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一案, 孫文斌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孫文斌殺醫案,之前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根據調查,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斌及其親屬將孫文斌母親孫魏氏送至民航總醫院治療,治療期間,孫文斌因為不滿醫生楊文對其母的治療,對其懷恨在心、並意圖報復。
2019年12月24日6時許,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手持事先準備的尖刀對值班醫生楊醫生的頸部反覆切割、扎刺,致楊文死亡。殺害楊文醫生之後,孫文斌主動報警投案自首,並被公安機關抓獲。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該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並且罪行極其嚴重,必須依法應予處罰。雖然被告人孫文斌作案後報警自首,而且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根據法律應該定為自首。
鑑於被告人孫文斌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殺人手段特別殘忍,事情的情節、後果特別嚴重,對社會和諧危害性極大,雖然帶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不足以減刑。法院依法作出死刑判決。法庭上,被告人孫文斌對犯罪行為表示認罪。
2016年國家衛健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各地公安機關要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並且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的要求,一定要對各類傷醫、鬧醫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果斷處置。
對於被告人孫文斌的殺害醫生的行為,我們惋惜生命的消逝,更惋惜的是醫生未完成的使命,也許孫文斌當時能夠少一些衝動,多一些理智,楊文醫生就能繼續在工作崗位,救助更多的患者。
在此,希望楊文醫生家屬和同事可以節哀順變,接下來好好生活。也希望被告人孫文斌可以反思自己並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