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長江漢江湖北段實施禁捕的決定》。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長江漢江湖北段實施10年禁捕。
為啥要禁捕10年?禁捕範圍多大?還能去江邊釣魚嗎?漁民怎麼辦?影響我們日常吃魚嗎?一起來看。
禁捕的時間和範圍明確了!
長江幹流湖北段上起巴東縣官渡口鎮,下至黃梅縣小池口鎮,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漢江幹流湖北段上起鄖西縣夾河鎮,下至武漢市漢陽區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禁捕期間能釣魚嗎?
《決定》提出,禁捕期間,禁止一人多杆、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以及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垂釣。
非法漁獲物能買能吃嗎?
《決定》明確,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收購、加工、運輸、銷售、食用禁捕水域的非法漁獲物。
違反決定如何處罰?
《決定》指出,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決定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將違法信息納入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為什麼要實施禁捕?原因有三點!
保護好長江的生物多樣性,事關國家生態安全與長遠發展。湖北境內長江幹線佔長江總長度的1/3以上,加上漢江和清江,長江流域禁捕1/3以上任務在湖北。實施長江漢江禁捕退捕,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大生態工程,是推進長江大保護的重要突破口和著力點。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20年7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介紹了《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並答記者問。對於為什麼國家如此重視禁捕工作,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介紹了三點原因:
一是保護長江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受各種高強度人類活動的影響,長江水域的生態功能顯著退化,珍稀特有魚類全面衰退,經濟魚類資源量接近枯竭,保護形勢十分嚴峻。當前,受經濟科技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的限制,許多影響長江生態環境的因素在短期內還難以徹底消除,有的還將長期存在。所以,當務之急是通過補償政策來引導漁民放棄傳統的捕撈權益,減少對漁業資源的競爭性過度捕撈,延緩長江漁業資源急劇衰退趨勢,甚至還想要扭轉這種衰退趨勢,促進它的恢復修復,為長江生態環境留出休養生息的時間和空間。
二是落實中央系列決策部署重大舉措。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對長江禁捕工作提出明確要求,2018年,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具體目標任務。應當說,實施長江禁捕退捕,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全局計、為子孫謀,審時度勢、因勢利導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們必須全力抓實抓好的一項政治任務。
三是推動漁民生計長遠發展的有效途徑。近年來,長江水域生態環境持續惡化,已經基本喪失捕撈生產價值。最高峰的時候長江水產品量佔到全國淡水漁業總產量的60%,現在全國每年水產品總量是6300多萬噸,長江不到10萬噸。實施長江禁捕退捕,既是破解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嚴重衰退、生物多樣性不斷減少的生態困境的客觀要求,也是打破原來「一家一戶」分散的競爭式捕撈導致「公地悲劇」,改變漁民「下水無魚、上岸無地」生計困境的有效途徑,這也是為了漁民的長遠利益考慮。
漁民何去何從?
目前,湖北已經對全省2.6萬多退捕漁民全部建檔立卡,同時,在之前已下撥扶持的17.6億元資金基礎上,再統籌省直相關部門的10多項涉農惠民資金,集中支持長江禁捕工作。
湖北各地正按規定做好審核撥付等工作,確保補貼資金足額到船、到戶、到人;指導縣市區政府統籌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地方政府債券等資金,支持退捕漁民安居房和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就業補助資金、移民後期扶持、農業轉移支付等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漁民開展就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扶持。
日常吃魚受影響嗎?
也許有人會擔心,長達十年的禁捕期,會不會讓日常生活飲食受到影響。其實,從目前的水產品供應來看,野生魚類只佔很小的比重,養殖魚類完全可以滿足大家日常生活需求。因此禁捕,不僅不影響老百姓吃魚,反而有利於長江、漢江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來源:湖北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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