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21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朱德良) 前不久上午9時51分許,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隊民警在荷葉山服務區執勤時,一名女子步行前來詢問路線,準備走路前往附近鎮上,民警立即將其攔下。
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女子的防範意識強,拒絕過多溝通,並表現出不耐煩,一度表示要自己步行走。簡短的溝通中,民警只知道女子老家是四川的,打算去無錫,不知道什麼原因被丟落在服務區,女子只知道到附近鎮上坐車才能繼續去無錫。民警多次嘗試溝通,女子一再拒絕,並執意要從高速走到鎮上。民警無奈表示:「我們不是壞人,只是了解下情況,我們送你下高速。」隨後,民警將女子安全送到附近的橫溪鎮,並告知如何坐車前往目的地。直至此刻,女子才放下心來,連聲道謝。
交警提示:行人在高速上行走,不僅是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還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中。高速公路上車輛平均車速至少都在60公裡以上,機動車駕駛人對行人的突然出現往往難以預判,一旦發生事故行人的存活率極低。此外,高速行駛中駕駛人在避讓行人的緊急情況下,也很容易造成車輛失控、翻車等危險情況,給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帶來極大的危害。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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