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P3、MP4、非智慧型手機流行的那個時代,在線付款還沒有興起的那個年代,人們聽音樂很多是去網吧直接下載到手機上,插著耳機聽歌。曾幾何時音樂都是免費的,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歌曲開始收費了。遇到好聽的音樂,一看要錢就果斷放棄的,大有人在。為內容付費的觀念還沒有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
林俊傑在某次採訪中提到,他沒法理解那些覺得一首歌賣3塊錢貴的人。並反問「所謂的尊重在哪裡?」。
林俊傑為什麼會執著於談論對於音樂的尊重。就是因為,很多人都認為為一首幾分鐘的歌花幾塊錢完全沒有意義。他們不會去考慮每一首優質的作品,背後是多少音樂從業者共同努力的結晶,傾注了音樂人多少的心血。
一首歌,製作合格的歌,從編曲混音作曲作詞,錄音棚錄製,哪一個環節不要幾千塊上萬。以及錄製的設備,隨便一個幾萬塊,混音設備更是幾萬十幾萬。收三塊都貴了,音樂人活該餓死?主播翻唱可以刷一波禮物,原唱的音樂3塊錢也不值,公平嗎?藝術創作需要動力,版權文化能夠越來越根深蒂固,未來才能有更多好的作品湧現。
林俊傑的意思是不要去為了省三塊錢聽盜版的,而不是說他出了,你就必須花三塊錢買。況且老林的歌微博都有MV,可以試聽的,好聽了大家買,不好聽的話關了就可以了。他也沒有逼著大家買,他就是希望大家支持正版,抵制盜版。
他作為一個頂級音樂人,認為自身所承擔的使命,就是推廣華語音樂。讓它發光發亮,在世界的舞臺贏得尊重。他確實是身體力行的在這麼做,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尊重音樂,尊重原創。
不過其實很多人也不是不能理解收費,但是吃相太難看就不太好。某些平臺開了會員,還得單獨付費,付了費也不是永久的。而且會員期間下載的歌曲,到期不能再聽。每首歌單獨收費的話就有點貴了,如果只是偶爾有一兩首歌曲收費還可以,太多了就聽不起了。現在的經濟發展水平還沒有那麼高,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也不一。
在現在這個階段,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同時,能考慮到低收入群體。才更有利於保護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