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龍 ,廣東連州人,於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間,分別夥同他人在肇慶、佛山、桂林、重慶持槍搶劫、殺人作案10起,殺害13人,劫財28.8萬元。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終於將成瑞龍抓獲。2010年11月2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罪犯成瑞龍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成瑞龍,1973年1月10日出生於廣東連州大路邊鎮浦東管理區旱衝村,9歲上小學,14歲成了一名初中生。他從小爭強好鬥、愛打架,在上初三的時候,因為早戀和打架被學校開除。1993年,年滿21歲的他,就因盜竊被送勞教兩年。
1995年,成瑞龍和同村兩人密謀搶劫了南海桂城一海鮮檔老闆,但當他們得手20萬元後,他的兩名同夥1人被抓、1人被警方擊斃。成瑞龍的罪惡之路,也由此開始。
1997年, 東躲西藏的成瑞龍,最終和同夥蘭啟榮來到了廣西桂林,他們也都各自交了女朋友,之後因為生活拮据,於4月份的一個晚上,潛入一地產老闆的住宅,本來想勒索錢財,但不慎重傷對方,受害者失血過多而亡。他們匆忙之下拿走了找到的10萬日元和一些金鍊首飾,倉皇逃離。
1998年,成瑞龍兩人,在杭州躲避一段時間,後又偷偷潛回桂林和女友團聚。1998年3月,蘭啟榮去廣西北海市尋求綁架目標,無意間發現一年年齡較大、但攜帶槍枝的警察,他在成瑞龍的指示下,殘忍地殺害了那位警察,奪走了槍枝和一些子彈。
得到槍枝後不久,他們開始了持槍搶劫行動,一次,他們槍殺了一位20多歲男青年。
1998年5月22日,他們再次回到廣東佛山,欲報復曾經搶劫過的那位海鮮老闆,原因是因為在那次搶劫中,他的兩個兄弟一個被抓,一個送命。然而,在當晚9時多,他們被巡邏的兩警察發現,於是拔槍射殺了兩警察。
一個星期後,他們逃回桂林,警察也尾隨而至,成瑞龍再次拔槍,這次他殺害了一名刑警副大隊長。
1999年春節前,成瑞龍獨自流落在重慶市郊區,在飢餓寒冷中進入一家儲蓄所行竊,被一治安隊員發現,他們起衝突,在槍擊治安隊員過程中逃脫。
三個月後,成瑞龍逃到了江西信豐,因發現一家賓館防盜意識比較差,於是偷偷潛入,但被一個小女孩發現,他竟殘忍地姦殺了對方。隨後,還在屍體邊睡了一覺。
2001年夏天,成瑞龍在江西南康縣認識了一位同道朋友"小九一",他們在一次盜竊中被發現,合力殘殺了一對母子。
2005年初,江西一位盜賊盜走了巨額現金,當地公安部門展開了全城搜捕。成瑞龍和"小九一"當時正在一輛公交車上,他們手中的多部手機和許多現金,引起警察的注意,隨後發生衝突,成瑞龍刺傷了兩名民警,趁亂下車逃跑。
受傷的民警也跟著跳下車,有一民警撿起路邊的一塊磚頭,順勢擊中了成瑞龍的腦袋,使其昏厥在地,隨後被擒。成瑞龍被擒獲後,謊稱自己名叫"周全",但還是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入獄服刑。
2010年2月21日上午,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成瑞龍一案一審宣判,認定成瑞龍犯搶劫罪致5人死亡,犯故意殺人罪致6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2人下落不明,決定執行死刑。
一審宣判後,成瑞龍對認定的部分事實提出了三點上訴意見。
2010年7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成瑞龍的上訴請求,維持原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0年11月2日上午,佛山中院根據最高法院的死刑覆核,對成瑞龍執行死刑。殺害了13條生命的成瑞龍,在被注射完所有所需藥劑的30秒後死亡。他臨終前的唯一遺憾,就是沒有家屬來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