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導】兩蔣時期臺灣一些政治犯因法院不當判決,導致身家財產和土地被沒收充公。蔣家第四代、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人民在「威權」統治時期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還辦法,在國民黨內部引發巨大爭議。
據臺灣「中央社」12日報導,島內現行條文僅規定「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返還;如不能返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蔣萬安稱,「威權」時期冤錯假案牽涉罪名不限於內亂、外患罪,因此提案擴大至「懲治叛亂條例」和「檢肅匪諜條例」之罪,並放寬請求返還範圍,即「人民除無罪判決外,領有總統恢復名譽證書或經撤銷有罪判決者,也可以請求返還財產或現金補償」;同時適用範圍更比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從1945年8月15日起至1992年11月6日止,涵蓋兩蔣時期,等於是承認祖父蔣經國及曾祖父蔣介石時期為「威權統治時期」。草案還規定,若當事人已死亡,臺灣地區法定繼承人可以出具被沒收不動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返還。蔣萬安12日稱,他沒有就提案問過父親蔣孝嚴的看法,提案目的也很單純,「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臺灣才能邁向和解」。
有輿論猜測蔣萬安此舉是為了2022年參選臺北市長布局。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稱,蔣萬安為選臺北市長真是使出高招,但要如何修法?建議可以請當局先代為賠償,然後由國民黨支付這筆費用,不然很難不被認為是選舉操作。「立委」鍾佳濱稱,蔣萬安要選臺北市長,所以就「轉型正義」表態,既然如此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也該將黨產相關訴訟撤回。
中時電子報12日稱,蔣萬安此舉雖得到政治受難者團體的認同,卻引爆藍營內部路線之爭。江啟臣12日表示尊重「立委」個人提案,未來審議時可以開放討論。有知情人士透露,蔣萬安的提案對拓展中間和綠營選票恐怕效果有限,更可能因而得罪深藍支持者。不過也有挺蔣人士認為,國民黨早就應該承認老蔣時期的功過,而蔣萬安是最適當的人選。(張若)