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黑龍江蘭西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山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1983年9月後在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本科學習
1987年7月後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科員級書記員、副科級書記員、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4年8月調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助理檢察員、刑事檢察一科副科長、市區人民檢察院刑檢一科副科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3年6月任市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正科級)
2004年6月後任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其間: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中山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5年10月任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副處級)
2011年4月任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
2014年8月任中山市司法局局長
2014年12月任中山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8月後歷任中山市司法局黨委(黨組)書記、局長、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一政委
2016年8月後歷任中山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2021年1月任市政協副主席候選人
2021年2月任中山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