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1年前,羅倩離婚了,前夫留下一套98平方的房子後帶著兒子走了。38歲的羅倩離異1年並未交到男朋友,於是她在小區裡做了一件大膽的事,她公然相親,並說:我想再生個小孩。
羅倩,在未結婚生孩子前是一位個體戶老闆,她開了一家服裝店,她長得不高,只有1.56米,微胖,臉圓圓的,有一對可愛的小酒窩,雖然面容不佳,但笑起來很好看。
羅倩開服裝店時,她才剛和她前夫交往不久,他們確認要結婚時,她前夫花140萬一次性付款買了一套房,98平方的小三房,讓羅倩非常地滿足,她憧憬著日後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的幸福畫面。
羅倩自己有錢,但她前夫也不差錢,重點大學畢業,就業於500強當中的一家大公司工作,他們結婚後,羅倩的前夫便勸羅倩將服裝店關了,安心在家玩,然後懷一個孩子,用心地當全職太太。
羅倩為了愛情和婚姻,她聽從了前夫的話,將服裝店低價轉讓以後回歸了家庭。而她在回歸家庭之後的第3個月,真的懷上了孩子。
羅倩的前夫是在羅倩懷孕第5個月時被調往國外進修的,那時候羅倩哭著讓前夫別去,自己一個人大著肚子,沒有他在身邊不行,而她前夫則說:「這是一個特別好的機會,放棄以後不可能會有第二次機會了。」
羅倩的前夫走時給羅倩留下了一大筆錢,他讓羅倩請保姆來照顧她,可羅倩的心已經涼了一大半,即便有錢也溫暖不了她的心了。
應該是前夫的離去,讓羅倩內心有了隔閡,此後她不再對前夫有任何的期盼,她生下兒子時,前夫也不在身邊,兒子滿周歲時,前夫又只是寄了一筆錢回來。
羅倩的兒子3歲時,她前夫回來了,可這次回來卻不是為了和她們一家團聚,而是回來和羅倩離婚,他在國外已經有了新對象,他還要帶走兒子。
羅倩怎麼可能讓前夫帶走兒子,但他們在爭奪兒子撫養權時,羅倩輸了,兒子歸前夫。前夫留下這一套98平方的房子和一大筆經濟補償後,帶著兒子去了國外。
羅倩對生活絕望了,她不知道自己生活的樂趣在哪,她盡心養育3年的兒子現在去了另外一個國家,雖然這對他的成長環境是好的,但哪有媽媽不想念孩子的?
羅倩離婚這1年,變化很大,她年齡本已經不小了,如今情緒低落更是讓她看起來老了好幾歲,她不愛出門,也不愛照鏡子,更別提會用心打扮自己了。
羅倩身邊有一個好朋友,她見到羅倩頹廢的樣子,氣到不行。她將羅倩拉到浴室,用花灑澆溼羅倩的頭髮,然後讓羅倩好好地照照鏡子,她讓羅倩得打起精神,認真的生活了。
羅倩看著鏡子裡即熟悉又陌生的臉,是啊,再悲痛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婚都已經離了,兒子也已經不在身邊,可生活還得繼續啊。
羅倩收拾好心情,踏出了門外,她去美容院管理皮膚,去逛街買新衣服,她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成熟的富太太形象,這也讓她的朋友鬆了一口氣。
可準備重新出發的羅倩卻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她要在小區裡相親,她要找新的男朋友,她要組成新的家庭然後再生一個孩子。
羅倩將自己的個人信息打成N多張A4紙,像是一個招婚啟示,她把那一張張紙貼在小區的各個角落裡,招婚啟示一貼出去,羅倩便接到了許多單身男士的電話。
在羅倩見了幾個男士之後,她也接到了小區管理處的電話,她被管理處投訴,讓她將所有的招婚貼都撕下來,這已經嚴重影響了小區的環境。
羅倩的這次招婚,失敗了。她太心急了,但婚姻並不是像在菜市場買菜,你挑中了就買走,談婚論嫁的過程一個都少不了,不是嗎?
羅倩的婚姻,是不幸的。戀愛時,羅倩和她的前夫也轟轟烈烈,她的前夫也想對羅倩負責任,所以他提出讓羅倩關閉服裝店,讓她安心在家玩,因為他有條件讓羅倩過上自己的生活。
可什麼時候羅倩的前夫改變了想法呢?因為前途。他可以有更好的事業發展,所以他必須在家庭和事業做出選擇時,他義無反顧地選擇了事業,這說明他是自私的,他沒有考慮過羅倩的感受,羅倩一個人大著肚子是需要人照顧的,尤其是他一走就是3年,回來時卻是和羅倩爭奪兒子的撫養權,他不但自私,而且不厚道。
那其實婚姻的真正意義在哪裡呢?
第一、婚姻的意義在於責任
婚姻中的雙方都該對彼此負責。丈夫需給妻子好的生活環境,而妻子也應該做一個賢妻良母。愛護自己和家人,不讓彼此擔心,調整心態,用心為對方付出,不讓彼此失望。
第二、婚姻的意義在於守護
羅倩的前夫的行為便是一個反案例,他沒有對羅倩做到守護,他將羅倩娶回家中後,就一心忙自己的事業,這雖沒什麼不對,但對羅倩而言,她更需要的是前夫的陪伴和守護。沒有了守護,婚姻還完整嗎?
第三、婚姻的意義在於妥協
羅倩在知道前夫要去國外進修時,她是反對的,但她知道她無法改變前夫的決定時,她做出了妥協,只是她的妥協並沒能換回前夫的愧疚,而是她前夫更自私的一面。但婚姻生活中,妥協是包容,是忍讓,是愛護和擔當,只有在婚姻裡學會妥協,婚姻才能走得更長遠。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絕對不能一時衝動或者是不假思索,婚姻和戀愛不同,並不是有情飲水飽。結婚以後要面對的問題有很多,和戀愛時無憂無慮的日子有很大不同,很多人就是在結婚前沒有做好這種準備,所以在婚後措手不及,希望能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