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5: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來源:高明法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打官司並非是一件易事,
在整個訴訟過程中,
如果忽視或者輕視了某些細節,
可能就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
到底我們要注意哪些細節呢?
今天,明法君就來給大家說說!
拒不籤收開庭傳票
一些當事人錯誤地以為,只要不籤收傳票,案子就和自己沒有關係。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事實上,不籤收不影響送達,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更為重要的是:不籤收,不會影響之後的開庭、判決......直至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籤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明法君提醒
法院送達傳票的目的是維護被告知情權,以及避免訴訟權利被剝奪。只有了解案情,積極出庭應訴,提交相關證據,向法官說明事實,才能更好維護自身權益!
沒有及時遞交證據
現實中,經常有當事人拖延舉證的情況。很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送達的《舉證通知書》視若未見,對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置之不理,舉證非常「任性」。甚至有些當事人心存惡意,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故意不提供證據,在庭審中再突然提交,以達到拖長審理周期或「證據突襲」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明法君提醒
證據是進行訴訟的根本,當事人應及時提交證據,以免因逾期舉證承擔不利的訴訟後果。
以為執行是理所當然
總有當事人認為,勝訴之後就高枕無憂,案件會自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如果你真的這麼想就錯了!強制執行需要申請,且申請的期間為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明法君提醒
要想實現勝訴權益,一定要多上心!如果超過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