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寫了一個故事,說遵義有個年輕人,婚禮當天沒有收到新娘,她的父母也沒有去接她,因為那個男人給她買的內衣尺寸不合適,太小了。當時我並不相信這個理由。我以為純粹是藉口。那人發現自己退了一步。
沒想到今天看到女的回應,真的是因為買內衣少。據說有個地方風俗。如果內衣買的小,說明新娘結婚後,男方是不會容忍他的,姑娘要注意舉止。
先不說男女,這是做的哪個習俗?感情是胸罩?如果要我說,結婚不應該買內衣,因為胸罩的諧音是兇兆!更不應該穿內衣,因為諧音褲腰苦!真倒黴!
對於小編,我覺得只是一種榮幸。沒必要較真。有些習俗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現在女方家裡,包括姑娘本人,父母,親戚都出來了,又回應了,大致意思是男方媽媽故意買了小內褲,嚇了姑娘一跳,以後小心點,而新郎自己態度很差,說不能買內褲,要麼穿,要麼穿舊。而那個女人,也不是為了錢什麼的,說是家裡準備了十萬現金做嫁妝,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都是精心準備的。
唉,這件事我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偏偏被搜了好幾次。婚姻和婚姻,男人和女人,一直是大家熱議的話題。這一刻兩家人的摩擦,算是省事了,不然肯定會有矛盾,遲早會到這一步。
當然,雖然他們還沒辦婚禮,但是已經領結婚證了。在這場鬧劇中,雙方都沒有贏。至於對錯,我相信應該不僅僅是買內衣。當人們說女人是對的,女人是對的,沒有人願意讓步,只能分道揚鑣。而且好像男女主角好像沒有感情。
我覺得不應該攻擊謾罵。畢竟我們不了解這兩個家庭,我們得到的信息也不完全,沒必要拿起他們大吼大叫。這種事情,還不如他們自己解決。如果有爭議,去法院。我們應該是吃瓜的,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