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也逐漸增多,酒駕醉駕等違法駕駛行為屢禁不止。雖然自「醉駕入刑」以來,「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已逐漸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上路。
這不,就在前幾天金華交警就查獲了一位酒駕司機,更讓交警震驚的是,這位司機居然還帶傷酒駕!
近日,義烏交警部門在開展晚間查處酒駕專項行動時攔下了一輛小轎車,司機的模樣,讓交警都為之捏了一把汗,滿身酒氣不說,右腿上還打著硬邦邦的石膏,他究竟是怎麼開的車呢?
案情介紹
凌晨兩點,義烏市北苑交警中隊交警正在商貿區附近設卡查酒駕,夜色中,一輛小轎車歪歪扭扭地駛入了警方的視線。
義烏市北苑交警中隊副中隊長陳中慶:心理懼怕,所以操作起來這個車開得歪歪扭扭,就是不正常的行駛狀態,在我們懂行人眼裡一看就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對他進行了例行檢查。
開車的是一名年輕小夥。交警剛走到車旁,就聞到對方身上的一股酒氣,正要叫他下來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時,小夥的狀態讓現場人員大感意外。
義烏市北苑交警中隊副中隊長陳中慶:叫下來之後把我們幾個都嚇了一跳,他根本就不會走路,他一隻腳打著石膏,都我們幾個人抬著他走。
據了解,小夥姓居,今年24歲,前陣子右腳剛受了傷,正在家中靜養時接到了朋友的聚會邀請。
義烏市北苑交警中隊副中隊長陳中慶:朋友聚會,礙於面子又來了,到了凌晨兩點,抱著僥倖的心理認為不會有交警查酒駕,認為自己腦子還清醒,也不叫代駕。
用左腳開車已經很離譜了,再加上酒駕,讓安全隱患放大數倍。隨後,小居接受了交警的酒精呼氣檢測,酒精檢測結果為74mg/100ml,已接近醉酒駕駛標準。
義烏市北苑交警中隊副中隊長陳中慶:所以我們現在是以飲酒駕駛對他作出罰款2000元,扣證6個月,記滿12分的三項處罰。
律師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刑法》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普法君提醒
現代生活快節奏、生活壓力大,容易出現心情焦慮、煩悶等不良情緒,酒後駕車這一錯誤方式,不僅壓力得不到化解,還要受到刑法的追究,實在不可取。普法君提醒您,任何時候都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聚會時,大家切勿對聚餐後要開車的人勸酒,更不能教唆他人酒後開車,也不要把車借給喝酒之人。並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來源:金華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