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和保障我市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辦法》。該辦法明確了勞動者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企業員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企業員工崗前培訓補貼、" 以工代訓 " 補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申領條件和辦法,預計將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專業人才的職業技能提供動能。
一年最多可享三次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勞動者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發放對象是自學或自費參加培訓提升技能,並由個人報名參加職業技能鑑定、專項能力考核、技能等級認定等評價考核或個人通過職業技能競賽,取得《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內相應證書的勞動者。
同一勞動者同一年度最多可以享受 3 次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同一工種同一等級的證書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標準按照《補貼目錄》規定的補貼標準執行,屬我市緊缺工種目錄範圍內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在《補貼目錄》規定的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 30%。
此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同時申領一次性 500 元的生活費補貼(含交通費補貼),包括:廣東省內或本市對口幫扶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本市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低保家庭成員;在本市畢業 2 年內的 " 兩後生 "(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下同)中的農村學員。
新業態企業也可申請企業員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企業員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發放對象是為員工開展免費技能培訓,員工取得相應技能類證書的企業。申領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本市失信企業名單;與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係並在本市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企業為員工開展免費技能提升培訓,並組織員工集體報考我市職業資格鑑定、專項能力考核或技能等級認定等評價考核,員工取得《補貼目錄》內相應證書。此外,符合以上條件(除第三點外)的吸納勞動者就業的家政企業、平臺企業(電商企業)、新業態企業,也可以申請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按照《補貼目錄》規定的補貼標準執行,屬我市緊缺工種目錄範圍內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在《補貼目錄》規定的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 30%。申領企業需在員工證書核發之日起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
企業員工崗前培訓補貼標準為200元/人
企業員工崗前培訓補貼的發放對象是為新錄用員工免費開展培訓的企業。申領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本市失信企業名單;與新錄用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係並為其在本市正常繳交 3 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企業為新錄用員工免費開展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可以包括上崗基本技能、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工匠意識、質量意識、安全生產、健康衛生、科學素質等),實現新錄用員工 3 個月以上穩定就業;同一員工在同一獨立法人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崗前培訓補貼。
該項補貼的補貼標準為每人 200 元,企業應在員工符合條件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組織開展員工崗前培訓的企業應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人員名冊、培訓大綱等材料及時歸檔,至少保留 3 年,以備核查。
" 以工代訓 " 補貼標準為500元/月
" 以工代訓 " 補貼是指用工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其適應崗位需求後,由企業申請的培訓補貼,發放對象為新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用工企業。
申領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本市失信企業名單;新吸納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其適應崗位需求;與參訓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係並為其在本市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員工屬勞務派遣或人才租賃(人力資源服務外包)人員的,需在派遣 / 服務合同(協議)約定截止期限內,並在本市勞務派遣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
該項補貼的補貼標準為 500 元 / 月,按參訓員工繳交社會保險費月數計算,每人享受補貼累計不超過 6 個月。企業應在完成 " 以工代訓 " 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最高檔次可領380元
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是指參與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專項能力考核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考核機構)按規定為勞動者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後,申請的技能考核補貼。參與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專項能力考核工作的機構,按規定為勞動者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工作,完成考核任務後,可申請技能考核補貼。
該項補貼的補貼標準分三個檔次: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 600 元(含)以下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 150 元;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 600 元以上、1000 元(含)以下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 300 元;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 1000 元以上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 380 元。機構應在完成專項能力考核任務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考核機構應建立考核檔案並至少保留 3 年,以備核查。
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最高5000元/人/年
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是指培訓機構受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委託免費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後,申請的培訓補貼,發放對象為承接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構。
符合承接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條件的機構包括:在本市範圍內正常辦學的,由省、市、區人力資源部門依法批准設立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具有職業技能培訓資質的職業(技工)院校;國內應用型本科高等學校(僅限於申請承接重點項目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的社會組織。
該項補貼的補貼標準分為兩類,重點群體培訓不超過 50 元 / 學時(不少於 45 分鐘),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2500 元;重點項目培訓不超過 65 元 / 每學時(不少於 45 分鐘),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5000 元。機構應在在備案班次培訓結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組織開展公益性職業技能培訓的機構應當建立培訓和考核檔案,至少保留 3 年,以備核查。
深圳晚報記者 許嬌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