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上,她風格多變,2009年經「世界紀錄協會」評定,以全球個人演唱會總計292場當選「全球華人個人演唱會最多女歌手」。她35歲獲得香港樂壇最高榮譽「金針獎」,四十歲獲得中國金唱片獎(國家級音樂獎)的藝術成就榮譽。
梅豔芳在很小的時候,就為了家庭生計出來演出,說白了就是跑江湖,她母親年輕時就是個爛女,純是江湖兒女,只是沒什麼江湖地位。因此梅豔芳小的時候居無定所,顛沛流離,也因此鍛鍊出豪邁的性格,交際圈子十分複雜。等到正式出道時,就已經和很多老闆大哥熟識,因此江湖地位不算低。作為一個孩子,她是沒有童年的,這對於一個孩子來說,不能不不說可悲。梅豔芳出生在香港一個普通甚至貧窮的家庭裡,父親常年在外跑船極少回家,母親帶著她和哥哥姐姐勉強度日。為了生活母親經常跟隨戲班四處表演,年幼的梅豔芳也跟著母親風餐露奔波忙碌,時間一長梅豔芳也學會了唱歌,那時她剪著短髮,穿著男裝,渾然一副男孩子模樣,上臺表演絲毫不怯場,仿佛天生就屬於舞臺一樣。
而她的母親對子女一向疏於照顧,是個爛賭婆,加上有多名子女,對梅豔芳的照顧更少,還曾一再逼迫她做她不願意做的事,這樣的家庭環境,只能用十分惡劣來形容。成名後其母重男輕女,她多次幫母親和哥哥償還巨額賭債,雖然後來登報聲明不再承擔其兄債務,但因為母親的緣故,根本不可能割捨乾淨,事實上她家人的生活開支,包括幾個侄子外甥的學習開支,一直到死後都是她承擔的,一個女人,要為這麼多事操心,本身就是一種悲哀。
梅豔芳傷心歸傷心,可是她依舊得承擔這個「義務」,要不斷的供養著這一家人。後來經過體檢,梅豔芳被發現患有子宮頸癌,而梅媽聽到的第一反應就是錢,讓她把錢留給哥哥和自己,徹底傷透了梅豔芳的心。重病的她立下遺囑,兩處物業給好友,給母親留下生活費,每月7萬,給哥哥姐姐的子女留下大學生活費,保障家人生活後其餘遺產捐贈。在正常人看來這份遺囑已經算的上是仁至義盡了,不僅確保了母親的生活,還給侄子侄女們留下了教育基金。捐贈也是等到母親的確認。但是梅豔芳還是低估了母親和哥哥的貪婪。
梅豔芳回憶自己在十七歲時,愛上的首個人是位年輕氣盛的警察,由於當時兩人在性格上都不是很成熟,所以就會經常的鬥嘴和吵架。有次兩人在激烈的爭吵升級之後,梅豔芳衝動的打了對方的耳光,最終導致兩人分手。
其實梅豔芳和劉德華同道多年的深厚情誼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她在當天的演唱會的舞臺上突然爆出,其實嫁人就應當要嫁劉德華,他若是向我求婚,我決不猶豫。即刻閃光燈中,全場萬眾歡呼沸騰!當時臺下的劉德華就含笑的衝上舞臺與梅豔芳緊緊擁抱。她說:「我經常敢於公開承認自己喜歡華仔,甚至劉德華已經宣布只把我當好朋友時,我還是依然這麼說。每個人都有夢想,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嫁個好丈夫。
當她身患子宮頸癌的病情惡化,她首先告訴的人還是劉德華,劉德華曾整夜在梅豔芳家中勸她接受治療,甚至還說要做她的監護人。梅豔芳曾笑著說道「你這個人連睡覺時間都沒有,拍戲到半夜還不忘電話叫我吃藥,我真的非常感激你」,只是最後笑著笑著不覺淚流滿面。曾經,梅豔芳有場演唱會,劉德華作為嘉賓準時出現,親吻了梅豔芳然後唱出那首《愛你一萬年》。劉德華曾當眾向梅豔芳說過,如果阿梅到四十歲還沒有嫁出去的話,自己一定會娶她。可惜就在40歲那年,梅豔芳因宮頸癌病逝,出殯那天畫著新娘妝,抬棺的劉德華一襲黑衣登場,送了她最後一程,聽說梅豔芳離開的十分安詳。
可以說,梅豔芳的一生,就像浮萍一樣,始終沒有根,從小她就渴望有個正常的家,一個相愛的人,幾個自己的孩子,好把從小自己不曾擁有的,全部都給予孩子,可惜自始至終,她也沒能實現這個願望。她至死都忘不了劉德華,但她依然能夠放下,去面對這個人,這份感情。在我眼裡她就想胭脂扣裡那個可憐的女人,她的一生,就像夏花一樣,綻放過,美麗過,可惜沒能永久,留下深深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