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 來源:網絡 https://www.eol.cn/ceici/
人是為了期盼而活著的,當你疲倦了,心痛了,想想你的期盼你就會有繼續前進的念想,所以不要拋棄任何美好的期待、希望、念想。下面是中國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中國音樂學院附中作為中國音樂學院的一個組成部分,秉承中國音樂學院「博學 精藝 仁愛 誠信
」的學術精神,通過40多年的努力,成為了一所國內外有影響的,具有培養民族音樂人才辦學特色的音樂專科學校。學校面向全國招生,辦學的主要任務是為院部各系、其他高等音樂藝術院校培養和輸送具有良好音樂基礎,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後備生;同時為社會培養部分優秀的中等音樂人才。
長期以來,附中始終堅持「以育人為中心,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思想和辦學傳統,努力構建教書、管理、服務、環境四位一體的育人體系,在控索和發展的過程中,走出了一條鮮明開放的辦學之路。中國音樂學院附中的辦學特色集中體現在教師隊伍的高層次上。學校在四十年來的建設和發展和教學的實踐中,堅持自己的辦學特色,注重辦學的規範性和教學的科學性,注重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和教師隊伍的建設,任課專業教師均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近十年來,學校已逐年留用了一批著名音樂院校畢業、品學兼優和專業水平突出、或在國際國內音樂比賽中獲獎的青年教師,他們思想活躍、眼界開闊,著眼於學生能力、素質的培養,致力於教材、教法和課程的改革。為了進一步提高教師階段層次,學校有計劃的培養青年教師攻讀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和參加各類教師培訓,還依靠院部教學科研成果和雄厚的師資力量,對學校的教學建設進行宏觀的指導,並聘請了一大批知名的專家教授任課執教。
中國音樂學院附中成長於傳統底蘊深厚、文化氣息濃鬱的恭親王府邸,浸潤於首都北京豐厚的人文沃土,在四十餘載的風雨歷程中,始終堅持完成周恩來總理交給的繼承和發展民族音樂的歷史責任,堅持在中國音樂學院逐步建構的民族音樂教育體系之下發展專業基礎教育,培養民族音樂人才,秉承傳統,銳意創新,經過實踐探索與理論創新,形成了以繼承和發展民族音樂,具有鮮明民族音樂教育特色,培養德藝雙馨的民族音樂人才的辦學特色。
一、以繼承和發展民族音樂為辦學定位的特色我校是北京乃至全國唯一一所以培養民族音樂優秀中等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學校。秉承開國總理的囑託,以弘揚民族文化、發展民族音樂為己任,四十餘年的辦學成果,使學校「民族音樂家的搖籃」美譽四方。
二、構建民族音樂基礎教育模式的特色經過四十餘年的辦學實踐,我校已探索出一套以專業建設為先導,以名師群體為引領,以課程建設、教材建設為支撐,以學術交流、藝術實踐為手段,以教學研究為保障,融教學與實踐為一體的、既體現特色又體現時代感和創新精神的中國民族音樂基礎教學模式。
三、開放辦學、博採眾長,保持民族音樂基礎教育開放性、創新性和時代性的特色在以傳統民族音樂和豐富的多元文化為教學內容的基礎上,堅持開放辦學。通過國際、國內不同文化與教育的交流、民族民間音樂的田野採風和學習,廣泛開展不同層次和形式的師生社會藝術實踐,不斷豐富我校辦學特色的內涵,保持我校民族音樂基礎教育的開放性、創新性和時代性。
四、依託學院資源,在高起點上建設與發展學校的特色在強調我校基礎教育特點的同時,多年來,我校教學體系與大學相貫通,依託中國音樂學院優厚的教育資源,使得學校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諸多方面有了強有力的支撐和更高的建設起點。
我校為北京市教委和國家教育部分別認定的「北京市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和「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也是中國藝術職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學校。我校領導定期參加中國藝術職業教育學會舉辦的校長論壇和教育論壇,就我國藝術職業教育的發展進行研討、參與意見,並受學會委託牽頭組織各類職業教育活動。2005年1月,
受文化部委託,我校理作學科舉辦了「文化部視唱練耳中專師資培訓班」,為來自全國各地藝術職業學校的教師提供了基本樂科的培訓。此外,我校還經常接待各地藝術職業學校來我校進行教學觀摩。2007年7月,我校榮獲文化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三部委聯合頒發的「優秀成果獎」,並在三部委聯合舉辦的「全國藝術職業教育成果展演」中,負責牽頭完成了展演的組織、協調和接待工作,保證了展演工作的圓滿成功,得到了政府主辦部門和兄弟院校的一致好評。文化部特意致函中國音樂學院表示感謝,指出這次活動「顯示了中國音樂學院附中在藝術職業教育院校中的骨幹、示範地位和作用」。
①凡本站註明「稿件來源:中國教育在線公共服務平臺」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連結、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註明「稿件來源:中國教育在線公共服務平臺」。
②本站註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