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在京落幕,遞補趙憲庚、鹹輝(女,回族)為中央委員會委員。自2012年黨的十八大以來,已經有9名中央委員相繼因為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其中6人已被清理出中央委員會,7名候補中央委員根據黨章規定先後被遞補進入中央委員會(2015年遞補的陳志榮於2016年8月逝世)。
值此時機,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特為讀者梳理新中國成立以來歷屆中央委員的缺位與補充情況,以供參考。
1950年6月,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召開的首次中央全會。全會根據七屆中央委員會的出缺情況,增補當時在中央候補委員中排名前四的廖承志、王稼祥、陳伯達、黃克誠為中央委員。當時補充中央委員的用詞是「增補」,而不是「遞補」,儘管實質上並沒有區別。1954年2月6日,七屆四中全會舉行,由於此前高崗、饒漱石被開除黨籍,加上任弼時病逝,中央委員又缺額三人,因此遞補王首道、鄧穎超、陳少敏為中央委員,這是「遞補」一詞首次被使用。七屆增補(遞補)的中央委員中,除了陳少敏(時任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中國紡織工會主席),都在後來進入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行列。
1956年,八大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委員會,首次遞補中央委員則是1958年5月的八屆五中全會。由於賴若愚、黃敬的逝世,全會遞補中央候補委員前兩位楊獻珍(時任中央馬列學院院長)、王恩茂(時任中共新疆分局第一書記,新疆軍區司令員、政委)為中央委員。1966年,八屆十一中全會召開,因為林伯渠、陳賡、李克農、羅榮桓、柯慶施、劉亞樓六人先後病逝,楊得志(時任濟南軍區司令員)、韋國清(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政府主席)、羅貴波(時任外交部副部長)、張經武(時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謝覺哉(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飛(時任福建省委第一書記)被遞補為中央委員。1968年10月擴大的八屆十二中全會舉行,鑑於當時許多高級幹部已被打倒,全會「增補」而非遞補了十位中央委員,大多數是各大軍區的負責人。
此後,從九大到十一大的連續三屆中央委員會任期之內,都沒有進行過候補委員的遞補。不過,1978年12月舉行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考慮到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黨的生活實際變化和目前黨的工作的迫切需要」,決定採取臨時措施,增補黃克誠、宋任窮、胡喬木、習仲勳、王任重、黃火青、陳再道、韓光、周惠九名領導同志為中央委員,並於將來提請十二大追認,1979年9月的十一屆四中全會再度增補了王鶴壽、劉瀾波、劉瀾濤、安子文、李昌、楊尚昆、周揚、陸定一、洪學智、彭真、蔣南翔和薄一波十二位中央委員。
從1982年9月產生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開始,中央委員的遞補逐漸走上正軌。1983年10月召開十二屆二中全會,由於中央委員楊勇、廖承志病逝,遞補排在中央候補委員前兩位的楊泰芳(郵電部副部長)、郎大忠(傣族,雲南德宏州委書記)為中央委員,並正式寫入全會公報,此時距離上一次1958年「遞補」已經過去了整整25年。1985年9月,為解決中央領導機構成員的新老交替,推進幹部年輕化,舉行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增選了中央委員56人,原本是候補委員的胡錦濤、尉健行、錢其琛、李鐵映、鄒家華等通過這種方式成為中央委員。在1986年9月的十二屆六中全會上,由於鄧稼先病逝,遞補湖南省政協副主席尹長民為中央委員,寫入全會公報。1987年10月的十二屆七中全會,確認了當年7月中央政治局「關於撤銷沈圖中央委員職務的決定」,但未進行遞補。
自1987年黨的十三大後,中央委員一旦缺位即由候補委員依次遞補成為制度。
從十三大以來遞補進入中央委員會的34位領導幹部的構成看,除1989年遞補的格桑多傑是在青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兼新聞出版局局長這一廳級崗位上遞補外,其餘都是時任省部級或軍級以上領導職位者,已是正省部級的幹部有7人,當時是副部級的幹部中,也有多人後來晉級正部級,王正偉(回族)後來還當選了全國政協副主席。少數民族幹部集中也是這些遞補中委的特徵,34名遞補幹部中有15人是少數民族,接近半數,其中回族幹部4人,藏族和黎族各3人。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科技工作者在候補中委中佔有不少席位,而且得票率普遍較高,湯洪高(中國科技大學黨委書記)、朱祖良(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黨委書記)和新晉的趙憲庚(中國工程院副院長,曾任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長)都遞補為中央委員。
註:全文刊登於《網絡輿情》雜誌,部分節選,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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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傅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