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大連13歲少年殺人案中,被強制執行拍賣以用作賠償的蔡某某父母名下房產兩次拍賣失敗,即將變賣,降價14萬餘元,目前300餘人圍觀,無人報名。淇淇家屬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荔枝新聞,變賣為強制執行的最後一步,如若失敗,該房產或將解封,或將「以房抵債」,但由於該房屋系淇淇遇害地,淇淇家屬無法接受這一抵償方式,將考慮其他方法盡力完成變賣。
這樣的房子本來就不值錢,再加上小女孩是在房間裡被殺害的,這樣的兇宅有誰會買?看來看靠拍賣房屋賠償款是根本就不可能到位了。把房子直接抵給受害人也不現實,因為孩子是在房子裡被害的,受害人住在這個房子裡,想起孩子的遇害,孩子生前遭受的痛苦與恐懼,都能令人窒息,這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相信法院會考慮這些因素的,會給受害者家屬主持公道的。
感覺這是個僵局啊。13歲少年家的房屋由於是出事地點,估計不好賣出去,可是賣不出去受害人家就得不到補償款。賣不出去,律師稱可能要以房補償,但是房子又是受害人出事的地方。我一方面不希望房子賣出去,一方面又希望房子賣出去。
可能十年後,小男孩長大了,相貌改變了,大家不記得他了,可,那個女孩,長眠於地下十數年,沒人告訴她什麼叫公平,她的美麗綻放在幼年,也死於幼年,希望小女孩忘記被傷害時的疼痛,也會有天使用另一種方法幫你折磨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