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教職函〔2020〕12號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有關高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和《廣東省職業教育「擴容、提質、強服務」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粵府辦〔2019〕4號),根據《關於做好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和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9〕136號)、《關於開展2020年高職院校招生培養改革申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擬開展2020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以下簡稱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經學校申報、省教育廳審核等程序,確定77所高職院校與252所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在1254個專業點開展三二分段試點。試點院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詳見附件。
(二)試點專業招生計劃納入2020年試點中職學校中職招生總計劃和2023年對口高職院校高職(專科)招生總計劃。
二、招生對象
(一)中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廣東戶籍或符合各地級以上市2020年「中考」報名條件的外省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高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在2020年被對口中職學校錄取並在三二分段招生專業「三二分段班」就讀、具有正式學籍和符合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
三、培養方式
高職院校會同對口中職學校共同制訂和實施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錄取的初中畢業生以「三二分段班」名義單獨編班,先在中職學校就讀3年,轉段考核通過並符合相關要求的,可被對口高職院校對應專業錄取;其中,符合省教育廳規定的專業,高職學段2年的教學工作可放在有關中職學校進行。中職學段學制為3年,高職學段學制為2年。
四、錄取和銜接方式
(一)中職學段招生實行「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中職學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招生簡章,明確錄取原則,向社會公布並報生源所在地市招生辦備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批准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在廣東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服務平臺上編報招生計劃,將計劃分配到地市,並做好錄取工作。如需要單獨組織面試、術科測試等考試,應在招生簡章中註明,並在開學前完成考試工作。
(二)高職院校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會同對口中職學校制定轉段考核工作方案,報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並於中職學段新生入學一個月內面向學生公開並做好解讀說明工作。轉段考核以過程考核為主,轉段考核總成績由中職學段前兩年若干門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成績組成;轉段考核總成績滿分值為100分,高職學段擬錄取的考生轉段考核總成績原則上不低於40分。課程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由高職院校組織命題,對口中職學校在該課程學習結束時,採取筆試、認定、實操、面試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考試成績要及時通知學生本人,並報對口高職院校備案。
(三)「三二分段班」學生中職學段畢業後,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的,可被對口高職院校對口專業錄取:(1)符合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2)轉段考核成績符合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和高職院校招生方案、招生簡章、轉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關要求;(3)在中職學段畢業時,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歷證書;(4)如高職院校對職業資格證書有明確要求,在中職學段第五學期及前取得相應證書;(5)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高職院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結合實際,自行確定職業資格證書要求;對沒有對口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或中職學段第五學期及前在地市(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學生,可免證書要求。職業資格證書一般包括以下證書:(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3)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4)國家開展試點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X證書);(5)其他行業認可度較高的證書。
(五)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在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中職學校「三二分段班」學生,經高職院校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後,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轉段考核,被對口高職院校對口專業錄取。
五、教學管理
(一)「三二分段班」學生,以中職學段錄取名冊的數據為準;其他專業學生和同一專業非「三二分段班」學生均不能轉入有關專業「三二分段班」學習。高職學段期間,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允許轉專業的特殊情形由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要求單獨制定規章制度予以明確,並報省教育廳備案。中職學段期間,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可以轉學或轉專業,但不再享受「三二分段班」相關待遇,且一經轉出,不得再轉回「三二分段班」。
(二)「三二分段班」學生,前3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後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範疇。收費、學籍分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收費管理、學籍管理政策執行。
(三)「三二分段班」教學應嚴格執行《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16〕3號),未經省教育廳備案,中職學段學生頂崗實習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鼓勵和支持高職院校與對口中職學校深入合作,會同行業企業,共同組織學生實習,共同探索現代學徒制、訂單培養等「雙精準」育人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試點中職學校所在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負責統籌組織試點招生的宣傳發動、學生報名、中職學段招生錄取、高考報名和隨遷子女資格審核等工作,並將三二分段試點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範圍。
(二)試點院校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制定轉段考核工作方案,規範中職學段、高職學段招生,加強教學管理,落實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及時妥善解決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三)實施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轉段考核方案中的證書要求、考核要求等,試點高職院校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不損害學生利益」的原則,在與試點班學生充分溝通、取得對口中職學校同意、公示五個工作日以上的基礎上,可自行調整轉段考核要求或證書要求;調整後的轉段考核方案,需公示無異議或異議得到妥善處理。試點高職院校要將按程序和要求調整後的轉段考核方案,及時報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來文應附對口中職學校同意公函並說明學生同意以及公示情況等。未經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不得調整轉段考核方案。
(四)請試點高職院校於2020年5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將有關材料電子版發至pengt@gdedu.gov.cn和dengjh@eeagd.edu.cn,郵件主題:學校全稱+三二分段試點材料。材料清單:1.正式公文(學校蓋章PDF掃描件);2.轉段考核方案(Word電子版);3.人才培養方案(Word電子版);4.三二分段試點中職學段招生簡章(學校蓋章PDF掃描件)。
省教育廳職終處聯繫人:彭濤,電話:(020)37629455;省教育考試院中招處聯繫人:鄧繼紅,電話:(020)38627851。
附件:2020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名單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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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惠州教育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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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高職三二分段試點:今年共有329所學校1254個專業點參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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