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近日揭發三宗
涉嫌偽造文件申請投資移民
案件詳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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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本地男從青島返澳後瞞報
被強制隔離
警方將跟進其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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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破三涉偽造文件投資移民弊案
廉政公署先後偵破3宗涉嫌偽造文件申請投資移民以取得居留資格的案件。
首宗案件的申請人早年乘其親屬在本澳購置住宅單位的機會,登記成為業主,並以業主身份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經調查發現,該單位實際上由申請人親屬出資購買並居住,申請人以向親屬提供俗稱「大授權」的授權書以確保對方權益,待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其親屬便立即出售有關單位。
另一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早年虛假購買兩個住宅單位,並向貿促局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個單位由始至終均是申請人的親屬所持有及居住,有關的買賣交易純屬虛假,在申請人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後,便把其中一個單位轉回其親屬名下,另一個單位則由其親屬以「大授權」方式直接出售。
此外,廉署還揭發一名內地居民在申請購買不動產臨時居留許可過程中,涉嫌透過提交虛假的學歷文件,獲批准取得澳門居留資格。廉署調查後發現,這名內地居民所遞交的學歷文件與事實不符,其既無在相關中學就讀,更沒有於該校畢業。
3宗案件的申請人涉嫌觸犯《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廉署已完成偵查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一居民瞞遊魯被強制隔離
局方前日對一名入境時隱瞞曾到訪青島的本澳居民實施強制隔離,呼籲巿民如實申報外遊史及配合本澳現時的出入境防疫措施。
曬外遊照被舉報
衛生局於本月15日接獲熱心巿民的電郵舉報,指發現有人在社交平臺上傳近期於青島外遊的照片並於當地「打卡」,懷疑該人士返回澳門時隱瞞申報曾到青島巿,以規避該局的隔離醫學觀察措施。經治安警察局介入調查後,鎖定嫌疑人為一名35歲男性本澳居民,承認於本月9日至13日在青島巿逗留,並在14日於關閘入境時在澳門健康碼的健康申報中,沒有申報曾到訪青島巿的事實。
鑑於本月初青島巿出現當地傳播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為預防在澳門社區傳播,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於13日零時起對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青島市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據此,衛生局決定對該名澳門居民採取強制隔離措施,並由治安警察局對其涉嫌違法行為作進一步跟進。
違者可囚六個月
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30條規定,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士應如實作出健康申報,違者可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科最高60日罰金。衛生局提醒巿民切勿以身試法,呼籲巿民配合本澳現時的出入境防疫措施,以阻截輸入性病例,嚴防疫情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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