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上海一市民被醫院判定骨折打石膏 隔天竟然健步如飛
最近,市民陳先生向看看新聞和《新聞坊》微信公眾號反映,說他偶爾崴腳,被奉賢區中醫醫院診斷為右足舟骨骨折,並當場打了石膏。第二天起床後,疼痛消減了,經過其它醫院檢查,結果發現自己的腳並沒有骨折,讓人大跌眼鏡。接到投訴,記者吳浩亮展開了調查。
今年9月13日,陳先生在走樓梯時崴了腳。當天夜裡,他就來到離家最近的奉賢區中醫醫院診治。骨科急診醫生根據CT影像判定,其右腳舟骨骨折。
陳先生:「(奉賢區中醫醫院醫生)說給你兩種治療方法,一種開刀打個鋼釘,這樣恢復效果快,另外一個是保守治療打石膏。我說我只是扭傷,沒有摔跤沒有重物壓我腿上,真的是骨折嗎?我還反問他。他說你看,不是這裡有片子,他說你看這裡有凹陷,這裡有骨皮破裂,你肯定是骨折了。」
第二天,陳先生醒來後卻發現,自己右腳不怎麼痛了,也可以下床自由活動了。於是,他立即來到奉賢區中心醫院重拍了CT,診斷結果是沒有骨折。陳先生回頭再找到奉賢區中醫醫院,9月25日,對方出示了一張科室意見徵詢表,骨科主任、專家一致判定,之前的診斷沒有問題。
陳先生:「我說師傅(醫院工作人員),骨折的話還能走路還能跑嗎,他跟我說什麼,說我以前是打桌球的,那時我右腳腳趾骨折,我照樣打桌球,一點都不痛的。」
陳先生再要較真,對方索性讓他去其它醫院複診。於是,陳先生第二天去了浦東醫院複診,浦東醫院同樣判定,只是踝關節扭傷而已。為了坐實診斷結果,當月27日,陳先生乾脆來到本市骨科權威醫院——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再做診斷,六院明確診斷為右腳所有骨頭,沒有明顯異常。回過頭,陳先生再找到奉賢區中醫醫院,提出了誤工費、交通費等賠償要求。
陳先生:「我跟醫患調解所也說了,這種事情太煩了,我說只要快速解決,醫療糾紛是正常的,診斷錯誤也是正常的,只要給我合理的說法就行了;我的意思很明確,醫院補償我2500元就行了,1500元是醫藥費和交通費,還有1000元是七天誤工費,是他讓我去外面複查,產生誤工費,一開始醫院答應,後來醫院又反悔了,他說你不是骨折,是扭傷,我給你打石膏,是正常治療範圍。」
對此,奉賢區中醫醫院表示,根據當時的CT,他們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判定其骨折,並沒有問題。至於其它醫院的診斷結果不一樣,那可能是影像角度的關係。
奉賢區中醫醫院副院長張大通:「我們當時接診之後,有扭傷的情況,有疼痛腫脹情況,拍片也是考慮有腳部骨折,所有醫生給他打了石膏,三天後複診,整個過程還是符合正常診療規範的,現在他對我們還是有異議,我覺得我們還是可以通過正常走醫療糾紛鑑定程序,這樣會得到比較客觀公正結果。」
醫院認為診斷過程無誤,患者則認為診斷結果有偏差,雙方視角不同,還是應該坐下來好好溝通,爭取早日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