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不少「網紅名店」為了聚人氣、顯實力,會在店內懸掛各類獎牌,如「中華餐飲名店」「中華名小吃」「最受消費者歡迎品牌」等,令人目不暇接。然而,這看似實力強勁又光鮮的獎牌大多居然是「無中生有」,甚至背後還隱藏著一條灰色的產業鏈。那麼,使用假獎牌撐門面可能招來哪些法律禍事呢?
1 假獎牌撐門面或構成虛假宣傳
不少「網紅名店」裝修考究、富有格調,非常適合朋友圈打卡,即使排隊者數以百計,也抵擋不住人們探店的熱情。門店懸掛獎牌,是消費者了解商家優質口碑的直觀窗口。一般而言,似乎是獎牌越多,商家產品質量越有保證,越容易獲得消費者的信賴和選擇,從而形成品牌效應,佔領市場份額。也正是因為獎牌可以撐起漂亮的「門面」,有些商家為了追逐利益,故意懸掛假獎牌,而這一做法很可能造成消費者誤認為其商品或服務獲得過榮譽稱號、品質可靠,產生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客觀後果或可能性,從而被認定為虛假宣傳。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對於商家懸掛假獎牌、榮譽稱號構成虛假宣傳的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同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從事不正當競爭,受到行政處罰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假獎牌撐門面的現象,較多集中於餐飲、私人醫療、環保、裝修建材等行業。以裝修業為例,江陰市市場監管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當地有一家名不見經傳的裝潢設計公司,牆上卻掛滿了國家和省級機構頒發的牌匾,有「中國室內裝飾協會會員」「AAAA級誠信企業」「最受消費者推崇獎」「最具設計品位獎」「江蘇家裝標杆企業」「金牌施工隊」6塊榮譽牌匾,授牌單位「標稱」為國家、省級社會團體或管理機構。乍一看,讓人以為該公司品質過硬,但其實這些榮譽獎牌都是假的。據了解,該公司從網上以200元的價格定製了6塊牌匾,用來提升公司信譽、招攬業務、擴大影響力。因該公司在經營場所展示未經任何評選就獲得的國家級和省級榮譽獎牌,無法證實宣傳內容的真實性,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公司及其商品在產品質量和服務方面具有較高水平,構成虛假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市場監管局隨後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2 買賣「榮譽」背後的灰色產業鏈
在實踐中,獎牌、榮譽稱號的獲得一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組織或者行業協會進行評選,參評者需具備相應資格,評選過程規範嚴格,獲得榮譽稱號的經營者及其商品在產品質量和誠信服務方面一般具有較高水平。對於消費者而言,權威部門評選出來的獎牌、榮譽、稱號是消費選擇的重要參考。正是因為如此,一些急於求成的經營者才會想「劍走偏鋒」,花錢去買假獎牌充數,而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了經營者的這種心態。
拿假獎牌主要有虛假評獎、花錢買獎、自製獎牌等幾種形式。具體來說,除了有個別行業協會和專業機構組織虛假評獎外,還有很多機構打著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的名義開展評選活動,私自頒發獎章證書榮譽稱號。以「山寨社團」或者註冊地在國外的「離岸社團」為代表的非法社會組織打著「國字頭」「中字頭」的旗號,冒充官方社會組織,吸引業內人員進入,再以表彰、研討為藉口,以頒發獎牌證書為誘餌收費斂財,給不少經營者造成經濟損失,經營者使用假獎牌也可能欺騙誤導消費者,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在行業內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還有的商家為了「榮譽」主動花錢找頒獎單位買獎。近期有媒體記者調查,東北地區某地方美食協會是正規登記註冊的全國性協會,負責人表示,該協會每年會組織比賽評獎,此時評選活動雖然已經結束,但還可以參加評選,並且獎牌內容可以自選,且保證能評選成功,只要交錢即可,這獎牌的含金量不言而喻。
更有甚者竟私自製作獎牌。私自製作獎牌的成本十分低廉,在某電商平臺上搜索「獎牌定製定做」,標價為10元的「金箔獎牌木託榮譽證書定製」連結有很多,付款人數顯示千人以上。詢問店家得知,獎牌還可以量身定做,想要什麼材質、類型的應有盡有。除了線上製作,線下的圖文列印店也可以滿足製作獎牌的需求,店方表示「只管做牌子,出了問題不負責」。
經營者對獎牌榮譽的趨之若鶩還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遭遇詐騙犯罪,產生經濟損失。近日,南京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假冒協會舉辦網絡評選大賽,讓參評者付費衝名次的新型網絡詐騙案件。藥店店主易某參加了「2020年度南京市十佳誠信惠民放心藥店」網絡評選活動,發現票數落後,於是支付4495元購買了13000票。活動結束時易某的藥店獲得第二名,收到一塊木質獎牌和一臺飲水機。但他發現,主辦方是江蘇省某行業協會,獎牌卻直接從溫州的獎牌廠寄來。易某聯繫該協會,發現並未有評選活動,被騙的易某立即報警,詐騙團夥隨後被抓捕歸案。經警方訊問,原來詐騙團夥的作案手法為尋找參評目標,邀請商家網絡參評,在網絡評選活動頁面安插「槍手」,打壓真實商家的排名,刺激他們付費衝擊名次。除了藥店評選,該團夥還以車友之家、省餐飲協會等名義在各地舉辦過評選大賽,每次評選活動參與商家在50家左右,受害人員眾多且遍布全國各個省份。
需要明確的是,不要以為只有制假才會受罰,參與買賣「榮譽」的整個產業鏈都是違法的,製作、售賣和購買假獎牌榮譽稱號都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偽造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或者買賣、使用偽造的上述文件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上述法律規定的「偽造」是指:無製作權的人,冒用有關機關、團體等單位的名義,非法製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的行為。商家獲得的獎牌榮譽證書屬於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出具的證明文件,偽造獎牌或者買賣、使用偽造的獎牌都是違反上述法律規定的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 消費者要當心為「假門面」付「智商稅」
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頒布的《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要求,除了嚴格履行有關審批程序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一是符合社會組織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不得超出其活動地域和業務領域;二是堅持面向基層、注重實效,嚴格控制數量,防止過多過濫;三是堅持非營利性原則;四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五是在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或獎項的名稱前冠以社會組織名稱,未經批准不得冠以「中國」「全國」「國際」「世界」或其他類似字樣。
公安、民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等應適當幹預獎牌榮譽的產生過程,規範社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假獎牌製作者、買賣者、使用者進行嚴厲查處,依法清理、杜絕獎牌灰色交易,斬斷假獎牌灰色產業鏈,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更好地發揮市場經濟的作用。
品牌榮譽是經營者和商家的重要商業價值,但商家也應該明白,獎牌是光輝的過去,產品質量、服務品質的口碑終究還是來自顧客的真實體驗,讓絡繹不絕的回頭客代替一次性打卡才是長久之計。而且,商家更應警惕虛假宣傳和「刷單炒信」虛假交易帶來的商譽降低和違法違規風險,一旦曝光,不僅會面臨處罰,還將失去消費者的信賴和市場份額。
消費者在選擇商家時,要擦亮雙眼,不要為「假門面」付「智商稅」。消費者遇見假獎牌被誤導消費的,可以積極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延伸閱讀
「傍名牌」涉嫌違法 商家莫動歪腦筋
不少商家為了提升自己的影響力,往往希望藉助其他名牌的影響力,引導消費者將商品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從而提高自身或者商品的市場競爭力,俗稱「傍名牌」。「傍名牌」表現形式多樣,比較常見的如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相關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將名人姓名、藝名、筆名等註冊成商標等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防止混淆商品出處,禁止惡意攀附,維護公認的商業道德和正當的市場競爭秩序。
實踐中,「傍名牌」違法行為具有複雜多變性、法律適用的邊緣交叉性和違法手段多樣性的特點,既涉及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也涉及侵犯他人能夠表明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非註冊商標、商品包裝裝潢及企業名稱等在先權利,前者由商標法規制,後者主要由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
品牌建設應當深耕細作,「傍名牌」不是長久發展之計,構成違法行為的,可能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傍名牌」行為,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都規定了民事侵權賠償責任。兩法賠償規則原理相似,都是順位賠償,賠償順位依次是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及法定賠償,法定賠償上限均為500萬元。區別在於商標法還規定了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的賠償標準。對於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兩法均規定了侵權賠償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但懲罰性賠償須由權利人主動向法院提出。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經營者應當遵循商業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不攀附商譽,努力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誠信經營贏得口碑。在申請註冊商標或者登記企業名稱字號前,務必要對在先商標註冊信息及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進行充分檢索,避免權利衝突,引發爭議或訴訟。
原標題:買假獎牌撐門面當心惹禍上身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 楊惠(作者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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