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會戰,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嚴管嚴查力度,11月27日,龍裡交警重拳出擊開展周末夜查統一行動。
夜查行動中,大隊科學部署勤務,合理安排整治重點。對過往車輛嚴查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為主,以查處涉牌涉證、疲勞駕駛、超員、非法改拼裝、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逾期未年檢、逾期未報廢等交通違法行為。在重點路段、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路檢路查,做到逢車必查、逢疑必查,從嚴從快打擊違法行為。並提示廣大駕駛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教育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規則,抵製酒駕、醉駕等危險駕駛行為,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
當晚,共出動警力30人次,警車6輛次,設立執勤點3處,查處飲酒駕駛10起,醉酒駕駛4起,無證駕駛2起,其他交通違法50餘起。通過此次夜查行動,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極大消除了道路交通事故隱患,為廣大群眾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龍裡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務必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
酒駕、醉駕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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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龍裡交警
【來源:黔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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