,不懂網紅和直播是什麼。
「需要讓他先緩一緩,現在給他一個智慧型手機都不會用,進村裡要掃碼通過,拿什麼掃、怎麼掃,他都不懂。」周某的弟弟說,農村人對網紅直播並不了解,也不清楚如何操作。
關於未來的計劃,家人尊重周某個人。當前的選擇,是先在家務農。
「家裡現在種了辣椒和苦瓜,讓他先打理一下,之後要做什麼,還是他自己決定。」周某的弟弟說,讓哥哥慢慢適應環境後再做打算。
關於周某圍繞網紅的爭議,興寧分局相關負責人4月21日回應南都記者:「希望他走踏實的一步,但大家也得給他自己一個沉澱時間和個人思考的空間,真正下定決心去做什麼事,不能通過輿論去猜測。」
「我們也給他留了一扇門,如果需要政府給他一些指導意見和幫助的,我們可以隨時提供幫助。」上述負責人表示,他目前比較排斥當網紅,但這是他現階段的想法,「也許過段時間他可能想做了,需要了解相關法律上的內容,包括怎麼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當地政府諮詢。如果有必要,我們也會提供他一些法律上的幫助。」
【另類網紅】
「大力哥」曾當主播,郭美美5次被封帳號
因金句走紅在出獄後被追捧當網紅的,並不只有周某一人。在他之前,的確有人接受了主播籤約。
2013年,東北人趙金龍持刀搶劫一對在銀行自助取款機上存錢的父子,刀背架在對方脖子上,反被摁在了牆上。因持刀搶劫未遂,他被判刑兩年。
更令他成名的,是2014年元旦的一段視頻——當時重度依賴「大力止咳藥水」的他,入獄期間接受採訪時喊出雷語。
「不喝大力,我渾身難受」「大力出奇蹟」「我不敗家不是埋沒了我爹媽掙錢的才華」——因為這些言論,他被網友稱為「大力哥」。他喝的藥俗名「大力」,是處方藥,並非毒品,但超劑量的服用會使人產生依賴性。
入獄前連直播都沒聽說過的趙金龍,2015年出獄後,在家悶了一年,被傳媒公司看中,2017年籤約當起了網絡主播。
「莫名其妙哎!」面對「大力哥」名號所帶來的追捧,趙金龍2017年6月曾對南都記者說,「趕上了還能怎麼辦?」他將成為主播稱之「趕鴨子上架」,理由是當網絡主播每月能掙一萬塊錢養家。
直播時,很多網友想讓他重喊當年金句「每天少花五百,我渾身難受」。但他很明白,那是他喝懵了時說出的渾話,如果不是要做直播,他不會自稱「大力哥」,他甚至都不想回看當年那個讓他「一戰成名」的視頻。
聊天、唱歌、放神曲《大力哥》和《我的故事》……直播熱度過去之後,作為「大力哥」的主播趙金龍也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雖然還有短視頻帳號,但已極少更新。
刑滿釋放後,想在短視頻平臺利用直播帶貨分一杯羹的還有郭美美。2011年,「網紅」郭美美因「紅會炫富」事件炒作成名,2014年因開設賭場罪被判5年,2019年7月出獄。
出獄後,郭美美在社交平臺上發布自身動態,目前該帳號已收穫百萬粉絲。4月14日,郭美美發文稱,被某短視頻平臺連續封號5次,但自己並未有違規操作。
【行業取捨】
雖自帶流量,但籤約或面臨內容風險
周某是否受網紅資本的追捧、是否籤約當網紅,成為直播行業的爭議話題。
有傳言稱「周某900萬籤約快手」,快手官方客服4月20日發文予以否認。關於天能集團旗下的四川某影視公司以年薪1500萬元籤約周某的言論也被天能集團4月21日闢謠稱,並不認識「竊格瓦拉」,與四川某影視公司也並無關係。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顯示,上述四川某影視公司剛於今年4月17日成立。周某的弟弟告訴南都記者,周某並未與該公司籤約。
周某是否具有成為主播的資質?艾媒諮詢行業分析師劉傑豪向南都記者表示,在主播進入門檻方面,目前行業尚無明確標準及資質考核,從此層面來說,周某顯然有選擇主播作為職業的可能。
「在主播從業優勢上,周某自帶巨大流量,這是業內大部分主播難於企及的一個門檻。儘管流量價值觀本身略帶負面,但另一方面也恰好在某些情感訴求上符合了大眾在生活困境上的表達,由此形成了較廣的網絡傳播現象。」劉傑豪介紹,成為一名主播,還需要在直播技巧、內容輸出核心、從業專業性上有相應要求,而這幾方面的能力在周某身上還有待考察。
當前,網紅培養鏈條已較為完善,周某最終的主播質量以及效果呈現,很大程度將會依賴平臺及公司的培養和運作。
一位直播行業從業者告訴南都記者,單從短期流量價值來說,周某算得上是「網紅」,但多數平臺不會考慮與周某合作,由於其此前的言行和形象涉嫌導向不良,平臺一方面會抵制惡意的流量炒作,另一方面也會在籤約時綜合權衡一個人的長遠價值和發展規劃。
「如果維持此前周某在大眾中的輿論形象,其較為負面的價值觀,可能會面臨內容監管上的風險。周某若是在人設打造上選擇轉變,則也可能面臨人氣丟失,直播熱度低下的困境。」劉傑豪表示,這是平臺和籤約公司需要著重考慮的實際問題。
【監管趨嚴】
一味追求極端流量效應,對行業生態是一種打擊
隨著行業快速生長,在競爭提速的背景下,頭部主播話語權提升,流量IP價值迎來資本的重點關注,從而導致包括炒作、資本無序介入等情況的出現。
對於大力哥、周某這類事件,劉傑豪認為,正是業內對於極端流量無序追求的體現。
「整體來說,行業後續應該在資本運作以及流量價值追逐上,確立更明確的規範標準,確保行業的良性發展。無論是資本市場還是行業,在面對極端流量上都需更冷靜看待。高質量的主播,除了有流量效應,還在主播素質、直播內容價值觀、團隊運作等方面有相應要求。」他表示,簡單粗暴的一味追求極端流量效應,而忽視本身的質量,對行業生態來說也會是一種嚴重的打擊。
監管層面對直播行業的管理,同樣日漸趨嚴。
2019年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出臺。針對網絡信息的生產者,明確規定應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含有炒作緋聞、醜聞、劣跡,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等不良信息。針對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則應當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針對有部分直播機構欲籤周某這一舉動,中國廣告協會4月20日發文稱,對某些網紅經紀公司為「流量變現」而喪失道德底線的行為表示反對,將出臺行業自律準則、倡議,公布網紅經紀公司及「網紅」紅黑榜單。
「網絡直播抵制惡意流量炒作。」中國演出行業協會4月21日發文對此表態。該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秘書長瞿濤表示,行業堅決抵制以此為噱頭炒作「搞事情」的網紅經紀公司,對無視行業道德底線、破壞行業健康生態的網絡經紀公司,將納入負面清單。文中稱,只有摒棄、抵制浮躁和短視的心態和行為,從眼球經濟走向價值經濟,直播行業才會走得健康,走得更遠。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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