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10時許,城關派出所轄區群眾周某高高興興將一面繡有「神速破案」的錦旗送到城關派出所民警手中。從派出所領到被盜的自行車後,周某高興的握住民警的手連聲道謝,
經查,4月9日凌晨3時許,違法人員張某酒後回到黃河路住處,發現在一消防器材門市樓梯口停放一輛未上鎖的捷馬牌山地自行車,頓生歹意,隨手將車推走並送至菏澤市高新區呂陵鎮老家,供家人使用。
4月9日上午接報警後,城關派出所副所長張文善迅速帶隊出警,調取了現場和沿途監控,通過研判分析,很快鎖定了涉嫌盜竊自行車的嫌疑張某。當天上午,張文善帶隊至呂陵鎮對張某進行傳喚。迫於壓力,張某於13日到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並將盜竊的捷馬牌山地自行車交到派出所。目前,違法人員張某已被東明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
電動車、自行車方便小巧、價格低廉,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大街小巷騎電動車的人越來越多!與此同時,不少電動車車主安全防範意識不高,加之電動車本身防盜措施比較薄弱,使得許多不法分子將黑手伸向了電動車。為防範此類案件的發生,保護好個人財產,提醒大家做好以下防範措施:
要停車落鎖。有些群眾外出購物或有事時,往往把車子停在弄堂或牆腳旁靠在一邊,卻不落鎖,這樣很容易被竊。因此,停車時一定要停在有人看守或有門衛值班的地方,並要做到停車落鎖;
要選擇安全的停車位置。平時停放電動車,應該選擇管理規範的停車場所,不能隨便停放在缺乏防範、無人看管的居民院落或街道路旁,更不能停放在燈光昏暗或太偏僻的地方,切忌不能讓電動車離開人們的視線範圍,更不要讓電動車在這些地方過夜;
要及時報案。有些群眾車子被盜後不報案,這樣進一步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因此如發現車子被竊後要及時報案,便於公安機關分析發案動態,科學布防巡邏力量,盡力搞好安全防範;
不要購買贓車。購買贓車的行為,往往會助長了偷車者的僥倖心理,碰到來路不明的車輛不要購買,否則,貪小便宜會帶來大損失。
來源東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